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宁古郡王府
“快快快!去找个兽医来!”李彻一把拉过常凝雪。
常凝雪被李彻拉进营地,已经顾不得震惊担架上的大虫了,脸上涨起了一层红晕。
虽然大庆风气还未恶劣到女子不让出门的程度,但拉手这种事情还是有些过格的,尽管李彻拉的是手腕。
直到李彻放开了手,她仍晕晕乎乎地站在原地。
李彻却是没想那么多,只是一心想救下那只东北虎。
他很喜欢老虎这种生物,威武霸气。尤其是脑门上那个‘王’字,更显王者风范。
华夏人大多对老虎有种发自内心欣赏,称其为百兽之王。
就连大圣都很喜欢老虎,特意把虎皮缠在腰间当裙子,何况他李彻呢。
前世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也就能在动物园看看老虎。
如今穿越到大庆,能合法饲养老虎也算是隐藏福利之一了。
医治老虎这种高难度工作,就不可能交给那些二把刀医护兵了。
医护营中正经的医师都被李彻叫了过来,还真找到一位兽医。
这位年轻时是乡中的兽医出身,后来遇到一位贵人,教了他正经医术。
能当受人尊敬的医师,谁还会当兽医啊。
于是他便暗自发誓,以后不再为兽类治病,而要当一位医人的名医。
但在李彻的感化下,他还是决定再重操旧业一次。
“腹部伤势是利爪划过的,虽然很严重,但大虫的体质强悍,老夫觉得应该能医好。”
兽医信誓旦旦且哆哆嗦嗦地说道。
“嗯。”李彻满意地点了点头,回头看向胡强,“阿强,放下棒子吧。”
胡强默默收回了距离兽医脑袋只有三厘米的铁棒。
经过兽医的悉心治疗,那东北虎的情况总算稳定了下来,沉沉睡去。
李彻看着这只沉睡的大猫,越看越喜欢。
围猎差不多也结束了,该打道回府了,李彻索性将大老虎和小老虎一同带了回去。
老虎吃得虽然多,但朝阳城如今最不缺的就是肉,那就先带回去养着吧。
经过钱斌等人简单的盘点,围猎的收获比想象中还要大。
毕竟是未经开发的东北,此刻这里的野生动物资源比闯关东那会儿还要丰富。
李彻虽然没有对比前世的历史,锚定现在的时间段。
但根据气候来看,此刻应该不是明末的小冰河期,而更像是唐宋时期。
那时候的东北比现在还要温暖,四季分明,物产富饶。
所以才会孕育出辽、金这样的大国,和宋朝对立。
李彻带着满载收获的队伍回到朝阳城,很快就引起了百姓们围观。
百姓们自是欢呼雀跃,通过这两天相处,大家也能初步感受到李彻这位藩王是什么样的人。
待人温和、出手大方,他能搞到的好东西,绝对不会吝啬分给百姓。
果然,刚入城后,李彻便大声向周围的百姓宣布:
“今日围猎收获颇丰,若有家中缺肉的,可去东门临时集市,本王最低价卖给你们。”
百姓们自是连连叫好,知道自家王爷说一不二,说是低价卖给他们,就一定是白菜价。
比如昨日殿下卖给他们一批衣服,虽然破旧不堪还有怪味,但却真的保暖。
而且价格便宜,几乎等同于白送。
至于为什么要卖,而不是免费发给百姓,李彻也有一番自己的考量。
所谓升米恩斗米仇,以低价卖给百姓们,既显示了恩德,又促动了经济流通。
白送则不同,因为东西总有送完的那一天,到那时习惯了不劳而获的百姓反而会因此心生埋怨。
百姓们得了李彻的许诺,仍不肯散去,簇拥着亲卫队一路向王府而行。
李彻也不驱赶,他还是很享受这种与民同乐,受民众爱戴的感觉。
然而,当一辆载着大虫的车,在众目睽睽之中出现在队伍中时,李彻也有些不淡定了。
“嘶,这东西要遮盖一下啊。”李彻看向秋白,“让百姓看到了,不得骂我不务正业?”
要是在现代,有人看到高官开车把一只老虎送进别墅,估摸着能把报警电话打爆。
秋白笑道:“无妨,殿下对百姓有大恩,养一只大虫而已,百姓们不会计较的。”
果然如秋白所说,百姓们看到车上的大虫时,除了引起阵阵惊呼外,并没有其他举动。
反而,李彻还听见有人说:这大虫太丑了,配不上王爷。
在百姓们看来,李彻这个藩王毫无缺点,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真心为百姓着想的王爷。
最重要的是,李彻能让他们每个人都吃饱饭,看得起病。
这样的藩王,别说养个老虎了。
就是养条龙,大家也得高呼养得好,最好要养五爪的,别的龙配不上我们家王爷。
进入内城后,百姓们才逐渐散去。
车队继续向里行驶,最终停在一座豪华的庭院之前。
李彻勒住马,看着眼前这座由使馆改成的王府。
这几天一直在忙碌,都没抽出时间好好歇息,每天都是办完工后,直接在府衙找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