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绝代诗王
【第八名:金缕玉衣】
【金缕玉衣,又叫玉佣,对这个名字,相信各位道友都并不陌生,可以说它是一件顶级的修仙装备,如果是看过《挖坟笔记》的人,甚至还能讲上一段周穆王和西王母的故事。】
【但是今天这件金缕玉衣可不是《挖坟笔记》中鲁殇王穿的那件,而是中山靖王刘胜的金缕玉衣。】
【中山靖王这个名字是不是也很熟悉,没错,就是大耳贼刘备的老祖宗,他一生骄奢淫逸,却凭借三件大事青史留名,一是金缕玉衣,二是生了120个儿子,三则是他的18代好大孙刘备。】
——“笑死,我一个只看过《三国演义》的人,一提中山靖王,我竟然一下就反应过来了是谁,可见有一个好后代的重要性。”
——“中山靖王混的不错,也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当上富十八代了。”
——“人家都啃老,他偏偏啃小,还真让他啃出个耳熟能详。”
【金缕玉衣这件修仙装备,打造起来十分困难,全长1.88米,光玉片就需要2498片,和96%纯度的金丝1100克,而且每一片玉还要根据所处的位置不同,打磨成不同的形状。】
【每一根金丝也需要根据绑法不同,将粗细控制在0.08到0.5毫米粗细。】
【之所以说它是修仙装备,是因为古人认为玉能通鬼神,穿上玉做的衣服能够保证尸身不腐,成就尸解仙。】
【当然了,结果也很显而易见,刘胜的尸体腐烂的就剩几颗牙了,但其精妙绝伦的记忆却流传了下来,所以位列第八。】
——“当然腐朽啦,给刘胜穿衣服那人,把前后搞反了,人家刘胜都预留出来肚子还有放后丘的地方了,结果愣是没用上。”
——“三叔说过,他们用的玉不对,必须得是陨玉才行(狗头)”
——“小时候一直以为这东西只有两件,后来才知道居然有二十多套,这还是不算银缕玉衣。”
——“魏晋之前大家都挺喜欢穿这东西下葬的,后来让曹丕把这修仙项目叫停了,说这东西屁用没有,还容易遭盗墓贼,至于他怎么知道没用的,只能说他家学渊源什么都懂。”
——“哈哈哈,确实,有没有用曹操最清楚了。”
汉朝。
“唉,我这哥哥实属有些可怜,不但陵墓被掘,还成了后人议论的焦点,不过他这也算是为我大汉争光了。”刘彻在一旁假惺惺地叹了口气。
最初,刘彻很紧张,还以为是自己的金缕玉衣被挖出来了呢,看到是他哥哥刘胜的,这才放松下来,有了心情品头论足。
不过这金缕玉衣没什么用的话,那不如他死后也不穿了,把这钱省出来,全用在造机关上,到时候狠狠地杀那群可恶的盗墓贼!
三国时期。
刘备在天幕提到中山靖王几个字的时候,“噗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
然后“咚咚咚”的磕了好几个响头。
一边磕头一边痛哭,老祖宗的陵墓居然都被挖了出来。
这帮后人,实在是大逆不道!不敬祖宗!
“大哥,别太伤心了,秦始皇的陵墓都被挖了出来,可见后人对皇帝的态度也就那样,何况是一个小小的……”
张飞还没说完,便被关羽打断了。
这憨货,不会安慰人,就别硬安慰了。
“大哥,你……”
关羽张了张嘴,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终只能向诸葛亮投去求救的目光。
然而,诸葛亮只是微微摇头,示意关羽不必多言。
不是他不会安慰,而是即便安慰了,效果也不会好。
祖坟被刨了这种事,任谁一时半会都不能接受,想走出来,只能靠刘备自己。
同一时期。
曹操则是一脸兴奋地笑了起来。
这“遍地”都是的金缕玉衣,在后世竟然还是宝贝?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摸金校尉何在?
开挖!
中山靖王刘胜是吧,等着,这就把你挖出来见见太阳。
曹操已经想到了,如果他有机会能去到后世,那他把这金缕玉衣送给洛小娘子,她肯定会很高兴!
……
【第九名:越王勾践剑】
【越王勾践剑被誉为天下第一剑,听名字就知道它的主人是越王勾践,也就是那个卧薪尝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最早典范。据传此剑是勾践请铸剑名师欧冶子所铸,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越王勾践剑作为青铜剑,在地下埋藏了2400多年,出土后依然十分锋利,寒气逼人,剑刃锋利程度可同时划破20多张纸。】
【剑首处共11道同心圆,间距仅为0.2毫米,最薄同心圆厚度比头发丝还细,仅为30微米。此剑代表着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兵器制造的最高水平,因此排名第九。】
——“我一个女生,以前不觉得一把剑能有多帅,去看过一次后狠狠被打脸了,虽然没有电视剧上的各种‘仙剑’那么张扬,可就是很帅!”
——“越王起名居然还用叠词,勾剑剑,怪可爱的。(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