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一条鞭法
,我辈读书人享受朝廷俸禄,自当为国效力,缴纳赋税,正是应该!”。
木子摇头轻叹,拉着他坐下亲手给他倒茶。
这里涉及到一个让读书人脸面不太光彩的事,那就是朝廷优容读书人,有功名的人家不需要交赋税。
哪怕你考中最低等的秀才,以后家里就不用缴纳一文钱一斤粮食,不用出一天劳役,就是这么牛叉,羡慕吧?羡慕你也去考呗,正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所以便出现一个现象,凡是当官的,家里必然是地主,区别就是土地多少罢了。
很容易理解,本来
俸禄就高,家里又不用缴税,有了闲钱当然要买地,长此以往下来自然地就越来越多了。
还有更狠的,有个名目叫做投效,比如某人家里有二十亩地,他自愿卖身为奴卖给某个官员家里,当然了,不是真的卖身,只是签个卖身契应付官府。这样操作下来,这二十亩地等于到了官员名下,自然也就不用缴税了,而这个人可以每年向官员交一半或者六七成的税。
这样,他省了部分赋税,官员家里白得了好处,至于官府……毛都没有……
问题是有人少缴税,有人就得多交,所以许多地方投效成风,而没关系没势力的也就越发艰难。
说到这里要夸一下大宋的商税,幸亏大宋不抑制商贾,商税收入可观,如果像大明一样没有商税,以大宋的花销早就穷死了。
老木的意思就是从地主身上收税,而老王的意思则是拿当官的一起开刀,爱谁谁,都要交,想法很好,可是谈何容易。
当官的有话语权啊,你收税收到他头上他能干吗?一句祖宗家法就压死你了。
老木一番布置终于让朝廷下定决心,也把老王引出来了,可惜他低估了老王的倔强。
无论他怎么劝说,老王都要下手,并声称只要能把这事解决了,虽百死而不悔。
老王很清楚自己可能被木子算计了,但他很愿意这么做,因为有些事必须要有人去做,为什么不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