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8章 哭冤
李恨水当然不会相信大妈的一面之词。
于是,他当即拨打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贺茂根的电话。
贺茂根说:“李书记,是有这么一个案子。
发生这种事,只要女方一口咬定是强奸,对男方非常不利。”
李恨水问:“茂根,案子是你在办吗?”
贺茂根说:“不是,我手下在办。李书记,有什么指示?”
李恨水语气严肃地说:“一定要此案办成铁案,经受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决不能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贺茂根苦笑道:“李书记,这起案子我了解一些,的确有些棘手。
女方一口咬定男方是强奸,但男方坚持认为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
现场没有证人。女孩身上没有伤痕,但女孩说,由于在车上,男孩威胁她,胆敢反抗就掐死她。
女孩说她太害怕了,因此不敢反抗。
李书记,我会亲自出马,彻查此案。”
李恨水说:“好。我也不外行指挥内行。总之,一定要将此案办成铁案,不能偏听一面之词。有结果及时报我。”
挂断电话,李恨水对大妈说:“大妈,我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打了招呼,一定会查清案件真相。
我们不可能让有罪的人逍遥法外,但也不可能将无罪的人定罪。
你就不要四处喊冤了,相信警方会有公正的结果。
到时候,如果还觉得冤屈,直接去县政府找我。”
大妈千恩万谢,走了。
李恨水个人判断,这个案子的确有些棘手,就像贺茂根所说,发生这种事,如果女方一口咬定男方是强奸,男方还真的是百口难辩。
就本案来说,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男方撒谎,女方的确是受害者。
另一种是女方撒谎,男方是受害者。
婚姻介绍所老板和女孩究竟是什么关系?有没有可能是借机敲诈勒索?如果是敲诈勒索,成功几起?别的男孩是自认倒霉,忍气吞声?
李恨水没有提醒贺茂根,因为对于刑侦专家来说,外行人都能想到的问题,他一定能够想到。
李恨水看看手机,短视频平台上已经有女人在包公塑像前哭泣的视频。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发布者。
李恨水注意到了网友的评论。
有不少网友还作诗,当然,准确地说,这些诗没有诗歌的韵律,更像是顺口溜。但不得不说,网友的才华是无穷的。
有诗写道:女子痛哭心有冤,身在祠堂思青天。世上若有包公在,三口铡刀不得闲。
有诗写道:古有孟姜女哭长城,今有孤女子哭包公。苍生若遇青天在,何须恸哭跪祖先。
楼上会议室。
夏鹏飞正在与中年女人交谈。
李恨水了解了女人痛哭流涕的原因。
女人名叫于金兰,是苏浙省人。
她和丈夫在苏浙省白手起家,一步步发展成为资产上亿元的建筑公司。
前几年,她家的企业通过中标、分包等形式,参与云河县几个政府投资主导的工程项目的建设。
来云河县后,发现这里的营商环境与宣传的相距甚远,官员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这都不是主要的,入乡随俗嘛。
主要的是,工程完成、合同到期后,政府部门迟迟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方也不支付工程款,总共还欠一个多亿元工程款。
于金兰和老公就四处奔波,但收效甚微,于是上访维权,并在网上发帖。
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她老公抓了。
不仅如此,警方还查封了她在云河县的家。
现在,家虽然解封,但家中名贵烟酒、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冬虫夏草等贵重物品大都不见了。
警方没有给予任何查封清单。去警方询问贵重物品去向,答复是不知道。
于金兰高兴而来,现在成了这个样子,心中感到非常冤屈,在路过包公祠时,百感交集,在包公塑像前长跪不起,失声痛哭。
李恨水又拨打贺茂根的电话,询问具体情况。
贺茂根说:“李书记,这起案件我略有所闻,一开始都是经侦大队在办案,我们刑侦大队没有参与。
甘副县长对此案高度重视,亲自主抓。我们刑侦大队只做了一件事,配合抓人。
抓人是我手下去的。是甘副县亲自长指示抓人的。
李书记,甘副县长昨天找我谈话,说单位岗位交流,我要调整到禁毒大队,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和禁毒缉毒工作情况。”
李恨水曾经短暂兼任过云河县公安局长,对于云河县毒品违法犯罪动态有所了解。一句话,云河县并没有严重的毒品违法犯罪问题。
甘恒生调任贺茂根去禁毒大队,表面上看,是正常岗位轮换,但实际上,是被贬谪。
今天在包公塑像前哭泣的,无论是于金兰,还是儿子涉嫌强奸罪被抓的大妈,都涉及到警方。
云河县警方该被整治整治了!
李恨水对于金兰说:“于老板,你们的遭遇我都记下了。
云河县持续改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