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奖学金分配
学院所发放的学校奖学金原本规则如下: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4%,每人每学年奖励2000元;
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10%,每人每学年奖励1200元;
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15%,每人每学年奖励600元。
因为实验班的存在不得已取消在本专业内的奖学金分配改为班级内部的奖学金分配之后,学生科老师给所有班长许下承诺,四个班级将以优秀班集体答辩的排名顺序获得相应的奖学金获奖比例,第一名从20%的奖学金总人数增幅为50%,第二名往后依次变为30%、10%和5%,人数为乘以班级现人数并取整。
如果以方舟所在的班级抽出实验班仅剩下的41人为例,若答辩排名倒一,则全班仅有两个人能够获得奖学金,还必须分为一个一等和一个二等。
若答辩排名第一,则全班就可以有20个人可以凭借上学期的成绩获得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