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来财
不自觉拧了下,眼底闪过一抹晦暗的光。
沈玉锦没有出风头的打算,她写了前世最擅长的簪花小楷,这款字也是最受大家闺秀喜欢的,写人很多。
但具体写的如何,还要看平时下的功夫。
沈玉锦对簪花小楷说不上多有喜欢,但写了十几年,也算有所成,只是后来嫁给周临安后,她为了迎合他,特意去学了别的字体。
因为练的字太杂太多,反而学了一手临摹的本事。
她最擅长的是临摹周临安的字,几乎可以达到以真假难辨的地步,其他人的字她多写几遍,也能临摹个八分像,要是不是非常熟悉那人的人,一般很难勘破。
白娇娇当时便是没有看出她收到的字条是出自沈玉锦之手,才成了沈玉锦手里一枚有用的棋子。
众人书写完,待墨迹稍干,丫鬟们将字小心地摆放在了一块儿,然后有人过去扯下了沈轻舟他们眼睛上的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