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蛊
程尘神智越来越模糊,心越来越冰。
有什么压抑而恶心的东西,突然从意识海深处翻滚出来,拔地而起,一丝金红的血液,瞬时离体而去。
那一瞬,程尘觉得自己的魂似乎也已经出窍离体。
一道金光照射进了意识海。
紧接着,奔腾汹涌的金色光涛如海潮一般扑向他的意识海,却那般轻柔地抚平星海的动荡。牢牢按捺住他的灵魂,抚平魂与体的裂痕。
一点点金光如同夜色中的烟火,漫天四射,璀璨绽放,点亮了一颗又一颗的星。
星星们渐渐稳定,被这金光润泽得更加明亮。
温暖而甜蜜。
黑暗的沼泽被照亮,那是一潭有点苦涩的巧克力。
一只小绿狼欢快地奔了进来,在程尘的意识海里撒欢,找到了躲在一边的小王子,拽着不安的小人儿坐在巧克力湖边,一起仰望绽满金色烟花的灿烂星空。
程朗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爱人甜蜜的唇。
忧郁的绿眸定定地望着程尘,直到那双黑色的眼睁开。
“……你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程尘望着他,轻轻推开,冷静地问。
程朗用力拉住他的手,把程尘牵到椅边坐下。
“听说过蛊吗?”
程尘挣不开他的手,冷漠地点点头。
“把几只候选的毒虫放进一个罐子,相互争斗,最后活下来的那只,就是蛊。”
程朗的声音低沉,他平时不多话,此时娓娓道来,别有一种异样的诱惑。
“人类站在这个星球的食物链顶端,与许多其他生物一样,有着奇妙的基因。在自然选择进化上,人类选择了将自身基因分为两套,男与女配对繁衍,而不是像草履虫那样复制自我。
这样的选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基因的选择性进化,能筛选出更适合生存与繁衍种族的后一代,不至于因为永远都是同样的遗传,无法适应环境的改变而灭绝。”
程朗望着程尘的眼,缓声道:“所谓的‘龙生九子,子子不同’,只是地球人类对某些基因选择手段的自我理解和解读。李求知得到了‘神血’,他寻找不同灵赋的血脉让神血与之混和,找出最能适应人类躯体进化方向的那份基因。
你和我的身上都曾经有一点‘神血’基因。”
程尘麻木地点点头,说:“曾经。”
李求知曾经在他的身躯上做过某些试验,看来就是这个所谓的“神血”基因实验,而绿色的眼睛应该就是“神血”的显性基因。所以当李求知看到孩童的程尘黑色眼睛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他,甚至连命名都放弃。
程朗仍然在接着说:“当这九份神血基因与人类基因真正融合后,他们彼此凭借自身的力量,互相吞噬,最终的那一个,就将会是完整的融合体。”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些的?”程尘问,他曾捡回的那个大狼,像个初到人世的孩童,低智而真诚,那一刻他自问没有眼瞎,不会是伪装。
程朗牢牢握住他的手,像是生怕他挣脱不见。
“在那个养尸地,我无意中吞噬了‘囚牛’的那份神血,这些片段的零碎记忆,就仿佛是镌刻在基因的最深层,它复活了。”
“所以,你和那位朱朝风一样,只是想要我身体里潜伏的,什么狗屁的‘神血’?还是其他什么……”我的魂灵,还是意识海中的“星图”?
程尘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相信面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记忆之于一个人,究竟是什么?面前的程朗还是不是与他相依为命的那个人?又或者,他们之间莫名的牵引,也不过是食物与猎者之间的诱惑?
曾经失去记忆的流浪汉,他追逐的,是镌刻于基因的吞噬欲望吧。
程尘自嘲地一笑,什么相依为命,嗯,其实是储备粮的一厢情愿与自作多情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