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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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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露出了一种疑惑地表情道:「啊?案号?这这我不知道啊,也没人通知过我

作为一个老油条,老唐自然是知道,执行回转同样要立案,法院只要牵扯到了执行的事,都得立案。

哪怕是调解之后的强制执行,也要先立案,再执行,这是必要的程式。

但老唐这会儿就是故意的,毕竟按照理论上来说,执行回转其实是法院的一种纠错程式。

案子是你判错的没毛病吧,所以再审结果下来后,你们就应该主动地进行立案,然后开始执行回转。

但是在老唐前世,这同样需要有人去申请,不申请是吧,不申请有的法院直接就当做没这回事。

而且你要知道,这个事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两年时间,两年内不去弄,后面再去处理那就又涉及到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问题.

于晓丽闻言眉头皱起道:「没有案号我怎麽帮你查?你是不是律师啊,这个视窗是执业律师视窗,连这都不懂?「

要是没有其他事请你先让开,后面还有很多人等着呢。

这会儿已经有律师站在了老唐身后,现在虽然都是系统排队,但快轮到自己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上前。

听到视窗内工作人员的话,身后的律师笑道:「小兄弟,要查案件进度必须要有案号的,没有案号那就说明根本没立案,你查也查不到。「

老唐闻言顿时满脸异,大声喊道:「啊?这麽长时间还没有立案?这不对啊!「

「什麽不对,你不要大声行不行?有事说事!」于晓丽再次说道,她现在愈发觉得面前这年轻人不是律师了,正常来说一个律师怎麽可能在法院视窗这麽搞呢。

然而,她这边话刚刚说完,就看到对面的年轻人直接从包里掏出了一份材料。

当然是没有立案不对啊,你看这,这是你们这法院做出的再审判决,看这里,撤销之前的刑事判决,附带民事判决也被撤销。」

说着话老唐指了指判决书上的内容,接着说道:「那民事判决已经被撤销了,但是之前已经执行完毕,你们法院应该是要开始执行回转程式的啊,怎麽现在连个动静都没有?」

前世就看不惯这种事,虽然法院人少,而且特别特别忙,但是,该纠正的必须得及时纠正。

因为判决书没有递进来,于晓丽也没有看到是什麽判决,因此习惯性地说道:」这位同志,我再次提醒你一下,不要大声喊好不好?」

执行回转也得申请,申请之后才能立案

然而,于晓丽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老唐打断了。

这也得申请?你们自己判错了,然后把不该执行的钱给人执行了,结果现在这个钱想拿回来,还得自己再来申请?不申请就不管是不是?」

那我就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谁错了!」

老唐的声音更大了,前世就已经看不惯这种事,但是前世没办法,必须得妥协,人家让申请只能是屁颠屁颠地回去把材料准备好来甲请」

但是这一世不一样,要的就是一个爽,就想问问你,凭什麽你们判错了,我这想把钱拿回来还得再来找你们申请,这凭什麽!

这和强制执行申请完全是两码事。

整个立案庭的人都看了过来,刚刚还在那里装前辈说话的律师这会儿直接挪开了几步,一副「我和这人根本不熟」的表情。

事实上这位仁兄已经在心里骂了无数遍,踏马的莫名其妙遇到了一个疯子,和法院顶什麽牛啊,人家让你申请你去申请不就行了,哪那麽多废话。

自己刚刚还嘴贱,说了句话,要是被误会就不好了。

视窗内的于晓丽都被老唐的这一顿乱喷给弄懵逼了,或者说她从来没想到,中院这里居然还有律师敢这麽喷的!

律师有没有法官的,当然有,大城市的律师到小地方做案子,吵起来那是常有的事。

但这里可是中院,而且是在立案视窗直接就开喷了,这人有毛病吧!

不过毕竟是视窗,有摄像头在,于晓丽回道:「你别喊行不行,没有申请没办法立案,凭什麽,当然是凭法律规定啊,还能凭什麽!」

听到这里,老唐顿时笑了,手提包里再次掏出了一份材料,这次直接递了过去道:「凭法律规定是不是,来来来看看最高法的这份规定。「

「你来告诉我,那上面规定的是只有申请了才能开始执行回转程式吗?来你告诉我是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

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确实,最高法这里留了个依当事人申请的口子,但是这里用的是「或」,法律规定里的每一个字,都是铢必较的。

结果呢,有的地方直接就给搞成了必须得当事人申请才开始程式于晓丽愣愣地看着面前的规定,这一刻她知道了,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你看看这连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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