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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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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清清楚楚。

鸿雁没有就这件事再说什么,继续道:“九皇子妃送信给老奴,问老奴是否认识胶州王德禄,老奴的家乡确实是胶州。”

“老奴乃是陛下身边的近侍,老奴的一切都与陛下息息相关,九皇子妃是如何得知老奴是胶州人士,又是如何得知有胶州一位屠夫叫王德禄?”

鸿雁在皇宫之中多年,从底层一步一步爬上来,最开始是给不得宠的妃嫔倒尿盆,最后是给得宠的妃嫔洗脚。

机缘巧合到了皇帝的身边伺候,才一点一点登上了令人不敢轻视的位置,就连太子见了他也要毕恭毕敬。

因此鸿雁非常深谙与各种人周旋的方式,虽然他看到那张纸条上的“胶州王德禄”时,就已经心急如焚,这么多年鸿雁一直都在寻找自己曾经年少之时切下来的宝贝。

而且根本不抱什么希望,骤然间听闻曾经那位屠夫的消息,自然是急不可待。

否则他身为天子近侍,怎么可能在万寿节这节骨眼上跑到大殿之外跟皇子妃见面?

但此刻跟九皇子妃面对面,鸿雁无论是言行还是举止,都未曾流露出半分焦急之色。

甚至没有咄咄逼人,白榆还没等怎么,他先把自己和皇帝牵连在一起,毫不费力就能给白榆扣一个窥视帝踪的罪名。

想让这九皇子妃尽快暴露出她究竟有何所图。

如若她当真从王德禄那里得到了他的宝贝,而九皇子妃所求之事在鸿雁的能力范围,鸿雁愿意以此作为交换。

但在

鸿雁看来,这其中总要有那么几l次的推拉,才能够达成共识。

因此这一会说话弯弯绕绕,恨不得把肠子扯出来打个蝴蝶结给白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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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白榆没有时间跟他在这里唱一曲山路十八弯,也不理鸿雁明面逼问暗里威胁的话。

直接在袖子里面掏了掏,掏出来一个拳头大小的布包,布包里面装着一个竹筒,正是面前这位大总管的小鸡。

白榆直接用手指提起那布包的系带,悬空着递到了鸿雁的面前。

“胶州王德禄与我府上买肉的下人比较相熟,一次醉酒又说出了一些旁人不知道的事情。这位屠夫从前还干过骟牲口,甚至是骟人的买卖,还保留着曾经切掉的那些孩童的宝贝儿L……”

“一直都留着,是想着人在入土为安的时候,总是讲究一个尸首齐全。只可惜他不能确定当年那些小童到底还活没活着,而且他本身是个低贱屠夫,就算那些人活着,他也没有什么渠道能够接触,因此就一直把这些东西随身带着,几l经辗转也未曾丢弃,来到皇城之后就埋在自家庭院的大树下。”

白榆把竹筒在鸿雁的面前晃了晃说:“这其中就有名为鸿雁的小童,寄放在他那里的东西。”

“这世上名为鸿雁之人,我也就认识鸿雁大总管一人,刚巧偶然得知鸿雁大总管乃是胶州人,就是不知道这个宝贝,是不是鸿雁大总管的?”

鸿雁的表情十分精彩,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白榆手上挂着的那个小布袋,眼睛随着晃晃悠悠的竹筒转来转去。

他这个人,平日里不尊皇权富贵,私下里也从不敬畏什么鬼神,但唯有一个执念,便是身有残疾,随着年纪渐长,越是想要求一份“完整”。

几l番去胶州令人寻找王屠夫的下落,却始终未能寻到踪迹,而如今朝思暮想之物就在眼前!

他嘴唇张合了几l下,好像一条渴水的鱼。

实在是不敢相信,九皇子妃就这么直白地说明了一切,没有似是而非的试探,也没有模棱两可地故意吊着他,企图让他为此付出滔天代价。

而且,而且这玩意……就这么揣在袖子里?!

对方虽然是庶女出身但好歹是个女子,如今还贵为皇子妃,谁会把一个太监的孽根随身带着?!

而且鸿雁看着这九皇子妃刚才掏出来东西的那只袖子……他要是没看错这玩意儿L刚才跟给陛下进献的万寿图放在一起……

鸿雁仿佛忘了怎么组织语言,而白榆向前靠了一点,把那个东西又朝前递了递,说道:“当年的鸿雁小童,就是如今的大总管吧?那这个东西今日便物归原主。”

“大总管拿着呀?”

鸿雁一生跟随在帝王身边,向来都是沉稳端重,但此刻伸出袖口的手微微带着一些颤抖,将那个系带轻轻地捏住,从白榆的手中接了过来。

然后他难得失态,表情有一些轻微的扭曲,向来深情寡淡的脸上,凸起了一些细小的青筋。

他像那已经快要饿死之人一般,

拿到了“救命食物”,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布包,想要看一看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不是真的。

而等到鸿雁拆开了布包之后,拉出了那个细小的竹筒,看到了上面用刻刀刻下的凌乱又幼稚的字体后,狠狠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出。

是了。

是真的!

这些凌乱的痕迹是当年尚且年幼的自己用乱刀刻下,为的是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能够积攒钱财将自己的一部分赎回。

而这竹筒封存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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