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我是说在场的,全都是垃圾
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周舟的确迪奥的宣言,因为当下的他火的已经有媒体在喷他销量造假了。
可就在民众准备把这种无聊的事情丢至脑后时,九号上午,三民治刚放出质疑,下午,华纳便做出了激烈的回应,那毫不遮掩的怒斥、言辞犀利的回击,让人们嗅到了一股异常。
华纳的发言人竟然公开点起了媒体的名?
这在以往那可是没有过的事情啊!
当民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明白华纳为什么这么干时。
晚上,三立的九点档新闻节目又把他们给震住了:
“据我们得到的最新消息称,在周舟爆火之后,他一共收到了几十项合作代言。”
“这个数字看起来很惊人,但我们要给它打上一个双引号。”
“因为这里面的正常代言非常的少,抛去那些搞笑的,凑数的,真正能和周舟的成绩相匹配的代言只有几个,而最后,华纳更是只留下了四个给周舟选。”
“他们分别是诺基亚和摩托罗拉,肯德基与麦当劳。”
“乍一眼望去,大家是不是觉得周舟的代言质量非常的不错?都是些国际大牌?”
“而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得搞清楚一件事情,当一个品牌想要寻找代言人时,他们的目的是不尽相同的,一般都是两种……”
“第一种的代表,那是快消类产品,例如饮料,零食,他们在找代言人时看中的那就是明星的商业价值,又或者说是带货能力,他们希望明星能够帮自己卖货。”
“但除此以外的其他产品则是第二种,就拿很多影星接到的奢侈品代言来说,他们在找代言人时看中的往往乃是代言人的名气,又或者说是在全球某一个地区上的影响力。”
“这些商品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没法以更换代言人的方式来提高产品的销量的,因此对外宣传,提高名气,那才是他们最大的目的。”
“所以,我想电视机前的各位已经看出来了……”
“周舟出道至今,他从未接到过,又或者说是从未接过一个能直观地展现他商业价值的快销品代言,他现在身背的两个代言,那都是和影响力有关的。”
“诚然,在影响力方面,频上头条的他那是毋庸置疑的,但……商业方面呢?”
“他为什么不和其他歌星一样,向外界的品牌证明一下自己的带货能力?”
“又或者说,外界的品牌方为什么不给他一个带货的机会?”
“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如果外界的快消品品牌不找他代言的原因是不相信他的带货能力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周舟的专辑销量又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呢?”
三立电视台找的话题切入点十分的刁钻。
又或者说,就算陈泽杉的人品再怎么差,他的能力也是没问题的。
因为在他所写的文稿里,道出了歌坛和影坛的最大区别。
歌坛歌手所出的专辑,那对于民众来说就是快消品。
当一张正版卡带只卖三五百块时,低廉的价格会吸引无数路人冲动消费。
当这一特性出现后,歌坛的歌星才会不断地去接快消品的代言。
这不是他们的哔格真的有多么的低!
而是他们的商业价值就是非常的大!
当歌星的脸,歌星的名字,能够当成商业领域里的贴牌进行使用时。
代言快消品能让歌星和品牌方实现双赢!
说得再难听一点,那就是容易割韭菜。
而影星呢?
电影的确也是廉价的娱乐,但电影的成功很多时候都不是一个人的功劳。
当电影方面的成功无法归于一人之身时,影星的商业价值那就是模糊的。
在这个时候让他们去代言快消品割韭菜?
别说他们自己愿不愿意了,就连品牌方都不知道该怎么开价。
再加上电影有着传播广的特殊性,就拿好莱坞举例,A+list拿的奢侈品代言不是他们真的能给品牌方创造多少价值,而是他们的那张脸全球通用。
当阿汤的脸能被大陆的观众认出时,当唐尼的脸能被小孩叫出时。
奢侈品品牌请他们做推广,那就是比请其它人要划算。
所以,歌星和影星的差距,不是他们自己闹出来的,而是最直白的商业规律的体现。
而这里面也有一个例外,那便是成龍。
他的电影和其他人的电影不一样。
看别人的电影,观众可以说是去看演员、导演的。
但看成龍的电影那就都是去看成龍的。
当观众走进影院的原因异常的明显,当成龍的影响力毋庸置疑时,甭管他是代言饮料方便面,还是给灯塔运通拍广告,你都找不到违和感。
更重要的是,娱乐圈存在了这么多年,只出了一个成龍啊!
当四大天王都没法在代言上免俗时,你周舟竟然连一个快消品都没接过?
你这是违背市场规律呢还是违背市场规律呢?
当陈泽杉通过三立,把这一事实端到民众面前后……
即便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