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老周:唐方镜你真该死啊!(补欠更)
这眼看着没办法审下去了,审判长再次敲了敲法槌:「好了好了,暂时休庭,看看你们这什麽样子!」
好好的庭审直接给弄成了这,必须得严惩!
法院已经有人报了警,很快派出所来人了。
许守昌和动手的另一个同伴被带走,江中喜也被带走.
这人都走了,庭审自然不能继续,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结束,择日宣判。
被告席那里剩下的人也都跟着去派出所了,估计是要想办法看看能不能不被拘留,
老唐不管这些,那是东山县的事,他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酒店。
这个案子已经赢了,但估计东山县这边得请示上级法院,因为以前没有过这种案件,必须得上面的法院给了明确答覆,这边才敢判。
事实上老唐估计的没错,当天,东山县审判委员会经过商议后,便决定请示京州市中级法院。
一般这种请示都是发生在说本院认为这种说法确实有道理,但是呢又没有判过,检索其他地方的判决也没有类似的。
所以就要进行请示。
接下来的时间老唐继续开始登记,只要案件没判,都算是诉讼进行中,都可以进行登记,
当然,钱肯定是要律协先行垫付,不过老程现在不管这些,该垫就垫!
虽然上个案子给人伸冤成功,好像很有代表性,但是,相比起来还是最高法的指导案例更香。
律协普法,指导案例这简直buff拉满好嘛,谁敢说他程会长是户位素餐的!
至于说程会长办事的原则嘛,只有一个,那就是:保唐。
只要把这个主要矛盾给抓住,其他的就不用管太多,他的律协会长做的那叫一个稳当,上级司法部门对他也是特别满意
反正前会长尹德元后面还来过律协,和老程聊过之后据说失魂落魄了好久。
明明他老尹那麽努力的做事,结果却不受领导待见,这个姓程的就干一件事,居然各种被表扬—
另一边,京州市中院已经收到了东山县法院的请示。
民庭的庭长看着请示上的相关资讯直撮牙花子,这唐方镜居然跑到东山县去了,而且还整出了这麽个案子。
不过京州市也不好做处理,同样向上请示,省高院继续请示,案件再次来到了最高法。
老唐虽然没有去过最高法,没有在最高法打过官司,但却透过另类的方法和最高法有了关系。
时间一晃来到了七天后,已经是十二月底了,很快就是元旦。
老唐也没有再摆摊,因为前两天就没人来了,现在他这边没热闹了,反倒是那位江律师有了热闹。
东山县法院给双方处以五天的司法拘留,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江中喜报案了,伤情监定为轻伤二级—
据说他把法官拉过去作证,说对方故意伤害,他是正当防卫.
反正就特别热闹,现在许守昌和他的同伴已经被刑事拘留,那叫一个刺激。
不过无所谓,反正钱都冻结了,判下来后他们要是不上诉,直接就能划扣。
东山县看守所内,许守昌脸色茫然,他根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
确实在法庭上没忍住动了手,但是但是怎麽就成了故意伤害,对方明明也把自己给打的不轻啊。
唉,妻子那边已经请不起律师了,钱都被冻结,只有手头的一点现金。
为什麽啊,他也没干什麽伤天害理的事,不就是骗着给卖了点东西嘛,唐方镜,还有那个江中喜,什麽律师,那纯粹就是人渣!
另一边,律所办公室内,江中喜刚刚打完电话,脸上还带着淤青。
「玛德敢打我,整不死他!「
旁边的助理开口道:「主任,那之前的那个案子咋办?」
「咋办?当然是等开庭时候再出庭了,咱们可是收了钱的,要有职业素养知不知道!」说到这里,江中喜哈哈大笑道。
反正钱都收了,案子也正常代理了,把最后的义务履行到位,就算对方去投诉也没辙,咱可是律师,懂法的。
又是两天后,东山县法院收到了最高法的答覆.
这已经是最高法今年就「被告方承担律师费」做出的第二个答覆了。
和上次一样,最高法的答覆很明确,既然最高法出台了相关规定,那你该用就得用,
一个人三千块的律师费,虽然是共同诉讼,但是对于唐方镜这样的律师来说并不多。
要认清楚一件事,哪怕是代表人诉讼,律师收费还是按照个人来收取的,只要你参加,就得交钱。
东山县法院再次开庭,然后老唐就看到,那位江律师又坐到了被告席上,身边则是脸色发黑的三个被告。
只能说,律师这个职业,该不要脸的时候就得不要脸审判长已经开始宣判了。
'本院认为许守昌等五人,透过隐瞒欺骗等方式,让原告以为人脸识别是为方便后续反馈,存在消费欺诈,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而且,没有告知人脸识别的目的,根据规定,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被告许守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