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这唐方镜也太难相处了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依法执行职务———-综上,本案检查小组的执法依据违法,执法程式违法,以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再审申请人刘巧巧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
「对再审申请人刘巧巧及其辩护人所持辩护意见,本院予以支援,原审判决再审申请人刘巧巧构成妨害公务罪不当,予以纠正,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撤销天延市中级人民法院-————-号判决。」」
「再审申请人刘巧巧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随即看向了唐方镜。
结果却发现这位唐律师脸上的表情好像··很不高兴?
不是,你这人什麽意思,你申请无罪判决,我们这边都已经给你判了无罪,
这可是自己把自己的判决给撤销了啊!
为什麽以前会有那种上级法院和本级法院拉扯行为发生,就是因为这种情况意味着自己打首己的脸。
要自己承认自己之前的判决不当,予以纠正!
这可是影响很大的事,所以就是要硬挺,不管你上级法院怎麽说,反正我就是这麽判的,要麽你自己去判。
这次他们审委会专门开会研究决定要判无罪,结果,这位唐律师居然还不高!
真就没见过这样的人!
不过审判长也不好说什麽,只能按照程式将判决书给了老唐。
老唐一脸不愉快地拿过判决书,等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后便告辞离开,那股子「丧丧」的感觉,让公诉人都不爽了。
按道理来说,我们这边才应该不爽好嘛!
刘巧巧的案子当初检察院可是逮捕了的,这改判那同样对检察院影响很大。
于是等老唐离开后公诉人终于忍不住道:「你们说这什麽情况,老单,你说这唐方镜到底怎麽了,赢了官司还那副表情?」
老单也就是审判长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我就觉得这种人肯定很难相处。」
大家在随便聊着,案子判完了,又不能代表其他,尤其是这样的案子,那是审委会决定的。
老唐这边自然不高兴,天延市中院居然还是改判无罪了!
难受,真的难受,这个案子可是天时地利都具备了。
结果居然还是改成了无罪,你说这事闹的,什麽时候他唐方镜能好好体验一下别的律师做刑案那种「艰难」呢?
做刑案一点都不难啊,你看这高院中院都很配合。
也就老韩不在,否则高低得好好喷几句,刑案不难?你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麽!
就你那张脸,那满身的伤痕,按规定去会见,就没见哪个看守所敢把你拦着不让会见。
其他的就更不用说了,检察院法院都把律师视为敌人,各种不配合,你这边得求爷爷告奶奶的求着办事。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
不过老韩也不会真的说什麽,这都是人家自己拼出来的。
老唐想了想还是拨通了刘巧巧的电话,从今天开始,对方就无罪了,不用再去社群矫正了,也不用担心有案底影响孩子了·—··
后面这个没办法,尽管有各种普法,但很多人还是认为只要有案底就会影响到孩子—
庙前街司法所,今天是刘巧巧定期报到的日子。
程式还是和往常一样,只不过刘巧巧属于重点的监控物件。
主要是因为她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社群矫正嘛,首先最起码罪犯需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面的工作才好开展。
但她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对于矫正行为也带着对抗的态度,所以最近负责她的司法工作人员已经有和上面汇报的想法了。
如果缓刑期间不配合工作,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的,可以视为严重违法缓刑考察制度,是会导致撤销缓刑,重新执行实刑的。
「刘巧巧,我再次和你说明一下,你现在的这种思想是很不对的知道吧,现在我们这边已经对你警告过两次了,你也学习过,知道这意味着什麽!」工作人员极其严肃地说道。
「我没罪。」刘巧巧的态度还是那样。
唐方镜说她是个较真的人,这一点没说错,她很轴。
工作人员看了看刘巧巧,起身准备去通知领导。
结果就在此时,刘巧巧这边来电话了。
「喂,唐律师,啊今天宣判了?我不知道————-无罪?真的吗?」刘巧巧突然满脸激动。
听到这话,原本已经走到门口的工作人员脚步停了下来。
手机中,老唐那不是很愉快的声音响起:「真的啊,现在判决书就在我手里,你在哪呢,一会我把判决书给你看看。」」
「我,我在我们这司法所呢,啊唐律师你送过来吗?那多不好意思———」
挂了电话,工作人员回头好奇道:「你申诉再审了?」
刘巧巧这会儿满脸笑容道:「对啊,我申请再审,今天中院那边改判了,我没罪,我没犯罪!」
「我没犯罪————」
说到后面,刘巧巧的声音都带着哭腔,较真归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