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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穆弘,我公孙胜是不是给你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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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他的烧鸡店里要保护费,再刺激刺激他……对了,他店里挂着一个生意兴隆的牌匾,小七视若珍宝,明日记得一把火烧掉。」

想要一个人乖乖就范,就将他最珍贵的东西毁掉,这是吴用屡试不爽的阴招。

穆弘一听,拱手说道:

「明日一早,我亲自带人去他店里。」

欺负小商小贩是穆弘的强项,他过去在揭阳镇就是做这个的,病大虫薛永耍把式卖膏药,就因为没有孝敬穆弘兄弟银两,差点被沉到江底。

而出手帮助薛永的宋江,更是险些被两兄弟杀死。

这种恶霸去欺负一个开店的,根本不用演,本色做自己就够了。

五更时,阮小七早早起床。

他穿戴整齐,穿过院子来到临街的烧鸡店。

开门后,先点上店里的油灯,然后点燃三支香,恭敬的朝【生意兴隆】的匾额拜了拜,趁着邻居们还没起床,先去打了两挑水,开始烧水。

水烧开,天也蒙蒙亮,小七吹灭油灯,提着尖刀来到院中,挑了四十多只收来的肥鸡挨个儿宰杀。

过去担心卖不完,他每次都做二十多只。

但昨晚出了五两银子,加上今天镇上有集会,小七打算多宰杀几只,到时候让母亲看店,他挑着烧鸡去镇上赶集,尽早把损失的银子赚回来。

五两银子啊,距离媳妇儿又远了一步。

小七一边忙活,一边摇头苦笑。

过去打鱼为生时,没啥奔头,没觉得日子有多难。

但现在有了奋斗目标,有了正经生意,反而觉得一切都那麽难,好像无形中有张大网牢牢拽着,阻止他上进。

「鹏举说跨越阶级是最难的,等我以后娶了媳妇儿,这算不算跨越了阶级?」

小七用刀麻利的切开鸡脖子,大拇指和食指捏着鸡头,让血全部流淌到盆里。

等会儿隔水蒸一下,就是鸡血豆腐了,一文钱一块,村里几个穷苦人家很喜欢买,做菜时切一些进去,也算是沾了荤腥。

放完血,开始褪毛。

褪下的鸡毛也得攒着,镇上有人收,据说洗乾净可以做成鸡毛掸子,城里的大户人家会用来扫灰尘。

小七不懂这些,只觉得扫灰尘不应该用笤帚吗?

城里的人就是娇气,扫个灰也得用鸡毛。

褪完毛,小七把鸡全都清洗一遍,确认没有鸡毛,然后抓起尖刀,从鸡肚子的位置下刀,将鸡开膛。

接着在鸡脖子的位置上切几下,割断气管和食道,把内脏完整的取出来。

鸡肠丶鸡肝丶鸡心丶鸡肫这些全都要,村里的孙员外喜欢吃,每次买都会多给几文钱,很讲究。

至于鸡肫里面那层金色的膜,更得小心收好,镇上的药房专门收购,价格还不低,叫劳什子鸡内金,说是能治胃病。

等所有鸡全都收拾完,他清洗一下,然后将鸡吊起来控水。

而阮母此时也已经做好了早饭:

「我儿,去吃饭吧,剩下的活我来做。」

阮母提着一个小凳子,坐下来开始翻鸡肠,清理内脏,顺便把褪下来的鸡毛摊在竹帘上晾起来。

镇上收鸡毛的李老四很挑剔,鸡毛湿一点,就会扣钱,甚至拒收。

小七来到厨房,见到了今天的早饭。

一碗杂粮稀饭,两个白面馒头,一碟小咸菜……过去每天早上是两个沾满芝麻的胡饼,昨晚出了五两银子后,母亲把生活费也降低了。

这样也好,开源的同时也要节流嘛……小七端起稀饭喝了一口,抓着馒头吃了起来。

早饭过后,他把控了水的鸡取下来,鸡腿折断塞进鸡的肚子里,鸡翅穿过鸡脖子,从嘴里伸出来。

将鸡做成经典的元宝造型后,开始抹麦芽糖,这样炸出来色泽更好。

阮母把所有内脏都清理乾净,还特意将鸡肠捅开反覆清洗,然后再卷起来打成捆儿,卤的时候不容易煮烂,卖的时候也方便挑选。

就这样,母子俩一直忙到太阳升高,才把烧鸡卤好。

但这会儿还不能卖,得再泡一会儿,让烧鸡更入味。

「孩儿待会儿去镇上赶集,若是有客人来买,母亲就称重收钱吧。」

「我儿且去,家里有老身呢。」

很快,村里的孙员外拄着拐杖过来,买了一斤鸡肝,两套鸡肠,三斤鸡肫,给钱的时候,特意多给了五个铜板。

阮母趁着这个空档,做了杂粮饼子让小七路上吃,顺便又给院里的鸡喂了粮食。

烧鸡泡好,小七盛到一个陶桶里,盖上盖子,放在驴背上,一手拿着饼子大口啃着,一手牵着毛驴去镇上卖烧鸡。

他走后,阮母来到临街的烧鸡店里,把幡儿挑起来,准备做生意。

阮氏烧鸡的幡儿刚挂出来不久,穆弘就领着燕顺,在几个喽罗的陪同下溜达着来了。

两人本想大早上就来的,奈何昨晚喝酒太迟,以至于睁开眼就到了这会儿,脸都没顾上洗,就急匆匆的乘船过来,打算赶紧完成军师交代的任务。

不管穆弘还是燕顺,都对阮氏兄弟没什麽好感,甚至可以说,他们这些后来者,对梁山的元老派没什麽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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