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诸位英雄,谁能饮此老酒?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所有的牧马场,都会花费重金招揽相马师、驯兽师、兽医,在江湖豪杰聚会的时候,相马也算传统节目。
不爱名马非英雄。
江湖人可以不爱骏马,但不能不会骑马,长途奔驰的时候,骑马肯定比轻功省力,每多留一份力气,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会随之提升一分。
另外,大部分人,只是讨厌喂马刷毛等繁琐杂活儿,不是不喜欢高大壮硕的千里驹,这还是要分清楚的。
周白宇邀请的客人,要么家里是开马场的,要么是走南闯北的镖师,要么是富贵王侯,要么是大派掌门。
哪怕是来凑数陪客的,对于相马也有几分研究,想展露几分本事。
雪千寻小声问道:“姐夫,什么样的马最厉害,野马还是驯养马?”
萧思衡笑道:“当然是驯养马,如果驯养马跑不过野马,为何要开牧马场训练战马呢?养马的成本非常高。
说的太多,你可能不会理解。
我说个最容易理解,同时也是动物成长最重要的条件食物!
马和牛羊是不同的,膘的速度比较慢,掉膘却非常快,到了冬天,为了维持体力,必须投喂等精料。
一筐筐的大豆,混着鸡蛋,喂给那些精良马种,维持它们的体力。
吃得多,吃得好,自然长得高、长得快、长得壮、速度快、耐力强。
生病了有兽医治疗,每天有专门的人负责洗澡、刷毛、除虫、祛瘟。
野马能有这种待遇么?
野马撑过一个冬天,十之七八是瘦骨嶙峋,战力大大损减,汉朝时期,很喜欢卡着这个时间进攻匈奴。”
“养马成本很高么?”
“非常高。”
“有多高?”
“如果一匹马售价三千两,那么培养马匹的成本,至少需要一千两,良驹是从小培养的,不是野地抓的。
野外抓的大多血统优良,同时又野性难驯,不适合骑乘,适合配种。
或许是繁衍后代的本能,野马在这個时候会非常配合,牵几匹母马放在野马身边,自己就能完成孕育。”
萧思衡看过皇甫端写的马经,对相马养马驯马都有些了解,裘行健送来的这批马都是等良驹,最便宜的也要售价三千两,最贵的约莫两三万。
落日马场当然有更好的,但售价三万两以的骏马,只在关东出售。
最最精良的骏马,只送不卖。
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有些人花费重金买不到良驹,有些人在家等着,便有人主动送门,甚至还包售后,留下兽医和驯马师。
别问萧思衡是怎么知道的。
可以去问问萧峰、虚竹、段誉。
……
大部分年轻人都去相马,就连得了一匹宝马的雪千寻,也拿着刚从书箱中翻出的马经,兴致勃勃的相马。
年岁稍长的没怎么动。
一来稳重,不愿和小辈搅闹,二来担心兜里的银子,买不起良驹。
总不能真的去拆兑银子吧?
万君武微笑道:“裘掌柜与我某个朋友很像,他请我吃烧鸡,烧鸡却是没有腿的,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喜欢把好东西藏起来,自己留着吃,裘掌柜也是如此啊!”
“万老哥何来此言?”
“刚才比赛的那些马,虽然都是等良驹,却不是最好的,最好的两匹还在马栏中,为何不放出来呢?”
万君武指了指两匹丑马。
一匹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懒洋洋的躲在一旁,鬃毛很长,如果观察够仔细,会发现这匹马没骟过。
一匹通体雪白,脖颈滑如天鹅,唯独两只耳朵是火红色,脑门有一绺火红色杂毛,好似一道血色闪电,这匹马当然也没骟过,因为它是母马。
裘行健恭维道:“万老哥当真是好眼力,这两匹马,从血统而言,确实是最好的,只是性子太烈,野性难驯,若是逼的太紧,它们甚至会绝食。”
练霓裳柔声道:“绝食?说明它们俩不仅血统优良,而且通灵性,若是能够收服,跋山涉水,如履平地。”
裘行健分别介绍两匹马:“那匹儿马名为老酒,每顿最少一石精料,还要喝三斤烧酒,勇悍炽烈,耐性极强,就算前方燃起烈火,也敢飞冲过去。
那匹母马名叫火耳,双腿有力,凶悍至极,先后踢断三个驯马师,合共十三根肋骨,还曾踢死两匹野狼。
它们俩颇为通人性,常规战马的训练项目,很快就能学会,也不会因此飞踹驯兽师,但想骑乘它们,需要得到它们的认可,否则便会拼死挣扎。
手段用得狠了,我不舍得。
常规驯马技巧,无法驯服。
我把它俩带出来,就是想给它们找个合适的骑手,自古宝马配英豪,不知哪位英雄,想去试试这两匹马!”
听到这话,正在和岳灵珊挑马的令狐冲,忽然来了兴趣,他最爱喝酒,却从未听说过,马匹竟然能喝酒。
倒要试试陈年老酒有多烈!
令狐冲信心十足的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