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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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马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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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马踏天看向南宫夏,眼神带着期待。

南宫夏微笑点点头。

徐九乐呵呵,“南宫说了,在这之前你得先请我和他吃一顿铁锅炖大鹅。”

马踏天有些奇怪,“为什么得是铁锅炖大鹅?你们帮了我大忙,我得请你们吃更好的,里脊肉,至少得是六阶凶兽里脊肉起步。”

徐九转头看向南宫夏,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得是铁锅炖大鹅。

“必须是大鹅,先帮小马做个好东西,方便他识字的时候用,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南宫夏卖了个小小的卖关子。

“哥,听说你们要去吃铁锅炖大鹅,我也要去!”时刻关注着他们几人的南宫宇和唐果赖上几人。

班里除了南宫宇和唐果,其他人都不敢太主动靠近三人。

吃顿饭不是什么大事,南宫夏没拒绝。

傍晚时分,一行人出现在朝阳城的一家酒楼。

“几位客官,想吃点啥?”小二非常热情。

“你们店的招牌菜───现杀铁锅炖大鹅,只是有个小小的要求?”

“客官请讲────”

南宫夏吩咐到:“宰杀的大鹅翅膀上的羽毛用温水中浸泡,除油脂和杂质后给我们带来。”

小二一愣,听了南宫夏的话,他本以为是加辣或不加辣的问题,没想到是要大鹅翅膀上的羽毛。

客人要大鹅的羽毛干啥?小二很好奇。

但这个要求不高,鹅毛不值钱,他就可以做主了。

“好嘞,客官怕是想用来做鹅毛扇吧?就客官这气质,再好的纸扇都配不上您,非鹅毛扇不可!”

是个会说话的小二。

南宫夏笑而不语。

“哥,你不会真的做鹅毛扇吧?”南宫宇有些疑惑。

都入秋了,还用扇子干嘛?

“给小马做几支鹅毛笔,方便他识字用。”南宫夏说出了答案。

“鹅毛笔?”桌上的人都愣住了。

在场只有南宫宇知道鹅毛笔是怎样的,她在穿越者之家的大石桌上见过。那玩意可比毛笔方便多了。

只是她想不出写字方便和识字有什么因果联系。

“先吃,等吃好了我做给你们看!”

十几人坐了两桌,点了两只大鹅,大快朵颐。半个时辰之后,大家都吃好了。

只有鸡哥和小白意犹未尽。

用温水泡着的羽毛随着鹅肉一起上来的,饭吃好了也已经泡的差不多。

南宫夏找小二借了小刀跟磨石,选了几根干净、无损伤,根部足够坚硬的羽毛,清洗干净后,用布擦干。

他将羽毛的根部放在平坦的桌面上,用小刀沿着羽毛的根部斜切,形成一个斜面,再用磨石轻轻打磨,使其边缘平滑。

最后在斜面中间部分,用小刀轻轻划出了一条细槽。

“好了,谁到柜台找几张纸和墨水过来,试试效果如何。”

唐果对这东西很感兴趣,小跑着到柜台借了瓶墨水和纸张过来。

南宫夏把鹅毛笔伸到墨水瓶中蘸取墨水,在纸上试写了几个字。

书写速度很快,笔划也很流畅。

唐果眼里冒出了小星星。

“南宫,你做的鹅毛笔比毛笔方便多了,可以做一支送给我吗?”

唐果在研究解毒的时候经常会做些笔记,专注的时候经常会用笔随手记录。但偏偏用毛笔写字的时候需要把精神集中在笔尖,一不小心就会把之前做好的笔记给覆盖了。

用鹅毛笔那肯定不会出现此种情况,所以唐果很心动。

“哥,我也想要一支。”南宫宇也动心了。

南宫宇将剩下的羽毛全都做成了鹅毛笔,分别给了南宫宇和唐果各一支后,剩下的全都给了马踏天。

鸡哥看到徐九没分到,于是张开翅膀探头看了看自己的羽毛,又看了看马踏天手里的鹅毛笔,比划一番之后幽幽说道:“南宫,要不───用我的羽毛做支鸡毛笔给老九?”

南宫夏嘴角微翘,“你的羽毛做出来的不好看,用锦儿的还差不多。”

众人哈哈大笑,锦儿听了吓得连忙夹紧了翅膀。

……

几日后晨曦学院出现了一道奇特的风景,整个学院的人都在津津乐道。

一名青衣少年整日不上课,在学院四处游荡,奇怪的是也不见有夫子出来管教。

少年腰间用绳子绑了一个打开的墨水瓶,左手拿着一叠纸条,右手捏着一根鹅毛。

令人称奇的是,少年手中所持的鹅毛,竟然是一支笔,轻触腰间墨水瓶,便能汲取墨汁,书写起来竟比传统毛笔更为便捷迅速,很是神奇。

一时间,不少学子,乃至夫子都非常羡慕少年手中那支从未见过的鹅毛笔。

“学长,请问金龙班在哪里?”

马踏天拦下一名学长非常礼貌的问道。

“金龙班是咱们学院的重点班,总共有十个,从这边走第三个教室起,一字排开从一班到十班。”被拦下的学长好奇的看着眼前的青衣少年,很详细的回答了他的问题。

“感谢学长。”马踏天鞠躬后便朝第三个教室走了过去。

他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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