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买奴婢
牙头立刻摇头:「小娘子,本行概不还价。这些奴婢,可是抢手的很。不到十天半月,就会卖光。」
宁采薇笑道:「是吗?那为何我听说,本县刘主簿的外甥,打了折扣?」
「呢--」牙头一愣,没想到这大脚小姑娘,居然还知道这件事。
宁采薇指着朱寅腰间的玉佩,「我家小相公,是庄赞府的侄儿。这块玉佩,正是赞府老爷所赐。」
朱寅摇头道:「买奴婢而已,贵就贵点,何须提到叔父大人?这是买卖,不是官场人情。」
牙头盯着朱寅腰间的玉佩看了看,粲然一笑道:「要说庄老爷,在下也是有缘见过,只是无缘孝敬罢了。」」
「呢,那就六十两一个,一千二百两就能办下奴契。」
竟然真的省了二百两!
官员的威力,实在是强大」
这牙行可是在江宁县的地盘,正受江宁县监管!
牙头哪里敢得罪堂堂县丞老爷?
别说县丞,就是皂隶,也不敢轻易得罪啊,
当下,宁采薇付了一百五十两黄金,买下了二十人的奴契。
二十个被买下的孩子,无不又惊又喜。
他们既然识文断字,又被挑选出来,那当然都很机灵。哪里看不出来,找到了好主人?
二十人心中又是激动,又是期待。
奴契一办完,二十人就黑压压的跪下磕头。
大明朝的奴婢,是要跪拜主人的。
这一次,朱寅和宁采薇没有阻止他们跪拜。
因为这是认主。
最开始,肯定要利用封建社会的规矩,建立起主人的威严。
毕竟两人也是孩子,威信不足。只能靠古人的规矩立威。
康熙等人不跪,是因为对他们有救命之恩,足以得其效忠。
这些人,却是花钱买的」
如果一上来就赋予后世的平等思想,那麽这麽多人,接下来怎麽管理?
一旦太好说话,被他们心生轻视,以后就难办了。
先恩后威难,先威后恩易。
正在两人要离开之际,忽然一个清稚的声音哭道:
「阿兄!阿兄!你买下额吧!额叫狗蛋!」
「额不识字,可额会养鸟,还会—」」
朱寅回头一看,却是个不到十岁的男孩。
「住嘴!」牙头喝道,「养鸟算是什麽本事!谁让你说话的,找打!」
那男孩小脸上满是眼泪,「老爷,他长得像额阿兄,额想跟他走」
「放肆!没规矩的东西!」牙头怒了,「跪下!」
「算了。」朱寅赶紧说道,「我买了,再给你六十两!」
那男孩大喜,赶紧跪下磕头:「阿兄-—」
其他奴婢看到这一幕,顿时纷纷叫,喊哥喊姐,喊爹喊妈。
可是朱寅只能硬着心肠不管了。
很快,这个连大名都没有的狗蛋,也办好了奴契。
狗蛋十分激动,似乎朱寅真的像他的阿兄,
等到离开仓库,朱寅忍不住问道:「狗蛋啊,你说你会养鸟,会养什麽鸟?」
狗蛋回答道:「阿兄,额会养鸽子,还有鹰隼。」
朱寅心中一动,「鸽子?什麽鸽子?」
狗蛋老老实实的回答:「信鸽。」
信鸽?朱寅和宁采薇面面相。
一个会养信鸽的孩子,这是捡到宝了?
虽然信鸽只能单程送信到固定场所,无法往返,而且并不可靠,长途也未必比马快,可却有一个无可替代的优势:
自由飞行,不受地域限制!
只要身上带有一只信鸽,无论是在船上,还是在封闭戒严的城内城外,关内关外,包围圈内,
或者人马难以穿越的高山峻岭丶江河湖海都有机会将信传回:
这是马匹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地方。
明朝养鸽子的很多,北京皇城还有专门的鸽子房,养了大量的鸽子,每天放飞,带着哨子飞行。
但都是玩意儿,没有信鸽。
养信鸽的是前元蒙古人:
据朱寅所知,明朝的信鸽记录几乎没有。信鸽是北方匈奴人的传信方式,非常古老。
唐宋时期也有信鸽。蒙古人更擅长养信鸽。但明朝建立后信鸽极少使用了。
难道这个孩子,和元朝养信鸽的人有关?
PS:今天就到这里了,太忙了。关于信鸽的作用,没有那麽神。但某种情况下,还是很有用的。比如,从海上送信回来。关于龙套名字,因为名额有限,只能先用粉丝值高和留过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