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这是晚榆喜欢的
随着飞机降落,霍霁云和季文昔回到了熟悉的城市。
两人正在机场走着,季文昔的目光突然被一家奢侈品牌珠宝店吸引过去了。
她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盯着橱窗中央那条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出神。
霍霁云也跟了上去。
这条项链是极为珍贵的宝蓝色宝石切割而成,设计师将它设计成立体的一条小鱼,小鱼的边缘还镶嵌着一圈璀璨的细钻。
这条小鱼优雅高贵,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得波光粼粼,能够戴上它的人,一定是既清纯、又妩媚,既甜美、又聪慧。
这不正适合季文昔吗?
珠宝店的店员看见季文昔驻足观望,便很有眼力见的把这条项链从橱窗中取了出来,邀请季文昔试戴。
“小姐,您的眼光真好,这条项链名为‘至死不渝’,是我们店这一季的主推新款。”
店员一边介绍着,一边帮季文昔戴上项链。
果然,季文昔面容精致、脖颈白皙,这条宝蓝色的小鱼把她点缀得更加灵动高雅。
宝石在她的肌肤上折射着浅蓝色的光芒,竟生出一种清纯的诱惑感。
店员连连赞叹:“小姐,您戴上真是太美了,您就是它一直在等待着的主人。”
一直站在季文昔身侧的霍霁云,此刻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的脖颈,不动声色的咽了咽口水。
他发现,季文昔怎么越来越好看了?
季文昔也很喜欢这条项链,可是她一看价格,差点被惊出一身冷汗。
虽说这个品牌就是大名鼎鼎的国际顶奢品牌,可这条项链怎么能这么贵?
六百多万,是要抢钱吗?
季文昔慌忙想要摘下来,沉默许久的霍霁云却大手一挥:“戴着。”
店员崇拜地看向霍霁云。
这男人又高又帅又霸道,还这么有钱,能嫁给他真是祖坟都冒了青烟。
霍霁云掏出一张卡递给店员:“我们要了。”
季文昔刚想阻止他,却被霍霁云的眼神震慑住了:“这条项链很适合你,当是这次出差时给我出谋划策的奖励。”
季文昔承认,自己真的很心动。
“小姐,您老公对您真好!”店员发出由衷的感叹。
霍霁云本来就正对季文昔心怀愧疚,此时撞见一条她喜欢的项链,霍总裁哪有不买单的道理。
买完项链以后,季文昔的步伐都变得轻快了。
她一会摸一下,好像生怕项链会跑掉。
“谢谢你,我从来没戴过这么美这么贵的项链。”季文昔柔声道。
这话不假。
再说了,即使是真正的名媛千金,又有谁戴得起六百多万的项链呢?
可是霍霁云听来却莫名有一丝心疼。
“以后你喜欢的首饰,只要你看一眼,它就是你的了。”霍总财大气粗,对季文昔承诺道。
季文昔满脸震惊,随后内心竟然泛起一圈圈甜蜜的涟漪。
她看向霍霁云的眼神又害羞了些许。
两个人正一起朝机场外面走去,忽然有一个刺耳的女声从身后响起。
“霍总,我们居然又见面了。”
这个声音!
薇薇安真是阴魂不散。
季文昔转身,薇薇安随即调侃道:“哦,还有这位放荡不堪的霍太太。”
放荡不堪?
霍霁云皱眉不悦。
他自然不知道,在他的第二重人格出现时,季文昔在商场洗手间是如何的语出惊人。
季文昔不想让霍霁云深究这个词,于是赶忙岔开话题:“又见面了,真巧,如果没事,我们就先走了。”
“等等。”
薇薇安注意到了季文昔脖颈间的项链。
她难以置信地伸出手,指着那条宝蓝色的小鱼:“这就是那条‘至死不渝’?”
顶奢品牌的影响力就是大,一条项链搞得谁都认识。
季文昔点点头,故意答道:“是霍总送我的。”
薇薇安有些气愤:“霍总,这是晚榆最喜欢的颜色和图案,你怎么能买给别人呢?”
霍霁云冷眼看她:“你这是在质问我?”
薇薇安立刻败下阵来,她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质问霍霁云啊,除非她不要命了。
她嗫嚅道:“我只是觉得晚榆这么想念你,可是你却……”
霍霁云淡淡的打断她:“我太太喜欢这条项链,我就给她买了,仅此而已,和别的一切都无关。”
听到这两人的对话,季文昔瞬间感觉有点糟心。
林晚榆?宝蓝色小鱼?至死不渝?
霍霁云见季文昔有些失落,于是不再理会薇薇安,攥住季文昔的手腕就大步向外走去。
司机早已经在机场外等候。
一路上,季文昔都兴致缺缺,没怎么说话,而霍霁云则忙着处理公司的文件,两人几乎无交流。
直到快到家的时候,季文昔才有些忐忑的开口问他:“霍霁云,我能去学珠宝设计吗?”
霍霁云不赞同的蹙眉:“你真是想一出是一出,投资的事你还没彻底掌握,拍戏的事也还没开始,怎么又想去学珠宝设计了?”
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