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8
住一间房,他已渐渐习惯与何承慕他们几个同住,因此没有要求搬出去。
鲁北平得知他回来的消息,早早就来等着了,见到陆旋身影出现,屋里几个噌的一下站起来,喜出望外。几人七嘴八舌拥上来,争先恐后,还是鲁北平突破重围,第一个冲到陆旋面前:“哥,我等你半天了!”
陆旋说:“哦?这么有功夫。”
听出他故意调侃,鲁北平挠着后脑嘿嘿一笑:“我长这么大,还没去过都城呢。怎么样?都城是不是特别大,特别气派!”
陆旋略思索,点点头:“嗯,你脑中能想象到多繁华,都城就有多繁华。”
鲁北平双眼满是憧憬,袁志、何承慕和方大眼望着屋顶,开始凭空想象都城盛景。只是他们出身乡野,见过最大的城镇就是叙州,想象便只能建立在叙州的基础上。
都城的高楼数量定是十倍于叙州,街道一定宽阔敞亮,大道相通,皇宫顶得上十个巡抚府!
“明年我也想去护送贺礼!”鲁北平用歆羡的语气说出最淳朴的愿望。
陆旋忍不住说:“就不能有点出息,立志建功,入京受赏?”
“那谈何容易?”鲁北平声音弱了下来,没这个底气,随即又眉飞色舞地询问,“哥,你想到京城去吗?不是像这样去去就回,而是留在京城,当大官!”
他眼巴巴盯着陆旋,陆旋抬眼看他,片刻,陆旋面无表情吐出一句:“我不喜欢京城。”
“啊?”何承慕没忍住,随即立刻捂住了嘴。
注意到其他几人诧异的目光,陆旋并不觉得这句话奇怪,反而他们的反应才叫人不解。
但不管别人什么反应,陆旋的确不喜欢那座用权势威严堆积起来的皇城。
从上至下,无论高低贵贱,似乎只要到了那地界,就会被独有的氛围侵吞浸染。再小的蝼蚁都能生出极端的错觉来:这儿可是皇城,我站在皇城里。我,即是皇城的一部分。
他也绝不会说不愿再去都城那样的话,他的牵肠挂肚在那座城里,是涡旋暗涌中的一缕清泉,是森严权势重压之下的一线光,是他想去京城唯一的理由。
鲁北平自认没有陆旋这般定性:“我要是去了那么繁华的地方,肯定恨不得留在那儿再也不回来了。”
陆旋郑重道:“那你便成就一番事业,让京城为你让出一块落脚之地。”
受此激励,鲁北平激动得双手不知往那儿放,面上红光焕发,一把攥住自己的刀,拔出一半,然后用力塞了回去:“好!好!”
“你这把刀,多长时间没磨了?”陆旋问。
“呃……”鲁北平眼神忽闪。武器都不能好好保养,还说什么建功立业。
“刀要时常磨砺,保持锋利。”陆旋淡淡道,“松木、杉木、铁华粉,一同研成细末,用羊脂炒干,用以擦刀,可使刀光如皎月。”
鲁北平就坡下驴,一顿夸:“难怪哥你的刀总是光可鉴人,原来是有这样的妙招!”
陆旋想起什么,唔了声:“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方法。”
朝仪被伍旭赠与他后,班贺顾惜那是一名工匠的心血之作,特意教给他一些保养刀的方法。陆旋明白这把刀的意义,更因为班贺另眼相待而格外珍视,每次使用后都会立刻清理干净,不忍留下半点污浊。
好一通应付弟兄几个的你问我答,直到鲁北平被人叫走屋里才安静些许。被陆旋那句话提醒的何承慕三人,都嚷嚷着要按他说的办法去擦刀,正在兴头上,一窝蜂出去找原材料。
四周终于平静,陆旋取出纸笔,坐在桌前倒水研墨。润湿毛笔,吸饱了墨汁,在砚台边缘刮了刮,他目光凝在纸张空白处,终于落下第一笔。
唔……纸很粗糙,毛笔摸着硬扎扎,墨似乎也不是好墨。
陆旋陷入深深的沉思,抬手揉起将将写了一个字的纸,掐在手心里妄图捏碎。
——好丑的字。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掌控了这双手臂,拿起笔来才知道,还差得远。
这样的字实在拿不出手,太不像样,仅是陆旋自己看着都汗颜无地。莫大的胆气能支撑他战场杀敌,也不足以鼓动他把这样的信送到班贺手里。
他见过班贺的字,娟秀整齐,蝇头小楷亦笔笔清晰。柔软的毛笔在他手中像是灵活的泥鳅,总不会按他的心意走,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
陆旋面容严肃,像是在一场生死抉择前下了决心——正式写信给班贺之前,他还得好好练练。
过了好一会儿,何承慕、袁志、方大眼三个呜呜喳喳回来了。松木、杉木好找,铁华粉和羊脂不是随便能得到的,没头苍蝇似的找了半天,他们才开始互相询问:铁华粉是什么?
没有一个人知道,三人又稀里糊涂调头回来,问问陆旋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进屋就见桌上没来得及收起的笔墨纸砚,袁志惊异不已:“这是要写什么?”
何承慕感叹:“写什么不重要,识字的不就是想写什么写什么,真好。”
方大眼点头,双下巴随着动作时隐时现:“不愧是把总,不像咱们,只能找读书人帮着写信。”
他们几个大字不识一箩筐,就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