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印度宗教之一印度教
的梵以外无它物。”在商羯罗的眼里,人的本我,也即他的不死的灵魂,他的精神,在本性上是与最高实在梵完全相同,人生的目的,就是摒虚幻不实的物质世界,使人的本我与梵合一。至此便可以摆脱痛苦的世世轮回,进入神妙而又销魂的纯粹极乐状态。鼓吹解脱之道是在心智上进行多方面的修养,逐步做到能区分永恒的东西和无常的东西,控制自己的感官,放弃对于世间物质的执着,热心向往与梵的结合,通过冥想梵我如一的真理获得坚定的信仰。
商羯罗就是以这一客观唯心论的哲学理论,引导人们崇尚印度教。他还亲自组织了一些重要的宗教活动。并在印度建立了四个圣地和仿照佛教僧团成立了“十名教团”印度教组织。
三、印度教的主要教义
1、主神论
这是印度教的主要特征之一。表面上印度教号称有3300万个神灵,但多数印度教徒只崇拜一个天神。
印度教有三大主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梵天是第一位的主神,是创造万物的始祖;毗湿奴是第二位的主神,是宇宙的维持者,能创造和降服魔鬼,被奉为保护神;湿婆是第三位的主神,是世界的破坏者,以男性生殖器为象征,并不断变化着不同的形象,也被奉为毁灭之神。在三个主神中,又往往把毗湿奴或湿婆立为一个主神,其他神都在其下,并都是这两个神之一的化身,所以是具有特殊性的一神教。
2、种姓分立
教徒要严格遵守种姓制度,婆罗门享有至上的权威,这充分体现了印度教宗教生活社会化的特征。
印度教与佛教和基督教等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是,印度教直接宣扬世袭等级制度,把种姓制度作为核心教义,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以僧侣贵族为主的第一等级婆罗门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为主的第二等级刹帝利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雅利安人自由平民是第三等级吠舍,从事农、牧、渔、猎等,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被征服的土着居民是第四等级首陀罗,只能从事农、牧、渔、猎等以及其他低贱的职业。
种姓制度规定:各等级职业世袭,父子世代相传;各等级实行内部同一等级通婚,严格禁止低等级之男与高等级之女通婚;首陀罗没有参加宗教生活的权利。印度教就是印度剥削阶级世袭地统治印度被剥削阶级的工具。婆罗门和刹帝利是印度的剥削阶级,吠舍和首陀罗是印度的被剥削阶级。
从公元前600年到公元2017年,印度剥削阶级婆罗门和刹帝利通过印度教成功地世袭地统治了印度被剥削阶级吠舍和首陀罗2617年。
3、因果报应
认为每一种生命都有灵魂,会再生或转世,善恶将得到报应,这种轮回周而复始,无始无终。要得解脱必须达到梵我如一的境界,即灵魂与神合而为一。
解脱的道路有三种:一是行为的道路,严格奉行各种戒律、例行祭祀;二是知识的道路,通过学习、修行、亲证等;三是虔信的道路,靠信仰神而得到恩宠。
4、祭祀万能
由于印度教认为婆罗门地位至上,因而祭祀万能影响了印度人两千多年的历史,教徒崇拜各种类型的神,且礼仪繁琐,有时甚至将活人作牺牲。
5、吠陀经典
吠陀经典被认为是印度历史上一切文化的渊源,被称为“天启的经典”。这部印度最早的宗教经典是印度古老宗教与历史文献的总集,对印度后世的宗教与哲学思想影响深远。
6、不害
印度教有显密两乘之分。在密教中盛行着轮座,对性力女神“五”的祭仪等。另外,在民间信仰中,还流行着宰杀动物甚至活人等作为祭祀的牺牲。在另一些教派中又严格实行素食主义。提倡梵行(清净的行为)。特别信奉非暴力或“不害”的理想。
“不害”被《奥义书》列为再生族断灭轮回五种修行方法之一。《侏儒往事书》还将其作为一种人格化的女神加以崇拜。甘地继承了这种思想,使“不害”构成他的非暴力主义的基本原则之一。
此外,印度教认为克制情绪及苦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修炼方法,它可以使人达到梵我如一的境界,摆脱轮回之苦。
四、印度教的主要学说
印度教对于灵魂和肉体的关系是这样认为的:生命不是以生为始,以死而终,而是无穷无尽的一系列生命之中的一个环节,每一段生命都是由前世造作的行为(业)所决定。动物、人和神的存在都是这个连锁中的环节。一个人的善良品行,可以使他升天,邪恶则能令他来世堕为畜类。一切生命,即使在天上,都必有终期,不能在天上或人间求得快乐。虔诚的印度人的愿望是获得解脱,在那种不变的状态之中获得安息,这称为梵。
印度教具有正反“二元”性,它接受邪恶的存在,愿意忍受比其它宗教更多的世俗痛苦,承认人——他们自己就是善与恶、爱与恨、悲与喜、低贱与高贵、自私与利他的混合——必须服从自己的本性与宇宙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