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想吃火锅
林清沅很开心,虽说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联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书信往来也不像一开始那般频繁。
这其实很正常,人总是在适应和习惯当前的生活,而当你融入当下的生活后,就会发现,以往经历的那些人、那些事,在你离开后,慢慢就会变成过去,变成回忆。
而久别重逢,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林清沅抬手看了看时间,轻声道:“你等等我,我去请个假,带你去吃饭。”
“诶,我吃了……”唐菀连忙道,可惜林清沅已经似阵风一般,转身进了办公室。
她不由在心里嘀咕,这也不到吃饭的点啊,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林清沅请好了假,将工作交接给常秋实就高高兴兴带着唐菀回了宿舍。
唐菀在宿舍逛了一圈,冲她竖起了大拇指,房间不大,却被主人装扮得十分温馨,干净整洁,给人的感觉十分舒适。
“宜室宜家的大美人,以后谁娶了你可真是有福气了。”
说完,她立马反应过来,那个有福气的人不就是她那个古板又冷漠到不近人情的三叔?
淦,竟有种自家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你怎么就看上我三叔了?”唐菀十分不理解。
她总觉得他三叔那性子还有那职业,那就是打光棍的命。
尤其是黑着一张脸的时候,像个煞神,叫人害怕。
林清沅莞尔一笑,实话实说道:“我也不知道,糊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
唐菀一脸“你怕不是有什么大病”,然后又像是想通了什么事情,了然般点了点头。
“这就说的通了,我就知道,若不是我三叔坑蒙拐骗忽悠你,哪能追到你?”
林清沅哈哈笑出声,可不就是忽悠,不过他们这也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她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喜欢唐知谦什么,但在他身上,她能找到她想要的安全感。
唐菀见她笑得一脸开心,想了想还是没有将心里的疑惑问出来,林清沅注意到她欲言又止,却也没有说什么,假装没有看见。
能让唐菀这么为难,无外乎就是顾明珠了。
临到出门,见唐菀也没有提起顾明珠,让林清沅在心里松了口气。
虽然林清沅不想扫她的兴,但她也不想委屈她自己,“三人行”就还是算了吧。
两个人裹着厚厚的军大衣,围着围巾,手揣兜里,抖抖索索出门了。
唐菀将围巾往下拉了拉,看着林清沅用围巾将头和脸裹住,只留一双眼睛露出来,不由无语。
“你至于嘛?”
林清沅伸手把围巾往上扯了扯,用实际行动回答这个问题。
“你就是要风度不要温度,滴水成冰的天气,你穿个大衣还不系扣子,围巾搭脖子上做装饰,”林清沅无奈地摇了摇头,道:“我这小身板可没你这么耐抗!”
肺炎的后遗症十分明显,毕竟伤的是肺,人体中十分重要的器官。
林清沅以前冬天十分怕冷,得过肺炎之后,更怕了,哪怕都一年多了,只要一个没注意夜里着了凉,第二天就会微微有些咳嗽,嗓子下方总感觉有块石头压着似的,不是很舒服,因此,天气一转凉,她就秋衣秋裤套起来,都不用人提醒。
出了医院大门,林清沅看着裹着层薄薄的阴云的天空,突然就很想吃火锅,况且这个天气也确实很适合吃火锅。
只是……
这年头有火锅店吗?
莫名就有种淡淡的忧伤。
“怎么不走了?”唐菀见她站着不动,好奇问道。
她顺着林清沅看的方向望去,只见到不怎么明亮的天空,阴沉沉的,乌云渐渐堆积,看着似是会下雨的样子。
林清沅长叹一口气,怀念道:“我好想吃火锅啊!”
想去海底捞吃西瓜,还有特别甘甜可口的小西红柿,还想看海底捞的小哥哥表演拉面。
唐菀:“……出息!想吃就去吃啊!”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呢!
林清沅这下倒是惊奇了,这年头有火锅店?
不怪她孤陋寡闻,实在是这个年代太过特殊了,除了穷,除了政治斗争,还有计划经济,所以,在她的脑海里,火锅店就和肯德基、麦当劳一样,不属于这个时代,晚个几年或许才有。
林清沅跟着唐菀来到一家叫“老火锅”的火锅店,进入后发觉,她实在是太小看这个时代了。
有需求就有市场啊!
“其实还有家涮羊肉店很出名,叫东来顺,那店可是号称供应着京市最好吃的羊肉,锅子十分鲜美,不过那边人太多了,去了估计得排好久队,这边味道也不错,而且人少,清净些。”唐菀低声说道。
林清沅点了点头,打量着这家古香古色的店,这样的店内环境哪怕和二十一世纪的火锅店相比也毫不逊色。
看了眼菜单,唔,还好,吃一顿大概也就五分之一个月的工资而已,比上次那家御品斋便宜了许多——个鬼啊!
要知道,她的工资来这边后又涨了一点点,勉勉强强也算是高薪人士了。
当然,高不高这个标准是她自己定的,反正她觉得她的工资对比两年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