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收网
可比我那个时候的条件要好多了,最起码你在这里面,汪新还能时不时的帮你存衣服,存钱。我进去的那时候,素芳刚刚流产,根本就出不了远门儿,燕子也才七岁就算是想来看看我都做不到。”
汪永革抽泣着低下了头,对着马魁说道:
“我是个混蛋,混蛋。但我孩子是好孩子,我求你大人做的事儿别连累到孩子,我求你让他继续跟你好好学本事,你看成吗?
我想好了,我要脱离汪新跟我的父子关系,我的事儿跟他没关系,他以后就没我这么个爹了,这样行吗?你就别跟孩子一般见识了,我求你了老马!”
说着汪永革退到了凳子后面,膝盖一沉,扑通一下给马魁跪下了。马魁的眼眶里闪着泪花,他没想到汪永革可以为儿子做到这个份上。当年的事情如此,现在更是这样,虽然这个人在德行上有亏,可是作为一个父亲,他无疑是合格的。
马魁从凳子上站起身来,对着铁栅栏里面的汪永革低声吼道:
“汪永革,我马魁在你眼里就这么下作吗?咱俩的事儿别别扭扭将近二十年了,汪新给我当徒弟也有十载了,你什么时候见过我给他穿小鞋了?我要是因为你的事儿去算计他,他早就不知道死哪儿去了,还会等到今天?你是真把我给看轻了!”
说罢马魁再没去看汪永革,径直的朝着外面走去。他怕自己再在这里呆下去,恐怕就真的在心里原谅这个家伙了……
过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早上,包房管教过来上班的时候,打开了汪永革监舱的大铁门,对着里面的汪永革说道:
“汪永革,跟我走!”
穿过一道道走廊,汪永革被管教送出了看守所。此时汪新已经等在了看守所门外,笑着对汪永革说道:
“走吧,爸,我接你回家,咱们先去洗个澡,我再帮你换身衣裳。”
马魁上班的时候,接到了通知,说是胡处找他。他来到胡处办公室,笑着问道:
“胡处,找我啥事儿?”
胡处的眼神有些躲闪,沉吟了片刻后对着马魁说道:
“哦,老汪今天放出来了,汪新一早去接他了。当年那个案子的细节已经调查清楚了,老汪虽然当年过失致人死亡,但这死者呢有犯罪行为在先。关键是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限,所以,案子撤销了。
中间啊,汪永革本来可以取保候审来着,但是老汪自己坚决不同意,老汪现在都成这样了,也算是受到惩罚了。”
马魁自嘲的笑了笑,他现在恨得只想骂娘,同样都是过失致人死亡,二者的待遇还真是天差地别啊,怪只怪自己当年走了背字儿,摊上了这码事儿。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这一规定基于我国《刑法》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具体而言,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
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因此,最高法定刑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所以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而《刑法》又恰好是一九七九年颁布的,只能说是造化弄人,就算是想说理都找不到地方啊……
汪永革的记忆力每况愈下,常常是刚吃过饭都能忘记了,可是即便如此,所有的事情都被他忘在了脑后,有一件事儿他却一直记着,那就是自己才是当年应该坐牢的那个人,几个月的时间里,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拿着自首材料,拄着拐杖来到铁路分局自首,到最后专门处理他这个事儿的民警都无奈了。
每到这个时候,汪新就得推着自行车,把老爸给接回家去。因为他的特殊情况,队里甚至对他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凡是出差去到外地的工作,都由叶晨和马魁承担。
至于他们这个三人小组,倒是被拆散,每当叶晨和马魁抓到嫌犯,审讯的时候还是他们三个,汪新依旧是担任记录笔录的书记员工作,只不过他再没了往日的朝气,每天沉默寡言的。
这天晚上,汪新刚处理完手头的案子,他刚出分局门口,就看到老爸手里拿着自首材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汪新轻叹了一口气,将自己的自行车推了过来,将老爸扶到车后座上,推着他回家。
走在回家的路上,汪新对着坐在后面的汪永革说道:
“爸,胡处说了,光是这个月,你都去他那儿五次了,你就真啥也不记得了?”
汪永革的闹到依靠在汪新的后背,嘴里嘟囔着:
“累啊。”
汪新无奈的苦笑了一声,然后轻声说道:
“天天这么折腾,想不累都难。”
路过国营二药店的时候,汪新看到了正在夜市儿卖货的马燕,叶晨正在帮她收拾着摊位。以前在这种时候,他早就上前打招呼了,现在他却连开口的勇气都没有。
反倒是叶晨,看到了汪新,笑着对他说道:
“大新,挺长时间没跟你一起喝酒了,晚上我去你那儿喝两盅?”
汪新下意识的看向了一旁的马燕,发现她面无表情,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不自然的笑了笑,然后说道:
“好啊,回去我就把下酒菜弄上,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