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惊人的记忆力
清河县是一个不算大的小县城,西南边陲,四季分明,节奏很慢。
小县城的节奏怎么能快得起来呢?城市要分等级,而等级划分的依据看的是所属的企业,而非人口,超一线城市林立着世界五百强企业,那些企业上游下游都是产值,带动的产业多,居民自然好赚钱,而到了这种边陲小县城,大一点的企业就只剩下县里的小国企了。
赚不到钱,但也相对悠闲,不那么卷。
李临岸作为美术老师,平日休息的时间很多,周末会稍微忙碌一些,因为有两个培训班,教一些孩子画画,收入在小县城也不算低了。
他们住的小区是这个县城的第二批商品楼,在这个物价不算高的时期,买下一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而且面积和户型也足够大,物质条件上来说,很不错。
平日里没有事的话,李临岸会带着老婆孩子去河边写生,唯一不太美好的事情是家里还没有一台汽车。
主要是因为李临岸不会开。
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一家人,慢慢悠悠地走到河边,既是锻炼也是跑步,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放松和休闲。
一路上,李临岸和舒兰聊天,轮流抱着李乘欢,偶尔也会让儿子下地走走。
总之,不在乎去目的地的速度,结果,而是这个过程。
李临岸是一个说话做事都比较温和的人,平时很少有情绪激动的时间,用舒兰的话来说,上次见他激动,要追溯到李乘欢出生的时候了。
而到了河边以后,李临岸将自己的工具准备好,开始写生,舒兰就把准备好的餐桌布铺在地上,拿一些卡片或者幼稚的玩具跟孩子一起玩,再时不时看看边上的老公。
李乘欢有些无奈,他试图让老妈理解,太幼稚了,但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小鬼还是要有小鬼的模样,只能配合出演,哄哄老妈开心。
前一世老妈一直陪伴着自己,将所有爱倾注给自己,让他以为自己对她来说胜过一切,李乘欢也是最近才发现,这是个误会。
其实在无病无痛的时候,老妈分明更爱老爸。
比如,某一天他睡着了,突然疼醒,一睁眼,是头顶的树上掉下来了松果,砸在脑袋上,颇为无语地瞧了瞧妈妈,才看到她走神望着爸爸写生,随后颇为认真地说了一句:“认真的男人真帅。”
李乘欢顾不得脑袋疼,只觉得老妈肉麻得要让他掉两层鸡皮疙瘩。
还能记得重生的时候,系统告诉他父母会遗传给他的一些天赋,虽然算不上极致的顶尖,但是也是很优秀了。
父亲会遗传给他不错的记忆力,而母亲则会遗传给他不错的运动能力。
但事实上,以绝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根本轮不到拼天赋上限。
记忆力也好,运动能力也好,再有天赋的人,如果不去练习,也不会有什么出众的地方。
跟普通人相比,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有天赋,便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记忆力是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训练的。
而且毫无疑问,训练的次数越多,提升越明显,甚至通过大量的训练改变大脑神经突触,从生理上真正增强记忆力。
李乘欢喜欢记忆数字,尤其是那种毫无规律的数字,这对提升记忆力有很大的好处,每次老爸老妈带着他出去散步的时候,他都会盯着街上的汽车,记忆它们的车牌。
久而久之,这件事开始变得简单,随着次数的增多,某一天他突然掌握了瞬间记忆的窍门……一闪而过的汽车,他扫一眼车牌,不要尝试去背诵那一串数字,而是像拍照片一样,把整个车牌的样子印刻在脑子里。
事后再想象出刚才看到的车牌,读出来。
这样的记忆方式很有效,但是他还做不到记忆更加复杂的图形,而且记住了长时间不回忆也会忘记。
所以,他也会尝试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规律来巩固记忆,某一天,终于可以做到回忆起上周晚上在十字路口见到的那辆白色轿车的车牌。
记忆力,的确是可以通过训练得到和提高的。
但这件事大抵算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小游戏。
当然,归根结底是因为他现在太小了,如果表现出过分的妖孽,惊喜就成了惊吓,否则对他来说还是抱着一本牛津词典背单词更有趣一些。
直到过了三岁的生日以后,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语言能力提高了不少,绝大多数语句都能流畅地讲出来了。
老爸和老妈虽然还是拿他当小孩子看(这不是废话吗),但终于开始主动让他接触一些学前启蒙教育。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离离原上谱……一睡一……”
“什么?”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刚刚下班回家的李临岸听到舒兰正在教儿子背古诗,哑然一笑,说:“这么小,背古诗是不是太早了。”
舒兰得意地说:“哼,你都不知道你儿子有多么优秀呢!来,儿子给你爸爸表演一下。”
李临岸往沙发上一坐,饶有兴趣地看着李乘欢,说:“行行行,那就看看儿子背了多少古诗。”
李乘欢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