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天星风水
四人结伴,来到了上次,大金牙请胡八一和王凯旋的火锅店。
大金牙和老板认识,老板特意为他们,选了一个清净的包间。
铜火锅伴着肉香上来,中间的木炭烧的通红,四周的高汤咕噜咕噜的冒着泡。
夹一片羊肉,涮上七下,蘸着老板特制的麻酱汁,加上灵魂香菜。
一口吞下去,满嘴留香。
囫囵吃了几口羊肉,再伴着大金牙特意为他点的汽水,
胡修吾确实体会到了火锅的美味之处,也难怪王凯旋在火车上聊了一路。
先吃了几口肉,填了肚子,王凯旋将包里的那一对雕刻着飞蛾的玉璧,交给了大金牙掌眼。
王凯旋直接拿刚知道的知识卖弄:“金爷,您给掌掌眼,这可是乾黄变色玉,以前皇室的贡品呀。”
“行呀,胖爷,眼力见涨呀,连乾黄变色瓪都认出来了,不过,还是要纠正您,只有一天能变换十二种颜色的乾黄变色瓪,才能称为贡品,您这玉璧还差点意思。”
这大金牙倒也不愧是潘家园里的行家,还真看出了不少名堂。
“这是蛾身螭纹双劙璧,是古代勇士的象征,正所谓飞蛾扑火,有去无回·····”
(剩下的我就不水原著了,想了解的大家自己去看吧。)
大金牙在哪里滔滔不绝的讲着,王凯旋已经听得有些迷糊了,这方面他也不是专家,只有胡八一还在那里勉强听着,捧着大金牙。
趁着时候,胡修吾和胖子一起将桌子上的羊肉,毛肚,青菜蘑菇通通下到锅里,吃了个痛快。
大金牙说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
“这一对玉璧若是找到卖家,可以买它个十几万还是不成问题的,正好我知道一位老板喜欢这东西,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
(原著是六万,但是我把时间线往后退了所以多少涨一点,而且80年代能卖六万,多少有点夸张。)
王凯旋直接拿大金牙的话下酒,闷掉杯里剩下的啤酒,直呼痛快。
生意谈好后,
王凯旋喝的也差不多了,红着脸,和大金牙还有胡修吾吹起了这趟牛心山之行。
说他和胡八一,怎样智斗红毛怪,勇擒大地懒,还有勇闯关东军火库。
那家伙,只把他和胡八一夸的是赵云在世,吕布重生呀,胡八一听的都有点臊得慌。
这大金牙也只是听自己的父亲提过这倒斗的事,没有真正的去过,在哪里也是听的津津有味。
听见俩人把金朝将军墓里的瓶瓶罐罐全砸了,还将大粽子脸上的面具留在了墓里,
大金牙心里直心疼:
“哎呦,我的哥哥唉,那都是值钱货呀,你说你们怎么不把它们也给带出来呀!”
王凯旋在一听见大金牙说那些东西值钱,心疼的不行,就连嘴里的羊肉都不香了。
对这些事不感兴趣的修吾,在王凯旋吃不下去后,便将锅里的羊肉一扫而光。
等修吾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听见大哥胡八一似乎和大金牙约定好,要去什么考古队。
然后几人就喝的是一塌糊涂,只有修吾专心致志的干饭。
第二天,胡八一和大金牙去了趟津门,找到了一个姓韩的女老板,将玉璧以十五万的价格卖了出去。
等回到四九城,胡八一将钱分成几份,
除了他和王凯旋的那一份,胡八一将这笔钱的大头都分给了自已的战死的战友的亲属,还有岗岗营子的乡亲。
重新租了一个四合院,整理好东西,就带着王凯旋还有胡修吾一起去火锅店去开荤。
酒足饭饱之后,胡八一才想起来要给家里打电话,告诉父母,胡修吾来他这里了。
听说胡修吾还俗了,还和他哥在一起,他俩的父母立马就决定,来到四九城接胡修吾。
胡八一和王凯旋站在商店门口,看着胡修吾和家里打电话。
王凯旋嗦着冰棍和胡八一吐槽道:
“你说老胡你是不是胡婶亲生的,怎么刚才和你就说了几分钟,和修吾说了这么半天。”
胡八一无奈的说道:“你没听说过‘老儿子,大孙子,老婆子命根子’呀,修吾可是我妈的心头宝。”
“也是,但凡长成修吾,就是招人喜欢呀。啧!凯爷我年轻的时候,和修吾也不差什么了。”
“你丫快闭嘴吧,你也好意思提,从小和年画娃娃似的。”
两人在一旁阴凉处,逗了半天嘴,胡修吾才终于打完电话。
胡八一见胡修吾打完电话问他:“家里说什么?”
胡修吾说:“老爹说过两天来四九城看我。”
“那正好,我们两个要去考古队,我正担心没人照顾你呢。”
王凯旋扔掉冰棍棒,说道:“走吧,去那什么考古队报道,咱们也去挣点外汇。”
在前天和大金牙吃饭的时候,大金牙透露了一个消息,一个美籍华人出钱自助了一支国内的考古队,去沙漠寻找精绝古城。
而这支考古队,正好缺一位有沙漠生存经验,并擅长天星风水的领队,大金牙就把胡八一给推荐了过去。
到了考古队所在的四合院,几个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