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辞呈
九月初一,这天是朝会。
明代的朝会有三种类型:大朝、朔望朝、常朝。
大朝是指在每年的元旦、冬至和万寿节(皇帝生日那天)等重大仪式或典礼时,所举行的朝会。在大朝会中,文武百官都要上贺表,周边的藩属国(如朝鲜、琉球等)也会派使臣前来上贺表。
朔望朝是在每月的初一(称为朔日)、十五(称为望日)这两天举行朝会,规模上仅次于大朝。
常朝,就是平时例行的朝会,分为早朝和午朝(又称晚朝)。午朝仅在明朝初期实行过一段时间,后来就废除了。因此常朝也仅只指早朝。
常朝一般是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五军都督府长官、锦衣卫长官、以及各院寺司衙门正副主官等四品以上参加。
五品及以下官员虽然也参加朝会,但是没有入殿的资格,只能远远站着,也就是个陪衬。但都察院和六科例外,给事中和御史虽都只是六七品却可以参加常朝,并且站在离皇帝较近的位置。
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对朝会极为重视,也为此订定了大量的礼仪规定,其繁琐程度已达匪夷所思的程度,百官苦不堪言。
早朝之前,大臣必须于午夜起床,准备停当之后,前往午门集合。大约凌晨三点,大臣们到达午门外等候。在凌晨五点左右,官员们开始进入皇宫。
在经过繁琐的排队、等待、跪拜行礼后好不容易等到奏事环节。
官员奏事前先在位置上预咳一声,而后再行至御前奏事,奏事结束后再复位。
奏事时不用口语,而是大声朗读奏章。通政司、鸿胪寺官员除了引导官员们奏事之外,有时还需要代读奏章,而为了达到“美观瞻”的效果,一般选取该衙门中符合“美姿容”和“大音声”标准的官员。
若在奏事的过程当中,有官员礼仪不当,则由御史弹劾失仪,若没有的话,则就一躬而退。
全部官员奏事结束后,会再响一次鸣鞭。等天子自己退出后,百官才可以顺次退出,各回各的官署,由此一次早朝结束。
之前鸿胪寺请示九月初一是否举行朝会时,郭可阳并不懂这些,想着朝会就是皇帝当朝处理政事,随口便答应了。
接着问起鸿胪寺官员,明日朝会有哪些礼仪规矩后,那厮絮絮叨叨足足讲了半个时辰,这下换郭可阳目瞪口呆了。
这特么哪里是处理政事的朝会,简直就是形式主义大会的极致嘛!除了折腾人就是耽误事。
先不说大小官员们半夜起床来参加朝会,第二天还是否有精力办公。就是到朝会散场的时候都快中午了,相当于各部门事务半天没人管。
大大小小上千号官员还就那事先安排好的五六个上来奏事,奏事的内容还特么是事先已经批准过得,就是在朝会上走个过场。
郭可阳心中无数只“草泥马”飘过,心骂“这么扯淡的朝会规矩是哪个混蛋制定的”,心里刚骂过突然醒悟,这不就是自己在这一世的祖先朱重八制定的嘛。
“真是能折腾啊,这个造精。”暗自腹诽一句,郭可阳对鸿胪寺官员说:“这次的朝会先照常举行,以后的听朕通知吧。”
郭可阳不知道的是,其实朱元璋时期的大朝会比刚刚鸿胪寺官员说的还要繁琐数倍,甚至还有耆老这样的“群众代表”上台发言环节,后来的皇帝感觉过于扯淡就给废止了。
其实从明宣宗之后,随着内阁票拟和司礼监批红两项制度的完善,皇帝已经不需要通过朝会来治理国家、发布政令了。
国家有事,皇帝直接叫来内阁学士和相关部门主官召开御前会议,商议好后走内阁司礼监的流程下诏书,而后执行即可。朝会制度也逐渐的变成了一种形式,只具备“礼仪价值”。
明朝中后期很多皇帝在位期间几乎都不举行朝会,也丝毫不影响处理政事。而万历怠政所谓的几十年不上朝,并非完全指其不举行朝会,而是这厮他连内阁大学士们都不见了。
如万历三十四年至万历三十六年任内阁首辅的大学士朱赓,竟然三年没有见过皇帝一面。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这就要了血命了。因为对于一个高度君主集权的国家来说,皇帝是最终决策者。不重要的事,内阁和司礼监可以按照惯例走流程办,但是涉及到大事,如重要职位官员的任命这类,没有皇帝拍板谁也没有权力决定。
九月初一这天,凌晨四点就被叫起床,折腾了自己半天也折腾了百官半天后,终于熬到了下朝。
此时时辰已到午时,郭可阳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心里骂骂咧咧的从皇极殿出来往乾清宫走。回去的路上发誓再也不举行这毫无意义的狗屁大朝会了。
记忆里好像崇祯倒是挺注重朝会的,勤勉的都能感动自己,可最后还不是上了煤山。“真是又菜又爱玩。没那学习的天赋,还总爱加班死读书的家伙。”新皇帝嘟囔着回到了寝宫。
刚坐下来,就看到了魏忠贤递来的辞去东厂提督的辞呈,旁边还放着东厂提督太监的印信。
“王承恩,去宣魏忠贤过来。”郭可阳看完辞呈,手敲着桌子沉默了一会儿,对王承恩说道。
魏忠贤很快就过来了,他一直在司礼监的值房里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