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宁东主
了「魔鬼」二字,用尽了所有的生机,意识陷入无边的黑暗。
至死眼晴瞪的大大的,带着痛苦和迷惘。
朱寅看着他的尸体,摇头:
「世上的确有人终生做贼,甚至世代做贼,却是冠冕堂皇丶道貌岸然。
像你这样明火执仗做贼的,又怎麽能长久呢?」
「你的道行比他们差远了。区区山贼,何如国贼?」
审判处死了绿头陀,意味着山寨新的法统建立起来了。
当众处死了贼首绿头陀,朱寅又下令分田丶分地丶分粮---恩威并施,雷厉风行。
做完了这些,朱寅就低调的离开了「光明顶」,将所有执行事务全部交给了李佳懿等三人。
为了帮李佳懿等人稳住局面,朱寅还暂时留下了梅赫丶尼满丶周德嗣,
让三人武力协助李佳懿等三人,镇压可能出现的骚乱。
如此一来,随朱寅和宁采薇离开的,只有兰察丶嘎洛丶丁红缨丶康熙兄弟丶慕容狗蛋。
直到快要出山寨了,宁采薇忽然说道:「?慕容狗蛋呢?」
朱寅这才发现,很久没有看到慕容狗蛋了。
「狗蛋!」康熙和康乾一起喊起来。
两人喊了一会儿,就听山路边的陡坡传来狗蛋兴奋的声音:「额在这!
找到雏鹰了!一对!还是猎隼啊!」
接着,狗蛋就宝贝一般的捧着一个大鸟窝,里面有两只不到拳头大小丶
羽毛金中带银的小鸟。
「唧唧-」两只小猎隼张开稚嫩的翅膀,却无法飞起,只能徒劳的扑腾。
「主公运气!」狗蛋眉开眼笑,「天下鹰隼,这猎隼虽然不如海东青,
却也是能排前三的好鹰了!」
「额爹说,羽虫三百六十种,一数海东青丶二数金雕丶三数猎隼!」
「难得还是一对!」
「但其实,额爹还说,猎隼其实比金雕好,因为猎隼更聪明,比海东青更聪明,更容易认主,更听话。」
狗蛋一说到驯鹰,就神采飞扬,整个人充满自信的光。
「这两只小隼,刚好一只认主公为主,一只认小娘子为主,它们可是极有用处的——」
一番话说的朱寅和宁采薇都有点激动了。
朱寅也听说过猎隼,又叫白鹰,乃是一种智商很高的大型猛禽。
后世的中东土豪,很喜欢猎隼,不但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预警和当保镖。
主人只要下令,猎隼就会攻击敌人,战斗力很强。而且很是听话。
猎隼虽然没有海东青那麽有名,但和人类的配合度可能超过了海东青。
所以后世,猎隼的价格反而超过了海东青。
古代猎隼并不珍稀,但能驯养猎隼的汉人却很稀少。
刚好捡到了慕容狗蛋这个宝了。
朱寅好像看到将来的自己,骑着一匹黑马,肩膀上架着一只猎隼,身后跟着黑虎。
那该有多拉风?
朱寅正要说话,忽然狗蛋想起了什麽似的,「主公!我们赶紧走!不然母鹰回来了就麻烦了!」
说着用衣服包住鸟窝,顺着狭窄的山路就跑了起来,
朱寅等人见了也有点紧张,赶紧赶着几匹拖着金银的骤子,匆匆下山,
直到走出好几里远,这才松了口气。
朱寅和宁采薇对视一眼,都是得意的一笑。
这一次,干掉了绿头陀这个威胁,救了七百多人,拿到了一个山寨,还搞了一个光明营。
又没收了一万多两的赃款。
最后还顺手得到两只小鸟。
乳腺舒畅了啊。
哈哈哈!
朱寅和宁采薇心情极其美丽,都想唱一首山歌了。
就是前面骤子的尾巴扫到宁采薇的脸上,宁采薇也没有发脾气,反而趁机咯咯娇笑,一巴掌拍在骤子屁股上,笑骂一声「讨厌」。
朱寅笑道:「银子给你找来了,接下来就看你折腾了。』
宁采薇道:「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大早就进城去填玉阁,低价吃到填玉阁!」
「军事据点已经有了一个,接下来就是商业据点了。」
她捏着小粉拳,「小老虎,你就等着当江南首富吧。』
朱寅道:「我明天和你一起进城,再去看看庄县丞,问问国子监入学和朝廷赏赐的事。」
宁采薇回头看着他,嘴上叼着一支狗尾巴草,清眸斜也道:「是不是还要见见庄姝?」
朱寅摸摸鼻子,非常明智的不加理会,只是淡然一笑,表示心中了然无痕。
「还有一个人,接下来几天可能要动手了。」朱寅转移话题道。
「那个天竺胡僧?」宁采薇冷笑,「我在等着他呢。过几天,我会给他一个机会。他要找死,就就怪不得我了。」
朱寅也笑了,顺手摘下路边的一朵秋花,上前插在宁采薇的角髻上,
「嗯,好看。」
「唉,又要死人了。」
朱寅等人没有立刻回村,一直在东山等到日暮降临,这才通过木桥出山。
村里没人知道,朱寅等人赶回了几头骡子,运回了很多金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