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潜伏!
韩成决定潜伏进明氏家族,先找到那个嘴角有痣的男人,再设法得到他的毛发或者唾液等等,提取他的dna与嫌疑人的dna进行比对,如果两者能比对上,那么就能证明那场纵火屠村案就是明氏家族干的。
通过跟当地人的闲聊,韩成了解到。
明氏家族是灵县当地的一霸,明面上这是一家正规的公司,但实际上却是一个黑白通吃的黑帮组织。
明氏家族最近正和灵县的另一个黑帮组织玛氏家族争抢底盘,争做灵县第一帮派。
双方都在招兵买马壮大势力。
韩成觉得此时他想要混进明氏家族应该很容易。
于是,韩成把头发染成黄色,戴上骷髅头项链,穿上花衬衫,再配上破洞牛仔裤,特地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典型的混混形象。
这次,韩成决定自己一人混进明氏家族,因为沈瑗毕竟是女的,还是个美女,跟着他混进黑帮风险很大。
加上,他混进去黑帮后,也需要有个人在外接应他,帮他做一些他不方便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