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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猞猁肉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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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概四五米的地方,随后拿着小刀,将还没有分离的部分,一点一点细致的将皮子剥离下来。

这时候,团队其他三人才发现,原来队长的剥皮手艺,并不比赵大爷差多少,平常只知道他剥皮手把好,但没想到,能这么好。

耗时四十多分钟,岳峰成功的将完美的猞猁皮扒了下来,毛皮面在雪沫子里前后拖动几次,皮毛上偶尔沾染的血污被雪沫子蹭下来,这皮毛的质感细节非常完美。

“行了,皮子可算扒下来了!大家看看咋样?”

岳峰掀起皮毛在空中一抖搂,刚扒下来的鲜皮还有点重,不过已经能看出品质不俗来了。

“这皮子好,普通猞猁皮如果能卖八百,这张皮子不得值个一千多?瞧这质感跟尺寸!”

“皮子的事儿我倒是不担心,我就是想知道,这猞猁肉好不好吃。

你瞧它这身红肉,怪不的那么厉害呢,飞檐走壁爬树啥的全靠这身肌肉撑着!”小涛注意力没放在皮毛上,反而是对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都说吃肉的猛兽,肉质不好吃,味道大,纤维粗,做不好还会有一股酸味,其实这里面有一个误区。

这些缺点确实客观存在,但是如果在食材处理跟烹饪手法上进行调整,还是有一定独到之处的。

就比如这只猞猁,如果被一个不懂行的人用枪打死了,血也不放,膛也不开,等回家再扒皮,忙活完了之后随便剁吧剁吧就扔锅里乱炖。

那做出来的肉百分之一万的不好吃,腥臊味大,肌肉纤维粗,煮不烂,相比牛羊肉甚至猪肉,都远不如。

但是如果在猎杀的第一时间,就把血放干净了呢?把膛彻底抠空了呢?

埋藏在血液当中的腥臊味道,会降低超过九成!

这时候,如果再加上各种去腥增香的大料,就可以完全把那股味道彻底盖下去。

再搭配上合适的烹饪手段,做出来的肉菜,口感筋道有嚼劲,仅剩的一丝丝腥味非但不会影响味道,还能增加食材的口感层次,个中细节,没有尝试过还真不好理解其中的妙处。

岳峰上辈子是吃过猞猁肉的,当时他打的唯一一头猞猁,皮毛按照猎队的要求上交集体之后,扒下来的肉可都归了自己。

猎队里有个擅长做饭的厨子,几个人一合计,拎着就去了对方家里,一顿猞猁肉吃完,这帮家伙都说这肉跟寻常的狗肉猪肉甚至熊肉,口感都不一样,大呼传言的不好吃是胡咧咧。

这稀罕玩意儿岳峰上辈子也就吃了一回而已。

没想到,岳峰150块买来的情报,还算顺利的就把活儿给干了。不仅获得了珍贵的猞猁皮毛,还有至少几十斤的猞猁肉。

“这肉处理好了好吃,我听一个老猎人提到过,我卸一条腿还滑雪板的时候去送老丈杆子,剩下的,咱们做一半自己尝尝,另一半,送到二食堂去!”岳峰当众说了自己的处理方案。

在分配猎物上,岳峰小队兄弟四个从来没人较真,岳峰这个队长做事儿像来公道,就算有时候拿团队收益去送了人情,也会在开会或者分钱的时候跟大家提出来。

平日里大家出围不管是早上走之前,还是打到猎物了在岳峰家里庆祝,也都是队长自己承担相关的费用,所以这事儿倒也一点不矫情。

“哥,咱老叔不是还想往上动一动啊,这玩意儿咱也不缺那点卖肉的钱,咱们自己留一点做了尝尝,剩下的,让他拿去送人情呗?”孝文这时候也主动说道。

该说不说,团队三个人里,如果说小涛是武力值巅峰的话,那孝文就是智囊代表。

这个年代,山上野味不缺,什么野猪狍子鹿甚至熊啥的,因为相对密度大,所以想要搞到,总归是能弄到的的。

但是这老虎崽子不一样,相比前面提到的几种山牲口野味,这猞猁可就稀罕多了,好多手艺跟运气差一点的猎户可能一辈子也碰不到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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