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9章 【一件冤案】
因为人命关天,所以古代帝王都非常重视死刑犯,每个死刑犯都要亲自勾决才行。
这一制度,从西汉时期就已经立下了,不过那时候只有重要刑犯才有这样的待遇。
到了北魏时期,为了司法严明,避免误杀好人,又确立了“三复奏”制度。
所谓三复奏,即秋审、朝审定拟情实者,冬至前在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御史中丞参与下,皇帝根据招册,反复斟酌,勾决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之日,由刑科给事中三次复奏,请皇帝再予考虑。
当然制度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很多时候就未必是那么回事了。
比如很多犯人被关期间,就已经被折磨死了。或者牢狱之中,环境恶劣,虫吃鼠咬,吃穿住都不如人意,也很容易造成死亡。
再加上牢头、狱霸等勒索钱财、欺压良善,因此很多人不等秋决,就已经不明不白死了。每年能由皇上勾决的,最多不过百十来人。
而这个举人是因为家里有钱,不断在牢中打点,所以才能苟全一条性命。若不然,也早轮不到项南勾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