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实则富可敌国!
好家伙,我出息了,我长进了,我竟然已经开始骂自己的主子俗气了!
我不该叫乘风,我应当叫驾鹤啊,因为驾鹤的人才总是往西天去。
黄管家得令后,便赶忙去找宝石,这些年相爷立下不少功劳,足够封侯拜相七八回。
是以相府得了巨额赏赐无数,相爷手下也有一个名为钱万千的厉害人物,帮相爷打点产业。
别看他们相府就这么几口人,实则堪称富可敌国。
所以不多时,外头那些一颗就能卖出不菲价格的宝石,被黄管家遣人搬来了五箱。
黄管家目光如炬,紧紧地盯着这些宝石,可是一颗都不能遗漏。
沈砚书却当这些并不是宝石,只是普通石头一般,随手抓出几把,放在桌案上,便斟酌着颜色,往那花环中镶嵌。
其中最好看的,是浅绿色的宝石。
嵌入花枝中,叫这花环添了不少活力。
约莫三炷香之后,镶嵌好了。
沈砚书唤道:“锦和。”
黄管家连忙四下去看,锦和是四年前,相爷捡回来的一只鹦鹉。与它一并被捡回来的,还有一只狸花猫,叫锦狸。
都颇有灵性。
两只奄奄一息的小动物,被捡回来之后,便过上了谁也看不起的神仙日子。
先前便是锦和帮着送了花环去齐家。
锦和听见声音飞出来之后,便叼起那花环,却发现竟然比先前重了许多,它很是不高兴,放下花环,转头便是啄了沈砚书一下,表示不满。
好在只是啄在胳膊的衣料上,没伤到沈砚书。
而便在这时,一只狸花猫窜出来,叼起花环就跑了。
黄管家瞪大眼:“坏了!猫少爷先前没送过。”
该不会送错地方吧?
先前鹦鹉少爷去送,也是带着去认过路,认过气味的。
气味是相爷三年多前,私下高价买下的容家大姑娘的画上所得,因为画一直收藏得很好,它们还能辩识。
可猫少爷气味是知道,但不知道路啊。
乘风立刻道:“属下去给猫少爷指路。”
话音落下,便立刻用轻功出去了,猫少爷是不是需要他指路,他也并不是很清楚,只是留在此地,若是相爷忽然想起来自己先前说的那几句话……
自己的屁股怕是又要开花。
他统共就一个屁股,还是应当珍惜保护几分。
乘风离开了之后。
黄管家擦着额头的汗珠,开始分析一贯的懒散的猫少爷,今日抢着干活的动机,好一会儿之后。
才得出一个猜想:“莫非因着先前是锦和少爷送,回来您喂了它不少好吃的,锦狸少爷心里妒忌了?”
锦狸确实是一只馋猫,而且嫉妒心也一直很重。
若说是这个原因,倒也说得过去。
沈砚书淡声道:“大概吧。”
锦和却是气坏了,开始在桌面上跳脚,可是体型的原因,它也打不过锦狸,那货还跟一般的蠢猫不一样,身手矫健得很,还十分记仇。
白天啄那猫一下,便是飞走了没被抓住,三日之内也必会被臭猫找到机会,狠狠咬一口。
所以锦和只能无能狂怒。
……
齐家,兰苑。
容枝枝正坐着泡茶,忽然见着一只猫窜进来,将嘴上叼着的花环,放在了她膝盖上。
与先前那只翻白眼鹦鹉不一样,它竟然还冲着容枝枝夹着嗓子喵喵叫,用头去蹭容枝枝的手。
朝夕吓了一跳:“哪里来的狸奴?”
容枝枝摆摆手,示意朝夕不必反应太大,这只猫对自己没恶意,而且对自己的态度温驯得很。
而那猫又爬到桌面上,小脸跟容枝枝的脸贴了贴。
看得一路跟过来,此刻躲在屋顶上的乘风,目瞪口呆!
好啊!
有的猫少爷,平日里看起来高冷得很,但它却是知道,谁才是它该讨好的人,这一场卖乖……
值得乘风反复观摩学习。
蹭完了容枝枝,锦狸迈着猫步,如来时那样,上墙走了,尾巴竖得高高的,傲慢无比,同方才与容枝枝撒娇的模样,判若两猫。
乘风:“……”
跟猫少爷比一下,乘风觉得,总是一不小心就对着容家大姑娘,大呼小叫的自己,简直就是个智障。
真,人不如猫。
而朝夕看着那猫离开,拍了拍胸口:“姑娘,可吓死奴婢了,生怕那只狸奴发疯了抓您。可要给您净脸?到底是外头的狸奴,怕是不干净。”
容枝枝却是笑了笑:“不必了,它挺干净的。”
她素来就很喜欢狸奴,只是祖母有心疾,从前怕惊到她老人家,而覃氏又不喜欢狸奴,便一直不让她养。
方才见如此乖巧可爱的一只猫,自也是心生欢喜。
拿起手里的花环瞧了瞧。
却发现与先前不一样,有些地方竟然在发光,朝夕也忍不住凑过去看:“姑娘,这亮晶晶的,莫非是……宝石吗?”
好漂亮的宝石。
有些特别的颜色,便是在京城最好的金银玉器店,也是不曾看过的。
容枝枝也愣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