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工会?工会还管这事?
,之前还当着孟永齐的面挑畔。
然而,就看到对面的张向楠掏出了一张纸和一支笔,脸上带着某种表情道:「那什麽唐律师,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啊啊?齐馨文目瞪狗呆,她刚刚都已经脑补好了整个画面,这个法务挑畔唐律师,然后被唐律师一顿愁。
结果你专门追上来是要签名的?
老唐脸上也有几分错,带着茫然他给对方签了名,然后就看到这位法务嘿嘿笑着离开了。
赶紧摇摇头,这年头的年轻人搞不懂,虽然他自己看上去也是年轻人,但他的心理年龄可是大的多。
一路回到了律所办公室另一边,孟永齐看着齐馨文给他发来的讯息,就像是遇到了时间停止技能一样,足足愣了一分钟。
那上面说,那个法务之所以挑畔他,就是为了见唐律师要签名,唐律师在庭审中说对方辞退行为没经过工会,还说了很多,看样子好像能赢。
他之前帮齐馨文出了钱,让齐馨文在庭审后给他说一声。
结果居然是这样,他孟永齐居然成了一块垫脚石。
他为什麽没想到工会这个规定呢但现实就是这样,假传万卷书,真传一句话,有时候就是那麽一层膜,捅破了就会感受到新天地。
光明区审判委员会又一次受到了煎熬,现在这都是幸福的烦恼了,以前没见过的案子,现在一个接着一个来。
但是又不好再请示,靠请示判案子,传出去都丢人。
在充分考虑了老唐的意见,参考了沿海省份的类似判决后,光明区审判委员会做出了决定,支援唐方镜的观点!
因为他们觉得对方说的更有道理,最起码立法本意就是如此,而作为法院这麽一个审判机关肯定是要明确一件事,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两天后重新开庭,老周宣读了判决书。
本院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动辄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单方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光明区法院这次的判决书特别长,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进行说理,说明这麽判决的意义所在,并且强调了劳动领域的特殊之处。
这不是一句「私法中法无禁止即自由」就能反驳的。
和张向楠一起来的还有公司的一个副总,这会儿听着判决也是很懵,对方居然拿出了工会来扯大旗。
判决下来,公司当庭表示上诉,不过在老唐看来大机率就是走一走程式而已。
虽然这个案子没涉及到任务,但他还是打算发到网上,主要是在汉东这边造成更大的舆论,促进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
按照他的理解,法律最好不要存在模糊地带,就像是之前外卖平台的那些骚操作一样,你总得给人定个性,不能用一个「新业态」就能打发」
同志仍需努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