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一堆证据,证明存在着故意伤害行为,唐方镜这边都没有任何异议。
关巧莲几人在那里互相看看,虽然不懂,但感觉他们这边很有优势!
轮到唐方镜来举证了,他拿出的第一份证据同样是视频资料,而且同样是公安机关侦查中获取的……
除了后面刘燕动手的那段,几乎和公诉人拿出来的一模一样。
而唐方镜首先要证明的是,刘燕的刺伤赵玲玲等三人的过程,符合一般防卫的条件!
果然,对面的公诉人一愣,他确实准备好了如果对方提出无限防卫时的反驳意见,但是一般防卫……
毕竟是专业的,邓辉很快就进行了质证:「证据的证明力度和关联性都有异议,殴打行为并没有用刀,而被告用刀反击明显超过了限度。」
唐方镜并不在意对方说了什麽,再次进行举证,他第二个要证明的,是刘燕捅刺李梓心的那几下,同样属于正当防卫。
虽然是一个伤害案件,但里面有两个阶段,需要分别进行证明。
邓辉再次进行反驳:「刘燕的第一刀之后,李梓心明显已经在后退了,这个时候可以视为侵害已经停止,但是刘燕又接着追上去捅了两刀,这两刀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就是唐方镜觉得对方太死板的原因,在某个正当防卫里程碑案之前,司法系统就是这麽认定的。
但是后面不单单有了那个经典的案子,还有了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那这种思维就得进行改变了。
不过也不排除控方不想背锅……
终于到了法庭辩论环节,众目睽睽之下,唐方镜伸出手揉了揉嘴……
审判长忍不住就想提醒一下对方遵守法庭纪律,但是话到嘴边又忍住了,好像法庭纪律也没有规定说不能揉嘴……
老唐却不管这些,揉完了嘴就像是热身完毕一样,开口道:「审判长,我想向公诉人问几个问题可以吗?」
审判长点点头:「可以。」
唐方镜看向了邓辉,开口道:「我想问问公诉人,你所认为的侵害行为,是只有攻击的那一个时间呢,还是一整个连续行为呢?」
邓辉听到这个问题就感觉不好,对面那个年轻人不讲武德,他在给自己挖坑呢!
但是自己能怎麽回答,只能说道:「当然是一整个连续的行为了。」
这是正当防卫主流的观点。
「那好,第二个问题,当一个人被很多人围攻情况紧急的时候,他是只能根据对方的攻击方式来反击呢,还是说可以随便捡起什麽东西来进行反击?」
没完了是吧,老邓看向了上面的审判长,然而审判长老神在在,好像在专心致志地研究着卷宗,就像是那卷宗上有花一样。
控方的强势自然是由法官支持才会强势的,但如果法官在那里看乐子,那控方也够呛强势起来。
邓辉咬着牙道:「当然可以随便捡起什麽东西来反击了。」
唐方镜笑了,随即看向了审判长:「我的问题已经问完了。」
这个时候审判长的耳朵又很灵了,马上确认:「接下来公诉人发表意见。」
邓辉低头开始乾巴巴地念稿子,也就这个庭审不公开,否则他觉得自己已经丢人了。
因为他念的这些意见,和刚刚自己的回答完全相悖……
尤其是对面那个律师,看着自己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一座金矿。
等邓辉念完了稿子,那边的唐方镜已经开始了。
「我们通过证据一和证据六可以知道,被告在学校不断被这些同学所霸凌,而那会她已经被殴打了足足五分钟,头部都已经受伤了,可以说情况紧迫到了极点!」
「那麽在这样的情况下,被告顺手捡起李梓心掉落的弹簧刀,也是为了逃走,其攻击没有明确目的,都是冲向阻拦的人,明显属于正当防卫。」
「而在后面被李梓心追上回头捅刺的三刀中,后两刀李梓心虽然在后退,但综合当时情况考虑,其侵害行为并没有明显停止,所以可以认为侵害行为仍然在继续……」
老唐并没有说太久,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后就没有再多说什麽,但就这也已经让邓辉再没说话。
他被这个年轻律师好好上了一课。
审判长瞅了瞅公诉人,眼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了笑意,事实上最高法之前就说过,让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不要总把正当防卫认定推给诉讼环节。
毕竟和正当防卫挂钩的至少也得是重伤,做出正当防卫就意味着可能会有麻烦是,虽说公检法是一家,但亲兄弟还会有吵架的时候呢。
最后陈述开始了,老刘声情并茂地开始陈述,唐方镜没再说话,他基本可以认定,自己已经赢了。
合议庭休庭进行评议,唐方镜终于抽出时间来开始喝水,顺便从自己的手提包里掏出了一份文件,看着身边的老刘道:「如果你觉得还不爽的话,可以把这个合同也签了。」
这是他早上出发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的,律所那边已经盖好章了。
老刘拿过来一看,是一份委托代理合同,顿时奇怪道:「这咋又要签呢,现在案子不是已经快结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