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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飘荡的黑线压回李镇的脸上:“我看懂了,是‘陆’,对吗?”
李镇忙不迭点头,然后撅起的嘴唇又扁下去,唇角上翘,像是微笑:行……
陆行声。
视线又开始模糊了,眼眶里的黑线也开始往外蠕动,李镇仰着头,完好的嘴唇不断变化:我也好爱你。
陆行声强撑的笑意逐渐被一种酸涩取代。
原来不止在痛苦时会感到酸涩和难过,幸福时也会吗?
【全世界李镇最最最最最最喜欢的人是谁?】
“是”“陆行声”“哦”
第33章 双头屠夫
他快死了。
莫溪飞不止一次这样想。
这片森林湿润、虫蚁密布,虬结的树根冒出地面,四周充斥着难闻的土腥味。他背靠在一棵被蛀空的树干上,右手侧隆起的根茎覆盖一层厚厚的苔藓。
我会死在这里。
莫溪飞解开最后一颗扣子,他逃离得太突然,没有收拾细软,也没有做周密计划,罗列哪里需要绕行、以最小的力气和最短的时间避开铺天盖地的搜寻。在高烧后第一次睁眼,他看清面前伺候的奴仆,脑中传承的记忆就一个劲的警示他:逃!快点逃!不顾一切离开这里!
这是个疯狂的时代。
伫立起的工厂宛如童话故事里盘踞的恶魔,从长而细的烟囱里排出滚滚黑烟,清可见底的湖水被死鱼烂虾覆盖,散发着恶臭的浑浊污水,从上游肆无忌惮地开始污染……
不知是空气还是水质的污染,当第一个畸形儿出生时,这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骚动,毕竟人类的基因偶尔就会开点小差,多个胳膊多张嘴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可当一个村的人,近几十年都没有健康模样的小孩出生后,人们才发现整个世界都开始扭曲起来。
此前从未被发现的动植物蹭蹭出现,而一种被命名为“血肉果”的植物,让全世界的上等人都投以火热的目光。
百年前,一位上山捕猎的猎人在追逐一头野猪时被一块石头绊倒——这是流传的故事大致的开头:“当时我手被碎石擦伤,脚腕发痛,或许是扭到了,我并没有着急,这对猎手来说是很常见的情况。但当我回头看向脚腕时,发现这里的土壤有些奇怪。”
“它的颜色接近红色——非要再具体一点,类似人类鲜血的暗红色,我的直觉告诉我这里似乎有天大的秘密,而上天没有亏待我,只是拨开表面的杂草土壤,一块血肉——当第一次见到它时,我是用这个词形容它的。”
“真的很像一块血肉,我甚至能在表面看见一些结缔组织。我吓了一跳,以为这里发生了一场命案,可是当旁边的杂物被清扫干净后,我才发现,这一块血肉在‘呼吸’……”
最终,在专家的鉴定和研究下,用最贴合它的名字命名:血肉果。
那是一种不该存在于这个疯狂世界的植物。
血肉果的用途和发现的过程一样充满了偶然性,第一个吃下它的孕妇于数月后诞下一个男婴,男婴和其他婴儿没有什么两样——至少在他成年之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身边的人却惊觉男孩的模样似乎很久都没有改变。
他脸上不会生出皱纹,四肢和年轻时一样强壮有力,年过半百,鬓边也没有一根银发,仿佛还是一个少年人,甚至眼神都还透着一股朝气蓬勃。
这样的异象很快惹来了一群西装革履的人——男人被带走,无人知晓那之后的事情,而三十年后,血肉果的用途开始断断续续流出。
永葆青春,延年益寿。
但更详尽的内容只存在于上等人的圈子。
单吃血肉果无法发挥它百分之一的神迹,只有被吃下血肉果的孕妇诞下的婴儿才真正能称得上奇迹——
于是如蚁附膻,坐落在高处的家族、集团开始全世界寻找这个带来天迹的果实。
他们招募团队、寻找帮手,在纯白冰冷的研究所挖掘生命的奥秘。莫溪飞从前只是听闻过,可由于最初血肉果数量稀少且生存条件极为严苛,加之人类的贪婪,世界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再关于它的消息传出。
直到一顿晚宴,他被几个高傲的公子哥邀请,坐在空旷的会客厅,在极有氛围的演奏声里,一道神秘的主菜被端了上来。
洁白昂贵的瓷盘上,只有薄如蝉翼的几片肉,上面淋上一层蜂蜜后用一点莳萝点缀,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肉。几个年纪相仿但脾性极大的天之骄子,在这一刻都不约而同地朝着莫溪飞看过来。
他不过是一个被放养的不被家族承认的私生子,今天发生的事情不管是哪一件都让莫溪飞云里雾里,但或许气氛太能蛊惑人,他吃下了那不知道是什么的肉。
人类表面上了解血肉果无外乎是它的外表、生长环境或者功能用途,但有一点是人类可能穷尽一生都触及不到:食用了血肉果的孕妇,诞下的不是纯粹的人类。
那不是肚子里未成形的婴儿去吸收血肉果,而是血肉果在消化婴儿。
它们用黏腻的表皮吸收毫无抵抗力的胎儿,然后用天赐一般的能力,借由人类的子宫逐渐生出头颅、手脚,以及那颗能跳动的心脏,它成功伪装成人类降生在这个世界。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