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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居崇用枝干保护着藤筐里的狸奴,让他免于气味和蚊虫的骚扰。
小光球恨不得屏蔽自己的视觉模块,他只是一个新生的小系统啊,宿主仔仔细细查看每一具尸体的冲击,对他来说还是太大了些!!!
不合适的尸体被宗居崇快速破开地面掩埋,并在其上放上一块石头,许多流民并非不想安葬亲人,只是自身难保,没有气力。
终于宗居崇找到了一具合适的身体,准确来说是三具连衣服都没穿的尸体,两大一小,瞧着是一家三口。
那是个骨龄瞧着不过二十多岁的青年人,看他身边被随意丢弃的信件和路引,可以知道这三人中的男子是个小秀才,名叫黎寺毓,家乡遭了水灾,随乡亲北上,虽是流民但有功名也有亲戚可以投奔。
他身侧躺着的是他五岁的儿子和同样只有二十多岁的娘子,三人不是饿死的,而是被活活打死的,男子临死还护着娘子和孩子,因此他身上的伤也最重,胸膛瘪了下去,手臂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扭曲着,脸更是几乎分辨不出原本的模样。
看他们还算健康的身体,宗居崇猜测他们应当是被抢了粮食后被打死的,连身上的衣裳都被抢走了。
宗居崇将藤筐先放到一边,随即根须枝丫快速融入男人的身体。
那具清瘦面目全非的身体皮肤下有什么东西在轻轻蠕动。
在朦胧的月光中,恢复清秀容貌的男人尸体重新睁开了眼睛!
第3章
清瘦的身体缓缓站起,从包袱中找出一身衣裳,手脚僵硬地穿好。
他的动作越来越顺畅,在用小树枝将头发绑起来时宗居崇的动作已经十分流畅,如同活人一般。
小金:“!!!”
小光球快速闪烁,活像是个闪光球,幸亏只有宗居崇能够看到他。
宗居崇将黎寺毓妻儿的尸体埋葬起来。
他轻轻摇了摇头,借着月光默默将所有目光所及的尸体埋葬。
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流民统一丢尸体的荒地,这里的尸体格外多一些。
或许正是这里是荒芜的无主之地,他们才能把尸体丢在这里。
埋葬了这些尸体,宗居崇的手往胸口一掏,拿出了那个瓷碗。
瓷碗中的液体晶莹透亮散发着淡淡的金桔气息。
宗居崇的手臂中缓缓冒出一根枝丫,他将汁液倒在其上。
枝丫朝着远处一撒,汁液没入土地中,似乎连尸臭味都少了许多。
“宿主你干什么呢?”小金好容易从宿主竟然能控尸中缓过来,就看到宿主跟观音撒玉净瓶中的甘露水似的撒金桔水。
“太热了,我感觉到了疫病的气息,既然用了这具身体,不好让他们埋入地下后污了此地,不然我这就成好心办了坏事。”
宗居崇十分节省,撒了一圈金桔水,也不过用了三四勺的量,他的根须从身体中冒出扎入土地中感受一番,觉察到没有问题这才收回根须,宗居崇再次将瓷碗塞入本体躯干中,剩下的可以继续给狸奴慢慢喝养身体。
“疫病?!有吗?”
“宿主你怎么知道的?”
“这些人入了地中将来都可能成为我的肥料,他们身上有什么我很清楚。”宗居崇一边解释,一边重新将装有狸奴的藤筐稳稳背起。
“肥……肥、肥料?!”
宗居崇将包袱跨在肩膀上。
“我是树木开灵,吸收土地中的肥料,这不是寻常事吗?不论是人还是旁的东西落入土中都是一样的。”宗居崇理所当然地说。
他觉得小金阁下太过活泼了些,一惊一乍的,不过有个这样的同伴也能解解闷。
小金哆哆嗦嗦地离着宗居崇远了几步。
自己这是找了个什么样的宿主啊!!!
天还没亮,宗居崇继续赶路。
只不过黎寺毓要北上,宗居崇却要往岭南走。
黎寺毓的家乡虽说在江南水乡,但距离岭南还很远,再者岭南多瘴气多外族人,同时耕地少山地多,黎寺毓一家这才选择往北逃难。
但瘴气对宗居崇来说不是问题,那边没有被战火波及,且官吏很难完全掌控多山的岭南,暂且算是个安居的好去处。
更重要的是,十几年后岭南一名叫郑犇的屠户,因家人被当地驻军所害而组织乡亲起兵,此人虽没读过哪怕一本兵书却天生便是将种,一路势如破竹,打下半壁江山,程家程旭端险些被其生擒,只可惜他中了流箭发热病死了。
不然天下根本没法落入程家手中。
宗居崇此去不仅仅是想要找个地方安居下来,照看狸奴,也是想要观察此人。
狸奴身上虽然有龙气,但他现在混混沌沌的,而且要是狸奴还是想要当个闲散人,还是要顺从狸奴的心意,因而要做好两手准备。
宗居崇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哆哆嗦嗦的小金。
小金听得入神,甚至忘记害怕了。
“宿主,你这是要抢了程家的江山?!”小金整个球都亮闪闪的,没想到宿主一来就想搞那么大。
“如今他们程家只是皇商,江山怎么就是他们家的了?”宗居崇不咸不淡地回答。
就算知道一些模糊的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