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希望中院顶住!
权管辖!
不过因为案情比较特殊,所以还是要给领导汇报。
大概几天后,光明区法院做出了裁定,驳回强盛公司和新大汽车销售公司的管辖异议申请,裁定本案由光明区法院进行管辖!
很快强盛公司这边收到了裁定书,法务总监看着裁定书都有点懵逼了。
「不是,这光明区法院是嫌案子不够多吗?」
按照他的理解,很多比较繁忙的地方法院面对管辖异议的时候一般都会同意,无他,能推一个案子算一个。
基层法院的案子实在太多太多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法务总监之前也听说光明区法院的案子多到爆炸,法官加班加的心脏病都发作了,还想着应该会能成。
谁能想到居然决定自己管!
不行,这必须上诉,哪怕希望不大,案件管辖权也必须得争取!
强盛公司递交了上诉状,老周这会儿是真的很想骂人。
不想做案子的时候,推都推不掉,遇到个管辖异议就像过年一样。
现在想做案子了,对方各种管辖异议,现在又上诉了,真的是不知道说什。
那只能等着中院的裁定了,在中院裁定之前,他这边只能先等着。
不过,老周对案件还是很有信心的,他这段时间各种加班,依照老唐的申请调取了多份证据。
虽然被告方还没有提交证据和答辩状,以至于他对案件具体情况还没判断。
但单单说管辖权的话,这个案子放在汉东没问题,放在魔都也没问题。
像是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哪个法院先立案,就由哪个法院管辖。
所以,中院大机率是会支援的,这个案子肯定要在京州来审!
3月二十七日,晴,又是一个好天气。
老周一路来到法院办公室,还没坐稳呢就接到了电话,
「中院有决定了吗?这个案子不移送吧?那就好那就好————」
电话里是中院的朋友,听到案件不移送的讯息后老周终于松了口气。
「但是中院决定这个案子自己审,根据最高法在两年前释出的司法解释,这型别案件一审应该由智慧财产权法院或者省会城市的中级法院进行管辖。」」
嗯·-啊?老周脸上的笑容缓缓消失。
「你说什麽?中院决定自己审?」老周赶忙问道。
电话里,朋友的声音响起:「现在裁定书都下了,估计明天就能到你那里,
我先告诉你一声,你准备好移交材料吧。」」
「喂,老周你咋不说话了?」」
随后,朋友就听到了一句话:「你说话能不能一次说完!』
挂了电话,中院这边老周的朋友一脸疑惑,这种疑难有争议的案件有几个人会喜欢啊,中院要接盘不是很好吗?
怎麽感觉自己这老朋友一副很失落的样子。
难不成是每天办案子加班太多糊涂了?
搞不懂,真的搞不懂。
要说忙,当然是基层法院忙了,现如今的分级管辖之下,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早已经饱和到了极致,老周这种日常加班的法官才是常态。
相比之下中院就好多了,二审大部分情况下是维持的,而且很多都是不开庭审理,所以-————-像是老周这朋友,就从来没体会过老唐带来的KPI飙升。
而在另一边的老周放下手机,眼神中都带着一丝无奈,这次真的是天时地利都齐备了。
老唐也没搞什麽麽蛾子,眼看自己就要开始做了,结果最后被上级法院给背刺了!
算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只能等下一次机会了。
老唐是第二天收到裁定书的,看着手中的裁定书他也有点哭笑不得,只能说老周命不好吧。
不过··.-如果算上自己后续的操作,那也不能说命不好。
现在确定了管辖法院,那就好好准备开庭吧!
魔都,强盛公司内,法务总监也是叹口气,最终还是没把案子弄回来,不过能在中院审也可以。
都说那个唐方镜是顶级的大律师,但在这个案子上,他必须得拼一把!
利益相关,不是说你唐方镜名气大我就只能妥协,打官司从来不看名气!
符少飞对此也是全力支持,这种情况下只能是全力以赴。
至于柳总这边,他并没有打算请律师还是干嘛,有厂商顶在前面,他这公司就是顺带的。
而且,厂商作为国企控股的合资公司,能撬动的资源比他这公司大的多,所以他直接躺平就行。
一个春雨绵绵的上午,在举证期限的最后一天,老唐这边收到了强盛公司的答辩状副本以及相应的证据副本。
坐在办公室内,伴随着窗外细密的雨声,老唐开始仔细思考对方的思路。
说起来打官司很简单,老唐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纵向垄断行为,且该垄断行为形成了排除丶限制竞争的情况。
然后该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当事人因此基于该损失请求损害赔偿。
而强盛公司则要证明,双方之间不存在纵向垄断行为,双方之间的行为并没有形成排除丶限制竞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