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吴王的道行也很深!
然而,结下如此仇怨,如何善了?
若是忍了这口气,日后吴王府威望何在?
朝臣怎生议论?
魏王李泰岂不会笑掉大牙?
可是,若不能忍,如何发动?
事情不经推敲,认真论来却是吴王府属官强抢胡女造成的。
事闹大了,父皇怎生看他?
深感自己被逼到悬崖边沿的李恪扭过头,望向竹床上哀嚎不已的胡成,一股莫名的邪火窜上心头。
三两步冲到胡成面前,李恪抬足狠狠朝胡成脸上身上踩去。
“贱婢!贱婢!”
“你害孤进退两难!”
“害孤身陷朝野议论,本王杀了你!”
……
时间慢慢的过去。
李素被关进大理寺后两个时辰。
吴王左卫率人马抬着胡成的尸首走出吴王府,停尸大理寺前。
并宣吴王谕!
“吴王府内给事胡成欺瞒吴王,搜刮强抢胡女一名欲以献上邀媚。”
“而致闹市殴斗,今吴王闻讯大怒,杖毙胡成!”
“国有国法,请大理寺官员秉公严判也!”
吴王谕不是圣旨,但同样有威慑力,大概相当于省级正式公文。
李恪的这道吴王谕用辞很有意思。
先是以胡成欺瞒吴王,第一句就把他本人摘出去撇
清了。
也就是说,胡成在外面干的勾当本吴王毫不知情!
第二句是搜刮强抢胡女。
抢胡女用来干什么呢?
献上邀媚!
多么可憎的面目啊,简直人人得而诛之!
所以第三句闻讯大怒,杖毙胡成。
英明吴王殿下果然为民除害了,代表月亮消灭了恶人……
吴王不仅没背黑锅,整体形象还升华了。
明察秋毫,维护正义的形象跃然纸上。
最后一句话最值得韵味。
国有国法,秉公严判。
胡成已被杖毙了,换句话说,他已经受到了惩罚。
现在吴王谕里面却还要加一句秉公严判,这四个字若在官场新手眼里看来,根本就是满头雾水。
人都被你杖毙了,我还判谁去?
但若换了官场老油子,对这四个字的解读自然就不一样了。
秉公严判!
判谁?
自然不可能判死人。
那么就要把整件事情摆出来看了,整件事情的起因是胡成强抢胡女,被路过的李才阻止。
胡成殴打李才时,姑苏县候李素站出来,把胡成殴打了一顿。
而且极其残忍地废掉了胡成的四肢!
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明事理的人都看得出,此事错在胡成。
胡成在这
件事里扮演的是正宗原汁原味的大反派,正义的吴王殿下消灭了邪恶的胡成。
胡成已死,那么人死罪消。
现在吴王还要大理寺秉公严判……
很明显,判的不是胡成之罪,而是某人闹市废吴王府属官四肢之罪!
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这道吴王谕经过官场老油子这么一解读,隐含的意思便清楚了。
而且话说得四平八稳,任何人挑不出错处。
大理寺官员不淡定了,他们都不是官场新丁。
吴王谕的意思他们一眼就看懂了。
表面上,吴王殿下的姿态端得很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的形象。
实际上,吴王殿下在向大理寺施压。
要严惩行凶的李素!
很快,东市事件的消息同一时间也报进了太极宫。
李世民听到消息后两眼直,呆愣了半晌,似乎不太敢相信。
“再说一次。”
“殴打吴王府属官的人是谁?”
宦官垂头恭谨地道:“李素。”
“姑苏县候李素?”李世民不死心地追问道。
“是,姑苏县候,曾经的兵仗局监正,李素!”
李世民缓缓的站了起来,迟疑道:“怎么可能?”
“上次领人冲撞度支司才几天,朕刚刚
处置过他,怎么又打人了?”
“陛下,奴婢不敢欺君,打人者确是李素!”
“据说这次李素下手特别狠,把吴王府内给事胡成的四肢都废了……”
李世民沉默片刻,脸上迅浮起怒色:“这个,这个……混帐!”
“怎么又是他?”
“他想要做甚?真想做长安城的恶霸不成!?”
龙颜大怒,殿内风云变色。
宦官吓得双膝跪下,垂头不敢出声。
“此事因何而起,给朕据实道来!”
宦官急忙将事件始末道出,说得很客观。
在这位雄霸天下的英主面前,宦官不敢有一字添油加醋。
李世民听着听着,暴怒的神色渐渐冷静下来。
“为恶者原来是吴王府属官?”听到这里,李世民神色迅阴沉下来:“现在吴王府里面,用的都是些什么人!”
“陛下,此事之后,吴王殿下已下令将内给事胡成杖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