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俺也要
“老大!老大!”
大金粒一看到李杰,立马兴冲冲地的迎了上去。
看到大金粒穿的跟乞丐似得,李杰不禁问道。
怎么搞的这么狼狈?”
“嘿嘿。”
大金粒只是一个劲的傻笑,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
当初,两人分别的时候,李杰给他留了一笔钱,只是大金粒考虑到家里只有老娘一个人赚钱,未来日子过得会很拮据,便把钱全都留在了家里。
李杰看到大金粒一副为难的样子,心下了然,大概也猜到了钱的去处,不过他既然把钱给了大金粒,钱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花都是大金粒的事,他并不在意。
“好了,跟我走吧。”
随后,李杰带着大金粒去了一趟布庄,给他买了几身衣服,又带着他去了一趟浴室,转了一圈,大金粒总算恢复了本来的相貌。
回去的路上,大金粒望着李杰的背影,一想到刚才老大又是给他买衣服,又是带他剃头洗澡,眼眶顿时就红了。
这辈子,除了他娘,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
大金粒的出身不好,父亲是个烂赌鬼,家里的钱、地全都被父亲败光了,但即便如此,他父亲也没有收手,依旧嗜赌如命。
最后,他爹死在了赌桌上,是被人打死的。
父亲死后,母亲为了躲债便带着他们兄弟姐妹四处流浪,从小到大,他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也从来没穿过新衣服。
这一次,是他十八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穿上崭新的,属于他自己的衣服。
约莫半个小时,李杰带着大金粒回到了朱家小院,文他娘看到跟在儿子身后的年轻人,不由问道。
“传文,这是?”
李杰介绍道:“这是大金粒,是过来投奔我的,暂时先在咱们家住几天,等过段时间有了落脚的地方再走。”
大金粒上前一步,拍着胸脯道:“大娘,以后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别的没有,力气倒是有一把。”
“好,好孩子。”
文他娘是个热心肠,即便在齐鲁时,家里不宽裕,也不忘偶尔接济一下邻里,如今家里有钱了,更加不会在意多个人吃饭。
何况,这孩子还是老大领回来的。
对于老大,文他娘有着近乎盲目的信任,反正老大不论做什么事,肯定都有自己的道理。
“娘,饭好了吗?俺饿了。”
就在这时,传武扛着锄头走进了院门。
“好了,马上就好,等人齐了,就开饭。”
看到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传武楞了一下,而后开口问道。
“娘,这是?”
文他娘随口回了一句:“你哥的朋友。”
“大娘,是小弟,是小弟。”
听到这样的介绍,大金粒连忙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敢乱了辈分。
传武一听顿时有点好奇,家里不论发生什么事,只要跟大哥有关,他都很感兴趣。
大金粒非常自来熟的招呼道:“二哥,你好,我是大金粒,以后您就叫我小金好了。”
看外表,大金粒明显要比传武要大一些,头一次被比自己大的人叫哥,传武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以他大大咧咧的性子,也没怎么在意,笑着回应道。
“你好,你好,俺叫朱传武。”
家里多了一个陌生人,对于老朱家并没有多大影响,反正就是多一副碗筷的事,以老朱家的豪富,完全没有压力。
大金粒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自然不会呆在朱家吃白食,第二天就跟着传武下地干活去了。
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快就混熟了。
一次偶然间,两人聊天时,大金粒说漏了嘴,说到李杰即将要成立保安队的消息。
朱传武虽然一直待在放牛沟,但保安队是什么,他还是知道的,以前听说的时候,他就生出过向往,如今一听自家大哥要成立保安队,当即就动了心思。
不行!
这件事,他必须要参与!
那可是保安队,能摸枪的!
多威风!
得知这一消息后,朱传武也没心思继续种地了,立马就把锄头一扔,二话不说就往家里跑。
回到家,朱传武第一时间找到了李杰,脱口而出道。
“大哥,大哥,你是不是要成立保安队?”
看着传武一副猴急的模样,李杰放下手中的毛笔,笑眯眯的问道。
“怎么?你也想跟着一起干?”
“嗯!嗯!”
朱传武忙不迭的点了点头,一脸期待。
“成吗?”
“成!不过,你得先问问老爹的意见,如果老爹同意,我这边随时欢迎。”
“啊?”
听到这句话,传武的脸色立马垮了下来。
他虽然憨,但憨是憨,傻是傻,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老爹那一关肯定不是那么好过的。
保安队是干啥的?
保境安民!
未来,少不了要和胡子打交道。
其中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咋办?
传武脑中急转,忽然间,他心中生出一计,只见他笑嘻嘻的走到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