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多少年了,这些法务都不知道学习吗?
,保镖也会成为自己的软肋————·
唯办啊。
左右都觉得难办,于是老唐又出了酒店,逛着逛着,身边出现了一个单位,
上面写着:蓝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他这边很难办,人社部门的领导在接到汇报后更难办!
这都什麽和什麽啊,如果这不是唐方镜递上来的材料,那直接就会给打回去,真以为我们这什麽都能管啊。
但考虑到唐方镜消失一年重出江湖,所以这边领导还是打算先进行调查。
于是,凯绅物流公司很快接到了电话。
办公室内,王总正在和公司老板刘总聊着天。
搞物流的,放在以前那必须得有两把刷子才行,不然天知道你这车和船出去会遇到什麽情况。
当然现在人家都是企业家。
结果就在此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很快公司法务部门的总监走了进来道:「刘总,王总也在呢,刚刚区人社局那边来了电话,说是我们单位有员工去申请做工伤认定了。」
「他们问我这是什麽情况,为什麽我们没有及时沟通。」
正常来说工伤认定都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而如果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
也就是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就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什麽不利后果呢,就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的费用,全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这也是倒逼用人单位在发现问题后及时地提出申请,你不提,那这之前花的钱都得你出。
法务总监知道这情况,所以在接到调查电话后便赶紧来汇报。
刘总闻言一愣,扭头看看王总道:「什麽情况,咱们公司最近有工伤情况吗?」
毕竟王总是负责具体业务的,要是真的有人有工伤,他肯定知道。
然而王总同样懵逼:「我不知道啊,什麽汇报都没有,郭总,你说那个申请工伤的员工叫什麽名字啊,我回头查一查。」
法务郭总闻言道:「叫杨铁志,咱们公司一条船上的水手。」」
杨铁志?王总脸上懵逼更深了,旁边的刘总闻言道:「老王,你知道这人?
「刘总,你也知道这人啊,就是前段时间咱们开了的那个—----和老林打架的那个,想起来了吧!」王总赶忙回道。
「我是没想到这人居然会去申请做什麽工伤认定!」」
简直是离了个大谱,王总之前想到对方可能会去告或者是闹事,所以他也吩咐过让下面注意点。
但是,他想到的「告」也仅限于去做劳动仲裁。
怎麽想都不可能想到说对方居然会申请工伤认定!
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你把老林打成那样,结果现在你去申请工伤认定
这世界上怎麽会有如此不要脸的人!
旁边的刘总也想起来了,一张脸顿时沉了下来:「杨铁志对吧,这人踏马的是脑子不对还是咋,他还有脸去申请工伤认定?」」
「老郭,你有什麽办法?」』
法务总监马上说道:「这个我们可以和人社局说,就说这人之前也不是公司的员工,是临时雇来的水手,更不用说已经被辞退了,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这也是很多公司遇到员工私下申请工伤时候的做法,尤其是一些和临时工沾边的职业,比如外卖员这种。
你要申请工伤是吧,那现在我就说你不是我们的员工,既然没有劳动关系,
那就不存在工伤认定。
因为工伤只有劳动者才有,你临时工连劳动者都算不上。
就像老唐之前做的那个外卖员的案子,单单确定他是劳动者都费了那麽大的劲儿,实在是这年头各种生造词儿。
比如什麽「共享员工」,被各种鼓吹,认为是用工方式的一大创新,是对用人单位,员工等几方都有好处的大好事。
确实,这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但这和临时工有什麽区别·———
无非就是意味着劳动法根本管不到了··
所以你要认定工伤是吧,那你先去劳动仲裁吧,先确定了劳动关系再来找我门认定工伤。
公司难道不知道这情况吗?公司很清楚的,只要你去仲裁公司就会败诉,但无所谓啊,就是给你制造麻烦,让你维权更加困难。
刘总闻言顿时笑了:「还是你有办法,那就这麽办吧。」
时间一晃来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人社部门的电话。
「哦,我知道了,你们的意思是说,目前杨铁志和凯绅物流公司之前的劳动关系存在问题,所以需要先去确认是吧?』
「行,我明天就去把材料拿回来。」
挂了电话,老唐从劳动仲裁委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张立案通知,嘴里自言自语道:「多少年了,这些公司的法务都不知道玩个新花样。」
「都不知道学习和进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