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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金钱鼠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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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一家典当行时,良臣拿了两个金饰进去换了不少银钱和铜板。

西李给他的首饰并非宫中银作局打造,这省了良臣不少麻烦,要不然被人盘查起来,他还真难以解释。

毕竟,他和许显纯不同,人家虽然不入流,可怎么也是皇亲国戚,他算什么?小爷的道友?

官府能听他这解释?

换了钱,囊中底气足,加上牢笼中得脱,又没人追着自己切鸟,良臣的心态变得很端正。

于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铺,买了一套读书人穿的儒衫。

白白净净的,看着就是牌子货,比肃宁乡下裁缝做的就是衬头。

在铜镜前来回看了又看,良臣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又不知道少什么。想了想,脱下脚上的布鞋,要伙计拿来对靴子换上。

这一换,很是满意。

从店里出来时,当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见一大脸微黑少年,身着儒衫,脚穿皮靴,左手拎二斤猪头肉,右手提两坛烧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侧目不已。

拉风,不是一般的拉风。

良臣觉得二叔要是看见自己现在的样子,肯定会为他骄傲。

他对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满意,走得累了,就靠墙歇会。

来往女眷颇多,有可人的,良臣总会朝人家谄媚一笑,眉宇间写着一句话——“美女,约么?”

自我感觉这东西,是个人都有,只是人贵有自知之明,搁良臣这,却有点飘飘然。

他现在是笃定了,他老魏家虽然十八代贫农,但打今儿起,就得脱贫奔小康,朝着康庄大道迈进了。

为啥,因为他和当今小爷是道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没瞅见,他都把二叔弄进东宫了么!

什么是成就感?

这就是!

“…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那新时代…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着别人听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之中,浑然不理会路人那惊异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实在别人眼里,那是彻头彻尾的不伦不类。

衣服,不是这么搭配的。

良臣,压根就是大明朝的“杀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过,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会有羞耻感,反而会认为自己引流时代潮流呢。

今儿也不知什么日子,远远的,良臣就瞧见前方围着不少人,似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天子脚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然后嘴里嚷着让让,挤进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有热闹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挤不到前面去,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打赤膊的也有两个,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找打是不!”

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来,这等人物也是万千小说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八流龙套的存在。

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

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真实原因却是,他对自己的小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

和谐社会,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

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将酒坛和肉放好后,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然后踩了上去。

因难再大,也要克服。

热闹这东西,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个几点什么的…

热闹还没看到呢,良臣就已经联想了,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准备喃喃自语:“剌激…真剌激。”

岂料,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

是男人,没有女人。

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

良臣大为失望,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

白耽搁小爷这么一会功夫!

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铺。

准确的说,他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男人的头上。

凶光,重生这么多天来,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传说中的凶光。

何为凶光?

就是吃人的眼神。

伴随着凶光的是良臣急促的呼吸。

他看到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里看到,被后世无耻之徒称为“新朝雅政”的金钱鼠尾辫!

茶铺里坐着的是一帮十几年后被呼为鞑子的满州人,现在,他们的称呼是建奴,源于建州女真一词。

建奴与众不同的发式是这场热闹的根源。

上百北京吃瓜群众好奇的围在茶铺四周,对着吃茶的建奴指指点点,有知道点边事的则是趁机在那卖弄自己的见识,以便获得周围人佩服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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