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姐大三还没男朋友,都是老大害的!
平安夜,傍晚时分。
男生宿舍302。
苏泽林早早就洗了澡,正在打摩丝做造型。
今晚的经管系圣诞晚会,他得上台表演。
没办法,不管院系的晚会都是常客了,每次都会被邀请,加上系文艺部的会长是陶敏,怎么都是得给点脸的,这也是让财管一班涨脸的时刻,所以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苏泽林都不会拒绝。
“兄弟萌,今晚不用给我留门了!”
每年的平安夜,都是曾开平说话最硬气的时候,今晚他也有约了,看完待会的文艺晚会就出去。
大家都清楚精神小伙这种日子不会缺节目,然而还是得听他炫耀一波。
“阿平,又有新对象了吗,厉害呀!”
“好羡慕,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你这样风流倜傥。”
“不愧是潇洒哥,可以的!”
“……”
众人言不由衷地吹捧了他几句,其实心里半点都不羡慕嫉妒恨。
因为他们都清楚精神小伙的约会对象是什么样子的。
低于一百三十斤算我们输!
众人心中暗道。
曾开平得意洋洋,他觉得这是自己的高光时刻,存在感拉满了。
“也,也不用给我留门了!”
继曾开平之后,另一个人也有点不好意思地出声道。
众人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的身上,脸上都写满了惊讶。
居然是蔡文胜!
“居然”这个词其实用得不太恰当。
老幺是302宿舍中最早有女朋友的人,他和爆米花大一就如胶似漆了。
然而直到大三,每晚蔡文胜都是回宿舍的,久而久之,也使得其他人都把他和爆米花的恋情当成了过家家。
就连玩过家家的老六,都终于要走出这一步了吗?
短暂的奇怪过后,众人这才回过神来。
“卧槽,阿胜,可以啊,你终于觉醒了,要从boy变成man了吗?”
曾开平搭着蔡文胜的肩膀,那口气俨然多了位亲密的阶级同志和同道中人。
“阿平哥,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想抱着爆米花睡,和她聊聊人生和未来神马的!”
蔡文胜腼腆地道。
“得了吧,阿胜,你这借口我用过不下五次,最后就会演变成我只蹭蹭!”
曾开平不屑。
“哪有睡同一张床上抱着女方没有下一步的道理,阿胜,我告诉你呀,到了那种时刻,你的大脑就会鬼使神差地失去对身体的指挥权,被小虫子越厨代庖控制,压根由不得你说了算!”
正在梳头的苏泽林心中“咯噔”了下。
精神小伙这话他深以为然。
这种身不由己的时刻,他带娜娜子练车的时候就碰上过不止一次。
今晚不会再次发生吧?
别让阿平一语成谶才好!
苏泽林深深地吸了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冷静下来。
没事,为了这个平安夜我可是早有准备,昨晚还特地去宋雨薇那边交了几波私粮,粮仓已经清空得差不多了。
众所周知,要起义夺权,很重要的一点是必须粮草充足。
缺乏粮草,小林不可能夺权成功的!
一念到此,混子心中稍安。
“三哥,你呢?”
曾开平又问道。
“看情况吧,应该是回来的。”
苏泽林随口道。
“哦!”
精神小伙对他的回答倒是不感奇怪。
这种日子,苏泽林回宿舍的原因,一定不是因为缺少约会,只可能是约会太多,干脆哪边都不去,一碗水端平了。
这时混子发型也做好了,他从床上拿起那件鸭鸭的中长款羽绒服,在空中勐地一扬,羽绒服就像云朵般舒展开来。
苏泽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双臂,精准地穿过两只袖子。
不到三秒钟,就把外套给穿好了。
太帅了!
曾开平看得羡慕不已。
这是潇洒哥必备技能呀!
混子这一手他练了很久,然而怎么都学不费。
穿上羽绒服的苏泽林就离开了。
他前脚刚出门,曾开平也拿起他那件款式相似的中长款战衣,在空中一扬,然而羽绒服没能伸展开来,还是缩成一团,双手也没能在瞬间穿过两只袖子。
精神小伙曾经向一代目潇洒哥请教过内中诀窍。
据混子声称甩的时候很重要,得抓住羽绒服的领子用腕力甩,并且还得大幅度甩开,换成臂力就不行,甩臂脱手的瞬间羽绒服离身体太远了,这样会导致后续动作跟不上。
然而这道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就难了。
羽绒服这么沉,尤其还是中长款,纯用腕力甩开何其困难。
混子转笔十几年,才有这样的基本功。
所谓的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这个意思了。
曾开平不死心地连甩了几次,全都失败了,倒是一不小心把羽绒服口袋里的那盒冈本给甩了出来,掉进床底,精神小伙拿个挂衣棍拨了一会才拨出来,讪讪地停止了徒劳无功的尝试。
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