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皇帝要唱哪一出啊?
自也是有所了解。
——三年前,先帝驾崩,廷尉张释之诚惶诚恐的入宫请罪,请求曾被自己狂刷声望的储君太子、先帝驾崩后的新君:天子启,能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
之后,天子启虽然原谅了张释之,却也还是记仇的将张释之‘外放’——从廷尉卿的位置,挪到了淮南国相的职务上。
从中二千石的九卿,到同为中二千石的诸侯王相,虽然是同级调动,却是从京官外放关东;
多少也带着些公报私仇,亦或是‘眼不见为净’的意味在其中。
而在张释之外放为淮南国相后,便是由天子启的潜邸心腹:太子舍人安丘侯张欧,成为了天子启一朝的首任廷尉卿。
任命张欧为廷尉时,天子启对朝野内外给出的交代是:张欧治刑名学,又乃功臣之后,可堪一用。
治不治刑名学,没人能说清楚;
至于是否可堪一用,张欧过去这几年的表现,却是给全天下人,交出了一个近乎趋近于零分的糟糕答卷。
作为廷尉卿,张欧手中最重要的职责,便是批准地方郡县递交上来的死刑执行申请。
只有廷尉卿用印批准,这一例死刑(腰斩、坐死、枭首等),才可以从审批阶段进入执行阶段。
原本不是这样的。
汉家的死刑执行权,原本并非完全由中央掌控,而是给予了地方郡县相当大的自主权;
至于朝堂中央的廷尉,地方郡县则只需要在事后,补交案件审理的过程和报告,以供复核即可。
而如今,汉家的死刑执行权,之所以被收归朝堂中央的廷尉所有,则是从先帝年间的著名典故:缇萦救父开始的。
缇萦救父的典故,在后世几可谓妇孺皆知,自不必再多赘述。
在这件事发生之后,先帝便以‘汉律尚有严苛之处’为由,废除了汉家相当一部分肉刑。
也恰恰是这件事,给了先帝从律法着手,以执法权为切入点,将地方行政权——主要是死刑执行权收归中央的机会。
与之一同出现的,便是那句让世人耳熟能详的‘将相不辱’,即:二千石及以上级别官员,地方郡县不再具备审理权,而是应当由长安中央的廷尉直接审理。
言归正传。
作为廷尉卿——尤其是先帝专门进行过强化,甚至是作为汉家中央集权之开端的廷尉属衙主官,张欧本该在履任之后大展身手,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但在过去这三年,或者说是整个廷尉生涯,张欧这个廷尉卿亲自批准的死刑执行申请,却是五个指头都数得过来。
——这很离谱!
要知道如今汉家,便是抛去关东各宗亲诸侯,单只是长安中央直辖的郡县——甚至单只是关中,便有起码上千万人口!
便说一个几万口人的县,一年也总会有那么三五个烂人,因为犯下种种人神共愤的罪行,而被依律判处死刑。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 。请牢记。 更何况过去这三年,绝对属与汉家自太祖皇帝立国以来,少有的‘多事之秋’。
在这样的情况下,死在张欧那方廷尉印章下的死囚,就算没有三五万,也总该有个万儿八千人才是。
结果张欧可倒好:一看到死罪审批的文档,便动辄头痛脑热,接连告病休假;
实在是装病都装不下去了,也都是尽可能寻各种由头,将锅甩给副手:那什么,我忙,你把这个案子批了。
到了推无可推、避无可避的地步,张欧也都是哭丧着脸,磨磨唧唧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用印批准。
甚至即便是批准了,也不忘沐浴更衣,焚香祷告,并告诉左右:绝非是我冷血嗜杀,实在是形势所迫……
对此,五星评论家太子刘荣说:张欧做廷尉,就好比和尚转行做了刽子手——别人砍头前往刀上喷酒,他可倒好,砍头前要先诵几句佛经……
更要命的是:张欧的不作为,非但让许多原本早就该被执行的死囚苟活于牢狱之中,甚至还等来了自先帝驾崩至今,天子启先后两次颁下的赦令!
——第一次,是薄太皇太后驾崩,天子启依照惯例举国丧,并大赦天下;
第二次,则是吴楚乱平,天子启碍于那句‘深入多杀为要’惹得天下人心惶惶,才姗姗来迟的大赦天下,以安定人心。
这,就有些让人接受不能了。
一个无恶不作的渣滓,为祸地方多年,好不容易被一个公正的县令捉拿下狱,并依律判了死罪;
结果送去廷尉审批的卷宗,等来的却不是‘可以执行’的审批通过回执,而是天子启大赦天下的诏令……
好,算你小子走运,放你出来;
结果没两天的功夫,又是犯下杀人放火之类的大罪,再次被捉拿下狱,判了死罪。
当地百姓群情激愤,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
县令也很给力——这边刚抓了人,那边便给长安廷尉发去了死刑执行申请。
结果又等了大半年,再度等来了天子启大赦天下……
如今,关中已经开始出现一个很危险的说法了!
——说是只要张欧做廷尉,那除了谋反之外