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迷宫惊魂,变色伪装,秃鹫潜袭
出的毒药暗器,分析道:“这似乎是血霜妃艳无忧的搜罗神针……”
“血霜妃”艳无忧!
听到这个名字,就连屈奔雷这种胆大妄为的莽夫,也倒吸一口凉气。
艳无忧本是名动西域的美人,数个西域小国的王子纷纷展开追求,最终龟兹国王子胜出,得到她的芳心。
龟兹王子是独子,未来必然能继承国王之位,艳无忧本以为,自己此生都能无忧,不想王子始乱终弃,狠心毁了她的容貌,并把她丢下了悬崖。
众所周知,武侠世界,坠崖不死。
艳无忧不仅没被摔死,还在谷底找到一个魔道枭雄的陵寝,从中得到此人毕生所学,修成数门奇绝魔功。
一为慑魂大法、慑魂魔音,能通过声音迷惑敌人,给敌人洗脑,把人变为自己的奴隶,让人为自己所用。
一为吸血功,能够吸食他人鲜血维持自身容貌,让自己青春永驻。
一为搜罗神针,银针细如牛毛,上面淬了剧毒,见血封喉,就算李清冥挨了这一针,也活不过一个时辰。
艳无忧对龟兹王宫颇为熟悉,轻松劫走了王子,把他打的浑身是伤,然后用慑魂魔音给王子洗脑。
完成之后,把他送了回去。
龟兹国王王后欣喜若狂,正想找神医给王子治伤,不想王子挥刀突袭,亲手杀死母亲,随后挥刀自尽。
龟兹国王受此打击,再也没有半点雄心壮志,整日沉迷酒色,据说娶了个风华绝代的王妃,整日在后宫与王妃饮酒享乐,权力都交给王公大臣。
艳无忧完成复仇后,内心彻底被魔功控制,肆意杀戮,吸取鲜血。
由于她当龟兹王妃时,王子给她的封号是霜妃,此后喜欢吸血,因此江湖称其为血霜妃,已经失踪三年。
万没想到,竟然藏在幽冥山庄。
圆通大师叹道:“真是孽障!”
确实是孽障!
艳无忧需要吸血练功,肯定是越健康纯净的身体,血液效果越好。
什么人最合适呢?
当然是佛门的青壮武僧。
这些武僧不愁吃不愁喝,每天除了练武就是念经,气血浑厚,浑身精力无处发泄,大部分是纯阳童子。
艳无忧美艳绝伦,再加上魔功带来的妖冶魅力,恣意花丛的老手都很难承受得住,更别说这些年轻和尚!
不能说他们不守清规戒律,实在是身体自然反应,太过难以忍受。
虚竹够虔诚了吧?
他在西夏冰窖里也没能忍住!
据说有苦修者,为了潜心修行,减少外来诱惑,竟主动挥剑自宫。
当年艳无忧隐居在少室山下,诱惑了二三十位武僧,其中不乏罗汉堂、达摩院的精锐,之所以跑路,是因为不慎露出行踪,被少林护法僧追杀。
追命分析道:“艳无忧最强的是摄魂魔音和魅术,不是隐藏气息,这里肯定还有高手,诸位务必谨慎。”
萧思衡道:“伪装术!”
“什么伪装术?”
“能改变自身颜色的武功。”
屈奔雷吼叫着道:“妈勒个巴子,装神弄鬼的,你算什么东西,快他奶奶的滚出来,大爷我给你个了断!”
唐竹权厉声道:“奶奶个熊的,有本事滚出来,给老子来一针!”
圆通圆达默默紧了紧袈裟。
这两件袈裟都是护体宝衣。
袈裟类的宝衣,有一种内甲无法比拟的优势,就是面积特别大,只露出脑袋和右臂,如果练过铁头功,身上便只剩一处破绽,那就是涌泉穴。
道袍也是如此,防御面积甚至比袈裟更大,连手臂都不露出来。
如果穿一双木屐,就算在地面上布置钢针,也伤不到和尚道士。
这就是名门大派的优势。
财大气粗,宝贝充足,能应对绝大多数环境,存活率远高于散客。
风雪之中,传来一阵凄凉歌声。
“……月色昏,夜色沉;
幽冥府内,日月无光;
又添无数魂……”
唐竹权怒骂道:“艳无忧,你少在这里装神弄鬼,现在青天白日,哪来的月色夜色?老子偏偏要抓鬼!”
“嗤!”
话音未落,银针飞射而至。
唐竹权脸上肥肉微微抽动,露出得意的笑容,肥硕如熊掌的右手,对着半空轻轻一抓,抓下来三枚钢针。
用飞针打唐门弟子,真是脑瘫!
唐竹权虽然不用暗器,也没戴着唐门弟子专用的鱼皮手套,但他精通五绝追魂指法,手指环绕护体罡气。
就算是唐门的铁蒺藜,或者是凌振精心制作的火铳,也能轻松接住。
唐竹权早就看出,释放暗器的不可能是艳无忧,故意跳着脚怒骂,做出失去理智的模样,吸引敌人偷袭。
飞针射来的瞬间,追命顺着痕迹破空飞掠,比北地寒风更快数分。
“轰!”
一根石柱被追命踢倒,雪白的地面上出现一个人影,但刹那之间,人影变成了雪白色,与雪地融为一体。
变色又能如何?
只要露了痕迹,谁能跑过追命?
追命顺势又是一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