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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小说:《第277章 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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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自己巧不巧的闹肚子放臭屁,又遇上有洁癖的专家同行人,还鸩占雀巢的把自己赶下了车。

可正由于自己不在车上,反倒是引起了那专家同行人的猜疑,把原本一个碰巧的事情搞复杂了。

先不说这专家的事情该怎么善后。关键是请专家来搞活动的这个什么收藏家协会,古玩市场恐怕会因为活动受阻而不依不饶。

洪海侠这几个月与玩成书发生冲突,已经被陵江舆论硬当成了外省企业来批判。让陵江政府中的地方势力对陵江同德和洪海侠个人,一律产生了过敏性反应。让陵江同德和洪海侠在陵江办事举步维艰。

可以说,不去找他们办事还好,如果去找,多半是不是打官腔,就是打太极,什么事都办不了不说,还得被调侃几句,带一肚子气回来。

因此,洪海侠也有借搞收藏的机会与陵江精英阶层多有互动的意思。能够在聚会中用家乡话套套近乎,让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知道,自己原本就是地地道道的陵江崽儿,有心要同陵江当地的各方势力交好。相信没有哪尊菩萨会拒绝许善愿的香客。

为了证明自己参与家乡建设的决心,洪海侠专门除景阳酒店以外,另起炉灶,以承债方式拿下了一个貌似烂尾的项目。

为此获得了市里面有关领导站出来替陵江同德讲话。洪海侠也有了在陵江市政府面前,与中区政府支持的玩成书集团抗衡的可能。

只不过,一个是在父母官中区政府的背景,一个是陵江市的大背景。

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文化中自古以来就有:“县官不如现管”的说法。在新的项目上,政府可以给你一切能够给你的项目优惠,但在景阳项目的纠纷上,政府采取的政策,始终是维护景阳酒店的顺利经营,不考虑这个经营权或者经营收益该属于谁,也根本不管谁出了钱,谁没有出钱。在经济纠纷中谁有理,谁没有理。只要是谁的做法影响到景阳酒店的正常经营,那就没得理。

同时,关于景阳酒店的经营权问题,政府的理解还要简单。酒店既然建设在大厦项目内,在完成了酒店公司向大厦公司购买产权的交易,并办理了大厦公司向酒店公司的产权过户以前,酒店就没有取得属于自己的独立产权。不管你是不是独立的法人公司,由于经营场地产权是大厦公司所有。经营权就当然是属于大厦公司的。即使曾经以租赁形式把场地给了酒店有偿使用,仍然可以随时收回来,大不了就是违约的问题,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不就完了吗?

至于大厦公司向酒店公司支付违约金的问题,可以摆放到大厦公司产权接受市一中院司法处置时一并解决。

换句话说,中区政府不认可景阳酒店有属于自己独立的经营权。

甚至是还有些御用律师也按照中区领导的指示,故意忽视有关法律,故意胡搅蛮缠,把原本完全可以依法理清的法律关系往坑里带。

实在没辙了,就往社会治安方面去靠,往【安定团结】上靠,往【稳定压倒一切】上靠。

为此,洪海侠的兄弟们做了一切该做或可以做的解释。根本就没有起到任何有效的作用。

还有更荒唐的想法,景阳大厦项目的具体主管部门,陵江中区商业管理委员会,也就是原来的商业局在出面调解处理纠纷时,曾经有一个思路。

他们认为“八桂同德公司在酒店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上投资了5千万元,而大厦的物业部分总投资价值2亿元;两者加起来的核心部位成就了现在的酒店。”

由此可见,“大厦物业部分的总价值是2亿元,酒店的精装修和设备价值5000万元,两项总共加起来就是两亿五千万元。

根据这个总投资,确定各自的投资比例折算成股份,拥有酒店经营权的八桂同德公司占20%,拥有大厦物业产权的物业公司占80%,那酒店的主要经营权和经营收益,归物业公司和八桂同德公司共同拥有。八桂同德公司可以委派代表参加经营中的财务监督,按20%的利润获得分配。同时因为桂林同德公司只有20%的股权,没达到34%的一票否决权,在酒店的经营权分配上没有绝对权利,只能听从物业公司代表的安排。”

换句话讲,在所有的经营管理中,洪海侠只能听从玩成书的。

其他的任何行为,都是影响酒店经营和破坏经营班子团结的行为,肯定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就这个莫名其妙的理论,是商委的恭主任和政府的御用律师,也就是法律顾问代表政府,亲自当着众多职能部门领导的面,告诉给八桂同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洪海侠的。

他们还振振有词地说:“这不仅仅是我们的意见,这是代表陵江中区政策经过慎重的讨论后,集体做出的决定,是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和历史检验的。”

就这样的结论,自然把洪海侠推上了必须动用一切可能动用的手段,干净彻底解决景阳酒店问题的征程。

(未完待续)

恭喜你又欣赏完一章。欲知后事如何,请接着欣赏《枭雄的权谋》第278章:扳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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