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这孩子疯了!顿顿吃肉,日子不过了?
紧接着,林大海立马装模做样地转过身去,假装招呼一位买布的顾客。
林胜利自然知道二叔的这些“小心思”。
他就是觉得自己家里穷,肯定没钱来供销社买东西。
万一自己开口跟他借钱呢?
既然如此,林胜利也不打算喊他。
于是,林胜利径直走到卖猪肉的地方。
“大姐,给我来两斤猪肉,两斤大骨头,还有四斤猪板油!”
一听到侄子来供销社买肉,林大海的脑袋“嗖”的一下转了过来。
没听错吧!
就他大哥家那条件,
还能来买肉吃?
林大海很想过去问个明白,但他还是有些犹豫。
万一林胜利根本就没带钱来呢?
那岂不是还要管自己借钱?
但令林大海意外的是,林胜利很爽快地付了一张肉票和五块四毛钱。
“大姐,在给我来十斤酱油!两斤醋!”
拿上肉之后,林胜利又掏出两块二毛钱,放在柜台上。
这一下,林大海彻底懵了!
大哥家这是发财了吗?
又是买猪肉又是买酱油,合着绝对是回家做硬菜呢?
眼见林胜利都付了钱,
林大海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于是,他立马将买布的顾客扔下,走了过来。
“胜利啊!今个儿是什么大喜日子啊?你整这么多肉?”
林大海笑眯眯地望着林胜利道。
然而,林胜利却故意气他道:“二叔,这有什么的?你真是少见多怪,以后我们家会顿顿有肉吃!”
说完,林胜利再不理会林大海,拎起自己购买的东西,便走出了供销社。
“呸!还顿顿有肉吃?”
“你小子真敢说,也不怕闪了舌头!”
望着林胜利的身影,林大海啐了一口道。
他月月二十多元的工资,家里每月也就能吃两顿肉。
这小子张口就说天天吃肉?
怎么可能?
就个泥腿子,靠着队里的工分,能吃个白面馒头就算上了高香了。
而林胜利已经拎着东西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回到了林家屯,
村民们看到林胜利拎着大包小包的吃食,顿时炸开了锅。
毕竟,
不过年不过节,谁会舍得这么造啊?
回到家里,
母亲徐凤英也愣住了!
“胜利啊!你这是……’
林胜利咧嘴一笑道:“妈!我把野鸡卖了,买了这些东西!”
“你看二妹和小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多吃点肉怎么行?”
此刻,
小妹林迎秋正合适从外面玩耍后跑了回来。
看到大哥手中的猪肉和大骨头,瞬间跟个小馋猫一样围了上来。
“大哥,这些肉是要送去莉莉姐家,还是留着咱们自己家吃?”
望着林迎秋那张有些发黄的小脸,林胜利差点鼻头一酸,落下泪来。
林胜利将手里的东西放了下来,
然后一把将小妹给抱了起来。
“傻丫头!大哥为啥要将好吃的送给别人呢?”
“这些肉专门是留着咱们一家人吃的!尤其是给小秋吃的!”
林迎秋听后,立即拍着小手道:“太好了!太好了!今天我们家也能吃上肉肉了!”
“等我再见到小光哥,跟他说小秋也有肉吃!让他天天说我们家穷,一辈子都吃不起肉!”
听了小妹的话,林胜利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冷冽起来。
林迎秋口中的小光,正是二叔的小儿子,林小光!
二叔林大海家一共有三个孩子。
老大林大光,现在正在县城读高三。
前世林大光考上了大学,还当了官。
只不过最后犯了错误,进了大牢。
老二是个女娃,林招娣。
跟二妹林迎夏是同一年生的。
本来按照林胜利爷爷的意思,林招娣应该叫林迎夏。
但二叔二婶不愿意。
他们非要再生一个儿子,所以便娶了个名字叫林招娣。
不过,由于二叔二婶重男轻女的思想很严重,所以林招娣在家很不受待见。
初中毕业就被二婶拉回来干农活了。
最后更是为了给小儿子林小光攒彩礼,将林招娣嫁给外县一个死了老婆的屠户。
一生过得也是很不顺心!
至于二叔的小儿子林小光,那可是个从小就被惯坏的主。
长大后更是游手好闲,加入了一个盗窃团伙。
九十年代初期,这家伙就去了省城偷了东西让二叔林大海在集上摆摊卖。
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全都被抓进去了!
全家除了招娣,都在大牢里团聚了。
“小秋!以后小光再这么说你,你就跟他说,咱们家以后天天吃肉!”
“馋死这个浑小子!”
林胜利摸着小妹的头道。
“大哥,真的吗?我们家能天天吃肉吗?二叔家也就一个月能吃两次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