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客
汗水朗声道:“老夫早看出你非池中物,这一去前途无量,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可别忘了老夫。”
景珩将长枪放回兵器架,向他郑重地行了一礼,“将军的照顾景珩没齿难忘。”
周琦性情豪迈,因可惜他一身好武艺却到了羽林卫这么个不能施展的地方,对他多有提携之意,平时更是十分照顾他,景珩这话全然肺腑之言。
周琦忽然叹了一口气,收起调侃,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了两个字:“保重。”
景珩颔首,两人又说了几句推心置腹的话,景珩告辞离开。
走在长安城宽阔的街道上,他又想起周琦的那句保重,羽林卫虽是清闲之地,但也远离是非,而金吾卫却是是非汇聚之所。
沈大人告诉他,这一调动乃是蒋家一手促成,蒋家已经知道琼花宴上发生的事情,正值多事之秋,蒋家此番举动是单纯出于报答,还是别有深意?
离了羽林卫,接下来就该到金吾卫报到,沈怀英早已托人打听清楚,如今的右金吾卫中郎将,景珩的顶头上司,是个叫王宝风的年轻人。
王宝风这个名字,随便在路上问一个长安百姓,他多半是不知道的,但要是问一个长安官员,那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王宝风本人倒是没什么,没有什么功绩,也没犯过什么错误,实在平平无奇,能当上炙手可热的金吾卫中郎将,皆因他有一个好叔叔。
天下皆知当今圣上能够登极靠的是宦官的支持,因此极为宠信宦官,其中最受建兴帝信任的,是众宦官之首内侍省知事王公公。
这位权倾朝野的王公公,就是王宝风的叔叔。
王宝风幼时家贫,不学无术,少年时王公公逐渐势大,作为其唯一的子侄辈,王宝风来到长安,年纪轻轻入仕,在王公公的保驾护航之下,平步青云,享尽荣华富贵。
朝臣之间对王公公多有不满,对王宝风的评价却好坏参半,有说他谦逊和善的,也有说他长袖善舞的,足以说明他也颇有可取之处。
景珩走进右金吾卫翊府廨署,不巧王宝风带人出去巡逻了,他站在公廨大堂中等待,翊府长史原本要陪他一起等候,顺便向他介绍一二,中途来了件急事,又告罪匆匆离去。
廨署中来往文官士兵繁多,吵吵嚷嚷,景珩别的没感受到,只感受到了金吾卫的忙碌。
等到王宝风回来之时,这样的感受又被进一步加深。
王宝风不过二十出头,不胖不瘦,长脸鹰鼻,穿着红色甲胄不苟言笑的样子颇有英气,大跨步自大门进来,身后跟着一队军士,很符合人们印象中威风凛凛的金吾卫形象。
他一进来,立刻就被蜂拥而至的人群淹没。
“中郎将,平康坊中……”
“中郎将,大将军有令……”
“中郎将……”
“中郎将……”
当王宝风好不容易从人群中脱身,已经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威严和英气,只剩满脸的愁容与疲惫。
他一走进大堂,长史又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抱着厚厚的一叠公文来到他面前,王宝风更加愁苦。
正要叹气,忽然看到堂上还站了个陌生人,当即脸色严肃起来,长史连忙介绍道:“中郎将,这位就是新到任的右郎将景珩景大人。”
景珩上前来,抱拳道:“见过中郎将。”
王宝风看着他,心中暗道当真是个貌比潘安的儿郎,看来传言不假,不禁眼前一亮,脸上挂上热情的笑容,把臂欢喜道:“久仰大名,今个儿终于得见真人了,快过来坐。”
王宝风拉着景珩坐下,公事暂搁一边,先是一番闲聊,说起琼花宴那日。
王宝风道:“说来可惜,那日我也收到了长公主殿下的请柬,本该前往,可惜公务缠身没得空闲,竟错过了这等大事。但我也从叔叔那儿听说了你的事迹,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后来听说陛下将你调到我这儿来,你都想不到我有多高兴。”
长史在一旁帮腔:“可不是,中郎将这几日走路都带风了。”
王宝风嘿嘿一笑,话音一转:“就别调侃我了,景兄弟,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们这翊府在外人看着风光,但可是肩负重任,半个长安城的大小事都堆在我们身上。先前陛下和大将军一直不肯往我这儿派人,我每天忙得头发都白了不少,现在你来了,我总算能够轻松一些。”
他说的句句肺腑,而此后数天,景珩也的确亲身感受到金吾卫的忙碌,好在王宝风本人很好相处,并无权贵姻亲之辈的骄奢淫逸,日子倒也并不难过。
更令他感到轻松的是,自从在长安城名声大噪后,周宛宛没了动静
虽然想要说媒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不知道他搬出沈府后的住处,都找上了沈夫人。
沈夫人听到消息之后本来十分开心,张罗了一番,却都被他以公事繁忙为由拒绝,后来沈怀英又在其中劝说一二,无奈只能放弃。
景珩虽不是如沈怀英一般视娶妻如洪水猛兽,但也认为不必急于一时。
日子一晃而过,到了十月初,长安城内又发生了几件大事,景珩在城外的英姿逐渐消失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中,取而代之的是端州卢啸义之死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