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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投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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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正在巡抚标营监督士兵们训练,一听此事当即回到巡抚衙门。

“本官便是洪承畴,你们谁是领头的,何事在此胡闹?站出来说说!”

巡抚衙门门前,洪承畴对众人说道。

人群立刻安静了下来,大汉朱敬勇上前对洪承畴拱手施礼道:“抚台大人,在下朱敬勇,先前是奉国中尉。不是我等要闹事,而是朝廷失信于我等原宗室子弟,我等只是来请大人您主持公道。”

“哦?朝廷如何失信于你了?”洪承畴眉头一皱,看向朱敬勇。

“回大人,朝廷分给我两百亩田地。但是在下拿着田契去认领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有八十多亩是别人投献在秦王府名下的。投献者拒绝交出田地于我,又拒绝向我纳租。朝廷补偿的田地名不副实,敢问抚台大人,这算不算是朝廷欺骗我等?”

所谓投献,是指百姓将其名下的土地主动奉献给藩王、勋贵、官员、士绅等有权势的人。

那么投献土地的百姓是脑子坏掉了,竟主动将自己的田地奉献到别人名下?当然不是!

因为普通自耕农在承担朝廷的正赋之外,还要承担地方官吏摊派的各种苛捐杂税,还要服徭役,就是免费为官府干活。因此百姓的生活往往非常困苦。

但是藩王、勋贵、官员、士绅这些人是有免税权的,其名下的土地不用缴税。士绅阶层在法律上只是享有定额土地免税,超出部分要缴税,但是地方官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另说了。

于是起初便有一些奸滑之徒,看到了中间的法律空子。事先与这些有免税权的人商量好,将自己的田地以极低的价格“卖”给对方,或者直接过户到权贵名下,事实上田地还是原田主在耕种。

投献者为了避免弄巧成拙,自己的田地被权贵吞掉,会与权贵签下一个契约,规定该田地永远归原田主本人耕种,此即为“永佃权”。并约定佃租数目,以免权贵增加佃租。原田主也拥有转让“永佃权”权利,权贵不得干涉。他们签下的这份规定永佃权的契约便称为“田皮”。

权贵“买”下田地后,拿在手里的田契便只剩下了所有权,称为“田骨”。

田皮与田骨实际上就是分别代表着田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这样原田主就不用再缴纳赋税,同时每年要将该田地的收入拿出一部分给权贵,交给权贵的部分肯定是要比朝廷收到赋税低不少。这样原田主和权贵都得到了利益,受到损失的只有朝廷。

这便是投献!

洪承畴做为官僚的一员,怎会不知道“投献”之事。他当年中举之后,就有不少亲戚故旧要求将田地投献在自己名下。

要不说自古读书人都挤破了脑袋想当官儿,别说考上进士当官了,就是中个举人,坐在家里不动,各种利益就会纷至沓来扑向自己。

洪承畴听完之后心里一沉,原本以为陕西宗室改革已经圆满完成,没想到竟出了这种事。“哦?竟有此事!你们都遇到了此种情况?”

“我的二百亩田也有四十亩是投献的,人家不认账,叫我上哪儿说理去!”一旁的朱谊贤从怀里掏出田契喊道。

“就是,我等家家遇此难题,那礼部尚书拍拍屁股跑了,不找你洪抚台还能找谁?”

“这田地可是额拿祖上传下来的宗室爵位换的,一亩也不能少!”

周围人都七嘴八舌地向洪承畴叫嚷起来。

朱敬勇看众脱籍宗室群情激烈,情绪也被点燃起来,鼓起勇气对洪承畴道:“今天在场的众人皆是如此,我等皆拿了那投献田地的地契而来,抚台大人派人一查,便知我等所言是否属实。”

“另外据在下所知,几乎脱籍宗室家家都或多或少遇到此类情形,只不过今天来的人不多罢了。倘若洪抚台不能为我等做主,我等便要进京向皇帝陈情叫冤。朝廷补偿失信,如此行事,何以取信于天下宗室子弟?”

洪承畴一听,骤然对此事重视起来。皇帝在陕西推行的宗室改革试点,对于朝廷和脱籍宗室来说,都是两厢得利的结果。

但是如果因为这投献田地的出现,使得脱籍宗室的补偿被大打折扣,那么此事传出去后,朝廷的信誉在宗室间也必然大打折扣。

毕竟人家能自愿交出爵位,从此与朝廷两清,图的就是那点补偿。如果其中出了大量水份,那就显得朝廷太不厚道了。以后朝廷要想再对宗室进行改革,只怕很难推行下去。

洪承畴令众人安静,而后朗声道:“你等且随我进衙门院子里去,我自会安排书吏,对所有涉及投献的田地进行登记,并派人逐个核实。尔等尽管放心,今日本部堂以自己的乌纱帽向诸位担保,定然不会亏欠尔等一亩田地。”

“尔等登记之后,便先散回家去。回去告知没来的脱籍宗室,以两日为限,凡有此情形者皆来巡抚衙门登记报备。朝廷处理此事也需要时日,尔等若是信得过本部堂,便先如此,可好?”

一众人低声议论了几句,纷纷表示信得过洪承畴,不然还能怎地,总不能砸了巡抚衙门不成,他们还真没有这个胆子,来此聚集只是要朝廷给个说法罢了。

于是登记完成之后,众人便纷纷散去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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