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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昨天开会的每个人都被列入唐琛宴请的名单上,可惜,御膳坊的主人郑明远却再也不能来赴宴了。
他死了,死在自家后宅的水池里,那是他花重金特意为自己打造的露天温泉,天气转凉,岁数大了难免要泡一泡,泡澡的时候,通常只留贴身保镖阿祥一人,阿祥也死了,一刀割喉,倒在池边,郑明远同样一刀毙命,半个身子仰躺在水里,齐腕斩断的左手被人生生地戳进觜里,唇角爆裂,鲜血四流,两眼怒睁,死不瞑目。
唐人街再次掀起巨澜,西人警方要进行案件侦破,却连郑宅的门都进不去,玄武堂的弟兄个个震惊愤怒,也微微……不安。因为他们不知道究竟是谁如此胆大包天,潜入日夜都有人看守的郑宅,毒死了入夜后才放出来护宅的两条恶犬,杀了玄武堂身手最好的阿祥,还叫自家堂主死的如此难看。
人人心里也都有自己的猜测,也只是猜测,除了前些日子被郑明远赶出唐人街的越南帮,还有就是一直被堂主看不上眼的唐琛。
重修的御膳坊还是那么的辉煌气派,只是今夜,一个食客都没有。
整座御膳坊里外三层都是青龙堂的人,玄武堂的人连门口都挨不到,郑少祖披麻戴孝,孝衣里别着枪,手上还握着一柄明晃晃的砍刀,站在御膳坊的对面,身后数十名堂里的弟兄,全都虎视眈眈地望着御膳坊的大门,等待着少主人下一步的指令。
被邀请的人纷纷赶来御膳坊,有人劝郑少祖先回家去,他父亲的死自有这么多叔伯为他主持公道,但是郑少祖不肯走,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守在御膳坊的门口,似乎除了这么做,再也想不出其它办法来宣泄自己的愤恨与质疑,唐琛,这个比他只大几岁的男人,此时此刻,正坐在自己家的酒楼里,宴请鸿联社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而自己的父亲,却已成为一具停在灵堂里的冰冷尸身,当把那只左手从嘴里跋出来的时候,还带出几颗压断的牙齿,可以想象,那个人把手砸进他觜里的时候,用了多大的力气,这不单是杀人,还是一种泄愤、羞辱!
御膳坊酒楼二层,最大的包间就是郑少祖曾经摆寿酒的那间,门开着,偌大的餐桌铺着雪白的桌布,空空荡荡,没有美味佳肴,更没有觥筹交错,有的只是主位上摆着的一个圆形餐盘,上边盖着银光闪闪的盖子。
唐琛端坐主位,看着前来赴宴的这些老家伙们依次落座,彼此之间没有过话,也不礼让,每个人都带着保镖,乌压压地站满了一屋子,丁义来了,坐在餐桌的另一端,与唐琛相对而望。
曲爷居中,嗅着手中的鼻烟壶,冷冷地也不说话。
杨启年又来晚了,唯独他见了唐琛,堆着笑打招呼:“哎呀,唐老弟,不好意思……”讪讪地坐下,打量了一眼,即便来晚了,唐琛也没有开席。
该来的都来了,所有人面色阴郁,他们大都刚从郑宅过来,郑明远的死相历历在目,那只断手还没接回去。
唐琛没有去郑宅吊唁,却在御膳坊这里大摆酒席,但为了那只肥羊,他们不想来也得来,现在郑明远已死,曲爷年事已高,丁义再横可他手里没货,杨启年是个有奶就认娘的墙头草……外边都是青龙堂的人,唐琛的面子,不想给也得给。
丁义尚未开口,曲爷先发了声:“唐琛,既然请我们来,怎么也不给众叔伯摆酒上菜?”
唐琛浅笑:“我之前一直嫌御膳坊的厨子不和我的口味,今天特意带来一名新厨子,做了这道菜,待我亲自替众叔伯分了,大家一起品尝。”
又一个叔伯忍不住道:“唐琛,我们不是来吃什么宴的,如果你是来分货的,那就赶紧的吧。”
唐琛笑容隐没,目光巡视了一下众人:“想要分一杯羹的,那就得先吃了我这道菜。”
唐琛一把掀开面前的银色盖子,白色的餐盘中,赫然是一份刚出炉的猪脚饭,坟包似的白米饭上趴着一个卤好的猪手,油光锃亮,卤汁四溢,旁边还配着几根碧绿的青菜。
众人见了,均是一愣,只见唐琛左手拿叉,右手持刀,开始慢慢肢解着那只炖的酥软近乎脱骨的猪脚。
“我从来不吃这道菜,嫌气味大,但今天为了众叔伯,我就破了这个例,就此一份,我来分,大家尝。”
修长白皙的手里握着的刀并不是真正的餐刀,而是一把锋利的剔骨刀,精准而又灵巧地游走在皮禸筋骨间,猪骨被一块块剥离、剔除,只剩下哆里哆嗦的香滑细软在唐琛不紧不慢的语声里,继续分解着。
“吃完这道菜,我就告诉你们那批货怎么分,别急,人人都有。”
唐琛抬起头,将第一份放到侍者递上来的空盘里,优雅地一抬手:“丁堂主,这些日子你代理社长,辛苦了,理应得第一份,也是最好的一份。”
剔到一块筋肉相连,用了点力才割开,刀尖在瓷盘上发出几下刺耳的刺啦声,唐琛啧了一声:“这么嫩的猪手居然还有老筋,无碍,除掉了就好嚼了,给曲爷送过去。”
身边适时递来一摞餐盘,将分好后的猪脚饭,一份一份准确地按唐琛的要求码放在每个人面前。
“想起来了,没有餐具,对不住各位叔伯兄弟,那你们只好用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