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他彻底失宠了
搬家用了一天的时间。
周日晚上,一家人就住在了新家里。
新家里有唐小初和唐小次的儿童房,可两个孩子,尤其是唐小次对儿童房避之唯恐不及。
顾时暮舍不得勉强孩子,再说他也还没和他儿子们亲热够,就让两个孩子仍和他们一起住在主卧里。
搬到这边来住,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齐采薇再也别想登堂入室了。
齐采薇从小在顾家别墅长大的,顾家别墅算是她半个家,她要想在别墅那边住,只要她脸皮足够厚,肯定能想的出借口。
他和唐夜溪带着两个孩子来了这边住,这边和齐采薇半点关系都没有,就算齐采薇脸皮再厚,也别想住到这边来。
他这算是一劳永逸了,既不惹他爸烦心,又把齐采薇给解决了,十分不错。
而且,这边离他公司总部也不远,开车的话,只要不堵车,不过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再加上又是新区,各方面的设施都是走在全国最前沿的,却又地广人稀,不像市里那样拥堵,他个人很喜欢这里。
很显然,唐夜溪和两个孩子也很喜欢。
周一,他和唐夜溪把两个孩子送去了学校,他爸也重新披挂上阵,进了项目组。
项目组是完全封闭的,只有工作告一段落才准许休假,回家休息。
这就代表着他爸有段时间见不到孩子们了,为此,他爸特别舍不得,周一早晨特地起了个大早,跑到这边来陪孩子们吃了早饭,又和他还有唐夜溪一起把两个孩子送进学校。
在这之前,还对着两个孩子拍照片、录视频,拍个没完。
用他爸的话说,以后这些照片和视频,就是他爸的精神食粮了。
经过这件事,他更明确了他在他爸心目中的地位。
他彻底失宠了。
他爸的手机里装满了两个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却没拍他一张!
他吐槽了一句,被他爸给听到了,他爸瞥他一眼,十分无情的说,他不是失宠了,他是从来都没获得过宠爱。
他一点都不难过,因为他知道,他爸在说谎。
他相信,他爸最爱的人还是他。
虽然现在看起来,他爸最疼爱的是两个孩子,但那也是因为两个孩子是他的儿子,他爸才那么疼爱他们。
四舍五入,就等于他爸最疼爱的人是他。
他坚信这一点,不接受任何反驳!
顾老爷子进了项目组,两个孩子背着小书包去上学了,顾时暮也去了公司,剩下唐夜溪自己,开始忙事务所的事。
她的事务所换了一个地方经营,要做招牌和广告牌,她的办公室什么的也要布置。
虽然她的业务都是对外经营,并不在事务所内办公,但她怎么也要有间办公室。
然后,就是要给她的员工们准备宿舍。
这些事她都是做惯了的,有条不紊,驾轻就熟,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而且,以前这些事都是她自己做,现在,她还有了四个帮手。
就是顾时暮派给她和儿子们的四个保镖,秦淮近酒。
学校不允许保镖入内,两个孩子去了学校上课,负责保护两个孩子的两个保镖就闲下来了。
再加上负责保护她的两个保镖,四个人都成了她的帮手。
不止如此,这四个人手下还各有人手,看到唐夜溪想做什么,打个电话,呼啦啦人就一群人过来帮忙了。
还没一星期,唐夜溪的事务所就布置好了。
全都按她喜欢的风格布置的,是她幻想中最喜欢的模样。
事务所还是叫原来的名字:广厦。
这是她师父为事务所取的名字,取自一句古话——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何能得到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庇护天下间贫寒的人,让他们开颜欢笑,安稳的像是山一样。
这句话出自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是她师父生前最喜欢的一句话。
她的师父是一个特别理想主义的人,有着古代大侠一样的侠义心肠,醉酒之后,经常会念叨着说,他生错了时代。
师父说,他应该生在古代。
生在古代,就可以一壶酒,一把剑,纵马江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踏尽天下不平事。
她师父是个好人,但和她一样,也是个倒霉的人。
她师父曾经有过一婚姻,妻子受不了他爱交朋友的性格,和他离婚了。
她师父的妻子没要孩子,改嫁给了一个富商。
师父很爱他的妻子,得知他妻子改嫁的那天喝多了,等他从昏睡中醒来时,他的独生子不见了。
她的师父是个很有才华的人,文武双全,年纪轻轻就已经在国家武术协会担任重要职务。
但为了找寻失踪的独生子,她师父辞职了。
辞职之后,她师父天南海北的找儿子。
花完存款之后,她师父变卖房产,开了广厦事务所,一边接受委托,一边继续天南海北的找孩子。
事务所什么业务都接,主营的是类似于私家侦探一类的业务。
这一类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