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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8章 钱我要,人,我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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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你先预交两千五,然后你胜诉了,那诉讼费就是张三承担。

按道理来说,应该是法院先把这个两千五给你退了,然后再让张三交两千五。

但是这样一来,法院这边会有风险,因为张三可能拿不出两千五!

于是法院就直接把这两千五也算进赔款里,让张三给你十万两千五--那自然法院就不用给你退了。

那好了,张三这边没钱,一分钱都拿不出来。

结果你花了律师费不说,还花了诉讼费,名义上你胜诉了,但你这个胜诉有意义吗?没意义。

相反你赔进去了不少钱。

但这种做法其实有问题,最高法民一庭的《民事审判实务问答》中明确说了,诉讼费不退,放在执行程序一起解决是不正确的。

只不过大部分人起诉是请律师的,律师可不会因为诉讼费退费的问题去和法院较真。

剩下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弯弯绕。

可能有人觉得两千五不多,但你想想,这只是十万块的标的额。

如果是烂尾楼那种百万乃至几百万的标的额呢,那诉讼费可就不少了。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看到了吧,这里的规定是,需要徵得你这个当事人同意后,败诉方才可以直接向你支付。

但是在实务中—————对吧,就完全跑偏了。

你要是不去要,那抱歉,就会视为你默许-————-你如果坚持要,法院是必须给你退的。

还是那句话,权利这种东西,不要指望别人施舍,不要指望别人良心发现,

这需要你自己去斗争。

言归正传,林楠楠是真的没想到老唐居然又能给她家要到三百多万!

这简直不敢想像!

这些年村里出去打工的人很多,受伤的包括死在工地的也有,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像她爹这样,可以拿到这麽多的赔偿款!

「好了,这都是你们应得的,好好的找医院给你爸做手术,最起码要让他恢复一点自理能力,生活总是要向前看的。」

「你唐叔叔我也被烧伤过,现在不是照样过来了嘛,那就这样吧。』」

说完,老唐挂了电话。

林楠楠拿着手机愣了好久,不知不觉间眼泪流了出来-——·

这一刻,林楠楠同样萌生了想法,她想学法律!

她也想像唐叔叔那样帮助那些被坑了的人们。

老唐这边放下手机,随即回到办公室。

「王局,李局,钱到位了,多谢二位!」

两位领导连连摆手表示这都是他们应该做的。

事情办完了,大家总算可以散了。

闫雪梅在那里满脸笑容道:「唐律师,这次其实也是我们给您添麻烦了。」

「以后您有什麽事随便招呼,我们谭总说了,保证随叫随到!」

事情解决了,那肯定要拉拉关系。

唐方镜这种人,或许有的人不喜欢,但不喜欢归不喜欢,谁也不想做他的敌

敢玩命的疯子其实一直都有,但是像唐方镜这样,行动力这麽强的疯子,那就太吓人了。

反正当时谭利东接到庞合林电话的时候人都差点被吓傻了。

他们那些障眼法好像对这位唐律师根本不起效果一样,莫名其妙的就被对方查到了关键人物的身上。

所以谭利东才想着赶紧把钱给了,和气生财。

你唐方镜不就是要钱嘛,我现在给你钱,那总可以了吧。

老唐这边闻言笑了起来:「闫总是吧,其实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后面我可能还要给你们添麻烦,多担待一下。」

说完,老唐转身就往外走。

闫雪梅嘴里那个「哪里哪里」还没说出口呢,就被老唐接下来的这句话给砸了。

什麽情况,什麽叫「后面我可能还要添麻烦」,你这麽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什麽意思!

然而她再想问问老唐的时候,对方已经走远了。

回过头来,办公室内的其他人都像是没看见一样,大家各自离开。

唐方镜的话听都不能听,听了都会污染我们的心智!

闫雪梅没办法,带着人一路回了公司,将情况报告给了谭利东。

「你说什麽?后面还会给我们添麻烦?这人踏马的有病——.—这人脑子——.—-草

「踏马的怎麽回事,钱不是都已经给了吗?他还要咋样?」

却是谭利东随口想骂几句,结果发现怎麽都骂不出来。

因为那人确实脑子和身子都有病。

闫雪梅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想了想还是说道:「我查了一下,最近咱们公司应该是没什麽问题的。」

「唐方镜就算想找麻烦也找不了,至于之前那个举报,无非就是罚点款而已。」

在这方面闫雪梅很自信,公司确实有这样那样的违规问题,但真的不算什麽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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