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贾世发是个什么德性,整个太山屯的人心中都跟明镜一样,按理说作为他的妻子,贾小樱的母亲应该无法忍受才对,更何况她本身还是個炮仗脾气。
当初女儿贾小樱跟谢老转钻苞米地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叶晨帮着谢老转顶了锅,她还闹出不小的风波呢!女儿的事情她都可以打抱不平,可但凡跟丈夫有关的花边新闻,她似乎却可以做到充耳不闻。
短短几年时间,叶晨等人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混的风生水起,就连小樱都跟谢老转正式走到一起了,按理说已经闹过丑闻的贾世发,不该再惦记史小娜了。
可当贾世发跟女儿提到史晓娜这位校花的时候,他眼里的光明显是带着贪婪的,一旁的妻子看了都忍不住皱眉头,然而即便如此,她也不曾发火,甚至忍下了丈夫对于史小娜的各种夸赞。
当初贾世发在叶晨这里吃憋的事情,她知道的一清二楚,说实话她的心里当时是暗暗解气的,因为整个知青点儿能拿捏住贾世发的人也就只有叶晨一个了。这也是当初贾小樱和谢老转事发时,别看贾母咋呼的厉害,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原因。
可是她对待贾世发也仅仅能做到如此了,就连言语上的数落她都不敢。在这个年代男人在外面挣钱,女人就得乖乖相夫教子,不能有一丁点的反抗,就如同小樱妈妈一样,因为贾世发的缘故,她在村里的妇女群中已经算是很体面的了,如果她再因为计较丈夫的花心而喋喋不休,说不定早就被贾贾世发这条鬣狗给踢出家门了。
贾小樱撇了撇嘴,然后对着贾世发说道:
“爸,您可真够鸡贼的!”
说自己鸡贼的又不止贾小樱一个,所以贾世发也没在意,因为他早就适应了别人对自己的负面评价了,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洋洋得意的对着女儿贾小樱说道:
“在太山屯那会儿,你跟的就是谢志强,后来出事儿了,谢志强跑了,这傻茂呢就替他背黑锅。可话又说回来了,不背黑锅就不是他的性格了,要不然别人为什么要叫他傻茂?你爸我为什么没点破这件事?这谢志强啊,跟着傻茂干那是他谢志强聪明我。”
贾小樱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附和着贾世发说道:
“您说的对,那傻茂特能赚钱,路子海了去了,跟在他身边的那些人,全都跟着借了光发了财。不说别的,整个四九城,个人买小汽车开的能有几个?他身边的那些个,除了傻茂三姐,几乎人手一辆车。”
贾世发轻笑了一声,然后对着贾小樱说道:
“你这话算是说到点儿上了,傻茂这狗东西讲义气,身上的江湖气重,只要你跟谢志强不背叛他,他肯定不会亏待你们的。行了,大年初一让谢志强来吧,告诉他我早就知道你们俩好了。”
贾小樱喜上眉梢,殷勤的给贾世发的酒杯满上酒,然后试探着请示道:
“爸,我们想结婚。”
触及到结婚这个话题,刚才还通情达理的贾世发,瞬间就变了脸色,对着贾小樱直接否决道:
“现在还不能结!啥时候结得听我的!”
贾世发在家里说话从来都是一言九鼎的主儿,贾小樱打小就对他畏惧的很,所以这时候她表现的很乖巧,应声说道:
“得嘞,听您的,您说怎么办我就怎么办。”
贾母是了解自己的男人的,她从贾世发的眼里看到了算计,贾小樱是自己的闺女,她不想因为贾世发的算计而毁了自己闺女的婚事,可是要她出言反驳贾世发,给她俩胆儿她也不敢。于是她故意做出一份市侩的模样,对着贾小樱说道:
“既然是谢老转跟你在一起,那我可有个条件,得先让他给一份彩礼!”
真要是到了过礼的程序,那婚事也就纳入日程了。贾母在用话去点贾小樱,她毕竟只是个农村姑娘,别看在家里这一亩三分地儿因为贾世发的缘故,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真要是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去算计人家,人家大可以换一个,毕竟人家是妥妥的城里户口,家境殷实,不一定非要在你这棵歪脖树上吊死。
这是属于没什么家庭地位的女人独有的算计,就连贾世发都没看出来,他只是下意识的认为自家的婆娘贪小便宜,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嗐,这不用你说,他心里要是这点数都没有,那也就不是谢老转了!”
从小在家里长大,贾小樱自然知道家里人是个什么德性,这也是她迫切希望逃离的根本原因,因为这样的家庭环境,压的她快要喘不过气来了。她陪着笑脸开口说道:
“还是我爸厉害,他知道我不是那吃亏的人,这事儿我跟谢老转早就商量好了,只要是你们家长同意,他来的时候就带着钱来。”
贾世发呵呵一笑,抿了一口酒,然后咂吧咂吧嘴说道:
“瞧瞧,我说什么来着?谢志强这家伙整天跟傻茂在一起,拎得清着呢!”
贾小樱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不过还是违心的夸赞道:
“咱们家啊就我爸最有水平了。”
贾母在心里轻叹了一声,看了眼贾小樱,要说最了解自己闺女的,还得是她,她知道贾小樱的心里有多苦,本想着借嫁给谢志强,脱出家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