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北邮
天气炎热,好在王启华家,屋后面有一片很大的竹林,下凉比较快,加上一个小风扇,倒是让王启华很快就入睡。
睡得早就能起得早,第二天五点钟王启华就起来了。
天色才麻麻亮,厨房里面却亮着灯光,父母正在做饭。
大热天的暑气重,所以一般都吃稀饭,为了节约粮食,还会煮一些蔬菜或者豆角在里面。
泡菜、凉拌菜是夏天桌子上的常客,王启华回来了,王妈特意煮了十个咸鸭蛋,这也就是王启华赚钱了,还给王启芸留了不少伙食费在家里,不然这种情况王妈只会单独给王启华煮一个就行了。
滚烫的稀饭一边吹一边喝,吃完口渴的还得喝碗凉水解渴。
五点半,一家人出门赶场,一家人走成了一串,王妈背着一个军绿色的单肩包走在第二位,看向王启超的表情一脸的不爽快,还有一些嫌弃。
走在最前面的王启超也把自己的书包背上了,红红的眼睛显然昨晚没睡好,不过倒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王启华推着单车走在最后面,见大家脚步轻快,干脆就一直推着单车走了。
田里的稻谷已经金黄,向阳一些的地方甚至已经开镰。
打谷子的人更是早起,这样才能趁着凉快干活儿,也能早点把稻谷打回去多晒一会儿太阳,有些人甚至会半夜出来割谷子。
“咱家的谷子也应该可以打了吧?”王启华问道。
走在中间的王爸点了点头,说道:“差不多了,熬也熬不了几天!”
河坝田最是向阳,四面八方基本上就没有遮挡的,自然也是最早成熟的那一批。
稻谷黄了就要及时收割回去,不然遇到个刮风下雨的那损失可就大了,就算是被鸟儿多吃两天也让人心疼。
特别是麻雀这东西,不但吃,还会把稻杆踩断,让谷粒抖落进水中,又是乌泱泱的成群结队来往,非常的招人恨。
麻雀会被定为四害之一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哥,你赚那么多钱,还在乎这点粮食啊?”王启超问道。
“嘘~!财不露白。”王启华提醒了王启超一句,才接着笑道:“不管赚多少钱,那也是要吃饭的,而我们国家的粮食并不够吃,我花钱多买了一点,别人就会少吃一点,粮食,什么时候都是最重要的。”
第三产业的基础是工业,只有物质条件丰富了,人们才有享受的资格,而工业的基层则是农业,毕竟只有吃饱了饭,人们才能有力气制造其它的东西。
不管科技如何发达,吃饭永远是第一要务,所以粮食永远是最重要的,除非人类改变生命结构。
“妈,等下买点什么菜?”王启华问道。
“你不是喜欢吃猪蹄吗,等下给你买两个猪蹄炖着。”王妈笑道。
“啊,就买两个猪蹄啊?”王启华表情失望的问道。
“两个猪蹄已经不错了,大热天的吃那么好干嘛,冬天吃好一点才补人,再说你又没给我生活费,这些钱我要存起来的!”王妈拍了拍身上的书包,说道。
王启华笑了笑,拿出一百块递给母亲,说道:“还是多买一点吧,打谷子呐,那么辛苦,不吃好一点可受不住!”
“行,那就一百块钱全买完!”王妈回头,身手敏捷的隔着王爸一下子就把钱扯了过去。
“买那么多吃不完不得臭了啊!”王启超嘟囔道。
王妈嫌弃的在王启超头上拍了一下,说道:“笨蛋,我买几只活的鸡鸭回来养着,吃的时候再杀不就是了,这点主意还没有啊?”
“我先走了,免得讨人嫌!”王启超一脸恼火的跑了。
那怕是最喜欢的小儿子,不听话自然也会嫌弃,亲亲的母子俩,为了一千块钱只怕得闹腾一段时间了。
一家人聊着走着,聊一会儿停一会儿,偶尔也会没有话题。
一次沉默的间隙,王启华对妹妹问道:“你填报的什么志愿?”
对于大学,王启华自己其实是知之甚少的,读什么大学只能王启芸自己选择,王启华给不了什么建议,甚至都怕自己的建议对王启芸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毕竟学习更多的还是得看兴趣,自己喜欢的学起来才能事半功倍。
王启华之所以眼巴巴的赶回来想要出一份力,只是担心王启芸出现了滑档这样的意外,到时候可以找林玲玲家的关系帮帮忙,填报志愿错过了,还可以抓住征集志愿嘛。
有关系许多事情都会好操作许多,普通人难如登天的事情,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发个公函的小事而已。
“北邮,计算机工程系,按照以往的招生分数来看,我的分数已经达到了他们招生的最高分数线,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情!”王启芸语气中透着一丝得意。
“北邮的全称是啥?”
“京城的邮电大学!”
京城的大学啊,具体什么大学王启华不知道,不过既然是首都的大学那肯定是不错的,虽然王启芸五百八十分就达到了最高分数线,也应该差不了才是。
而且计算机工程系,听着就不错,毕竟以后可是网络时代。
虽然以最高分数线考入有点可惜,应该还能选择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